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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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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賢未發,門達的一把火已由袁彬燒到他身上了。袁彬在錦衣衛由試用百戶,一直升到指揮使,不過官位仍在門達之下,自恃皇帝舊恩,不肯在門達面前以屬下自居,因而結怨甚深。門達自威名大立,便想扳倒袁彬,打聽到袁彬一妾之父名王欽,憑仗袁彬的名義,詐欺取財,搜集到確實的證據後,奏劾袁彬。由於事證確鑿,皇帝不便公然袒護,仍舊判了罪,不過特准輸金贖罪,官復原職,小小破財而已。 門達費了好大的勁,不過讓袁彬得了個「風流罪過」,自然於心不甘。因而又借一件小案,誣攀袁彬,再次奏請逮捕袁彬治罪。 「門達,」皇帝說道,「我看算了吧?」 這回門達是有備而來,決定犯顏力爭的:「錦衣衛之法不行,都因為袁彬這些人,恃寵不法,而又不能置之於法的緣故。」門達緊接著說,「皇上如果不願錦衣衛執法不阿則已;否則,請皇上暫置袁彬不問。」 皇帝沉吟了好一會說:「好吧!隨你去辦,只要你把活的袁彬還我。」 有此一句話,門達只要袁彬不死,便可為所欲為。在錦衣衛北鎮撫司,袁彬吃了許多苦頭,終於誣服,承認受了石亨、曹欽的賄;用官木造私第;奪人之女為妾等等,共計八款大罪。 有個軍匠叫楊塤,大為不平,決定擊「登聞鼓」為袁彬伸冤。 「登聞鼓」的制度,起於洪武元年,設在午門之外,每天派一名御史監視,非大冤枉及機密重情,不准擊鼓;准擊就必須奏聞。 後來「登聞鼓」改置於長安右門,由六科給事中及錦衣衛官員,輪流監管。擊鼓的人先加以看守,然後上奏。皇帝派校尉用駕帖將擊鼓者送到法司處理。如或蒙蔽,治以重罪。 楊塤在事先將登聞鼓的制度,打聽得很清楚。到了午門,看鼓下坐著一名白靴校尉,心想錦衣衛值日,不會將他送到都察院或刑部,自然是送錦衣衛訊問,豈非自投羅網? 其實,他如果不是這樣多想一想,直接去擊登聞鼓,反倒可以如願。這天誠然是輪到錦衣衛值日,但坐在屋子裏休息的值日官員,卻是原名哈銘的錦衣衛指揮使楊銘。他與袁彬一起隨著蒙塵的皇帝共過生死,親如手足。楊塤為袁彬伸冤,楊銘一定會照他的意願,先移送都察院或刑部,然後奏聞。錯過了這個機會,第二天管登聞鼓的工科給事中,按規矩辦事,奏報請旨,皇帝批了個「歸案訊辦」,將楊塤「歸」到了錦衣衛。 這一下羊落虎口,門達靈機一動,正好攀扯李賢,厲聲問道:「你是受誰的指使?」 「喏,」楊塤指著胸口說,「良心。」 「我把你的良心打出來叫狗吃!」 門達下令鞭背,打不到十下,楊塤便疼得受不了,大聲喊道:「我說,我說。」 「你說!」 楊塤只是為了企求停刑,信口而言,此時支吾著說:「是有人指使,不過我不便說。」 「是不是李閣老,李賢?」 楊塤雖是個軍營中的漆匠,卻頗有見識,心裏在想,牽涉到當朝宰相,案子就鬧大了,不是錦衣衛處置得了的。這是個機會!案子越鬧得大越妙,最好皇帝親鞫,那就甚麼冤枉都能昭雪了。 「是。是李閣老指使的。」 門達大喜。「你畫供!」他說,「我不虧待你。」 楊塤在錦衣衛待了三天,每天有酒有肉,毫不覺苦。到了第四天提審,但不是在錦衣衛大堂,而是在午門。 原來門達具奏,說李賢指使軍匠楊塤擊登聞鼓為袁彬申冤,不知李賢與袁彬如何勾結?請由三法司在午門會審楊塤,以明真相。皇帝准奏,並派裴當監視。 等將楊塤及袁彬提到,與三法司一起高坐堂皇的門達,認為應將李賢傳來對質,裴當立即表示反對。 「大臣不可辱。」 刑部尚書陸瑜為李賢所引薦,門達還曾誣奏李賢受了陸瑜的賄,所以此時避嫌疑,不便附和。不過左都御史李賓,同意裴當的意見,門達亦就無可如何了。 「楊塤,」李賓問道,「是不是李閣老指使你來擊登聞鼓?」 「小人一個軍匠,哪裏去見李閣老?」 此言一出,門達大驚。「你要翻供?」他戟指厲聲,「你敢!」 「門公請稍安毋躁。」李賓搖搖手攔住他,然後向堂下問道,「你的意思是,李閣老並沒有指使你擊登聞鼓?」 「是。」 「那麼,你怎麼在鎮撫司招供,說是李閣老所指使?」 「鎮撫司那個地方,要你說甚麼,你就得說甚麼!喏,」楊塤將手一指,「門錦衣要我這麼說的。」 從來就沒有一個人敢如此當面揭穿門達逼供,一時方寸大亂,不知如何辯解,氣餒色沮,無異默認。這時即令想出辯解之詞,也已失去時機了。 「裴公公,」李賓低聲問裴當,「不必問了吧?」 「李閣老的事不必間了,袁彬呢,須有個了斷。」 「我看,」李賓以目示意,「改日再問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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