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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是真的尋不著,還是怎麼……巧雲就著燭火,越湊越近。石秀仿佛覺得像著火似的,渾身發熱,斜著眼往下看去,只見巧雲穿一件月白薄紗衫,隱隱現出一片銀紅,自然是她的肚兜,系得極松,以至該凸的地方越發看得清楚。他這會兒極其為難,不能撒手就走,卻又在那裡站不住,只是極力調勻呼吸,要裝得見怪不怪、從容自在的神態。

  就這顛三倒四、神魂不定的當兒,不知怎麼,一串錢掉了下來,正砸在石秀腳背上,疼得他平地一跳,齜牙咧嘴地吸氣,幾乎把個燭臺都撒了手。

  當然,心裡那些亂七八糟、自己都無法去究詰的念頭,也就此一掃而空,仿佛從雲山霧沼中一下子跳了出來,俯視全域,清清楚楚看出來,差一點中了巧雲的圈套。

  巧雲哪裡想得到他的心思,一半做作,一半也真的心疼。「怎的,怎的?」她著急地喊著,蹲下身子去,伸出一隻雪白的手,要替石秀去揉疼處。

  「嫂嫂!」石秀沉下臉來,「請尊重!」

  話不客氣,聲音更不客氣。巧雲一驚,站起身來,退後兩步看石秀,只見他面凝嚴霜,倒像哪個得罪了他似的。

  「叔叔!你——」她驚疑不定,「怎麼了?」

  「沒有什麼!『男女授受不親』,休來碰我!」他把燭臺和十幾串錢都放在地上,「你自己收了吧!」

  這一走,丟下了哭笑不得的巧雲百思不得其故。莫非是個瘋子?她這樣想著,便不敢再去招惹石秀,自己開了門收錢,累得氣喘吁吁,走了好幾趟才得完事。

  錢是搬完了,心頭卻還撇不開石秀,一個人坐在後院裡,越想越氣憤。「好一個不識好歹的東西!從此以後休理他!」她這樣恨恨地自語。

  不防潘公正買了瓜回來,聽見了詫異。「巧雲!」他問,「你在說哪個?」

  巧雲微微一驚,將自己的話想了想,也不必賴,但自然不會說真話。「還有哪個?哼!」她做笑著說,「三天飽飯一吃,就自己識不得自己。」

  「莫非是三郎?」潘公問,「怎的?」

  「說是來交錢,我取鑰匙略慢了些,他不耐煩了,拿十幾串錢摔在地上,發脾氣走了。世上哪有這個道理?」

  「這,不會吧?」潘公遲疑地說,「三郎不是這樣的人。」

  「莫非我撒謊?你自己問他去!」巧雲說說又來了氣,霍地站起身來,管自回了臥房。

  潘公納悶兒。看樣子,女兒說的話不假,卻又猜不出石秀何以如此。想要問一問,怕是非越惹越多;要不問,又放心不下。思前想後半天,決定只當不知其事,該怎麼做還是怎麼做。

  「三郎!」他喊,照原來的意思,有句話要跟石秀說。

  「潘公!」石秀走了來問,「你老人家買瓜,怎得去了老半天?」石秀的聲音懊惱——也難怪他,如果潘公早回,就不會有剛才那一番波折。

  潘公倒奇怪了,怎的兩個人說話,都是這等不中聽的語氣。想一想,是了!大概總是女兒脾氣驕縱,言語之間說了重話。石秀是條漢子,樣樣都好,就是受不得委屈,這號人物的習性是吃軟不吃硬。少不得自己來賠個笑臉,揭過這一篇去。

  「三郎!」他真的堆起了笑容,「凡事看我薄面,休與我那女兒一般見識。你是男子漢、大丈夫,莫非還把婦道人家的長言短語記在心裡?」

  這一說,石秀倒覺慚愧了,卻也無言表白,低著頭尋思,如果巧雲知難而退,猶可相處。這樣賣弄風情的勾當,再來一回,就不能不另作打算了。

  「三郎,你怎的不言語?」潘公又說,「我在想,你另添個人如何?」

  石秀倏然抬眼,心裡一連七八個念頭閃電般過去,勾起陣陣疑雲。「潘公,」他說,「這話是怎麼說?」

  「我看你實在太辛苦,起早落夜,一個人忙得不可開交,真正的於心不安。生意是做開來了,算一算也著實有些賺頭,你的一份我現在不給你,替你留著,成家立業,也是你們弟兄結拜一場——如今不妨添一個能寫會算的,做你的幫手。」

  這倒是自己多疑了!石秀既愧且感,便越覺得要多出些力,才能報答他老人家的厚道。「潘公,做生意的開銷能省則省,苦些怕什麼?說實話,我的身子也頂得住。」他停了一下又說,「若說添個能寫會算的人,一則我無處去找;二則管賬的,銀錢出入要信得過,倘或找了來不對路,忙沒有幫上,沒的先惹上一場閒氣。」

  「這話也不錯,我原是為你著想。說到我自己,若有個人能替得了你的手,你就可以替得我——」

  「原來為此!」石秀搶著說道,「這也方便,幾時要買豬,潘公你來賬臺上坐兩日,我替你到外縣走一趟就是。」

  「再說吧!這是十天後頭的話。」

  這十天在石秀看來,巧雲已對他生了意見,日常見面總是揚著臉,把眼睛望著別處。每日必不可少的交談便是交賬,巧雲總是冷冷答一句:「放在那裡!」石秀心裡在想,少來勾引,倒是好事。但一座房子中住,一張桌子上吃,這般天天看她的嘴臉,卻受不得。看樣子還是那一個字:「散!」

  這個主意一時無從打起:「看看豬圈裡快空了,且先代潘公走一遭,販了豬再說。」

  買賣牲畜不是外行幹得的事,平日都是潘公自己去辦;若是外行,辦來病豬或是剛養了一窩小豬的豬母,肉老味薄,不但賣不出去白蝕了本錢,而且也做壞了招牌,所以潘公特地破費工夫,細細指點。石秀人既聰明,兼以豬雖不曾販過,卻販過牛羊,同為六畜,道理原自相通,因而一經指點,心領神會。半夜裡起身,吃得一飽,背著褡褳袋,提根哨棒,趕早風涼動身,往南而去。

  去時走了兩日,來時趕著一群豬,石秀不能不隨著牲畜蹣跚而行,就走得慢了。一去一來走了七天才到家。

  到家一看,便是一驚,排門緊閉,寂然無聲,心裡由不得便想:莫非潘公年紀大了,一跤跌成中風,收起買賣辦喪事?細看時,門不曾釘麻,也不見貼有「殃榜」,這才放了一半心。

  推開排門一看,人影俱無,肉案已經拆去,刀杖不知收在哪裡,砧頭堆在一邊,看樣子是歇了買賣。這卻是為何?

  石秀有心病,當時便忖度:「俗語道得好,『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這一家之主,不是楊雄,也不是潘公,是他女兒巧雲。這婆娘看我不得,卻又不好趕我,使這一計,只做『卷堂大散』,等我走了,再把生意做了起來,也方便得緊!罷、罷、罷,我不做曹操,寧可人家負我,我不負人家。」

  這樣想著,便把豬趕了進去,在豬圈裡圈好,走出來時影綽綽看見巧雲在窗前對著鏡子,塗脂抹粉。他不知道她看見了自己不曾,只自己卻懶怠理她,回到臥房,也不換衣服,先打算盤結賬。

  「三郎!」潘公急匆匆趕了來,「你回來了。」

  「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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