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柏楊 > 濁世人間 | 上頁 下頁
補遺


  柏楊先生對女人的高跟鞋談得夠多啦,前些時胡適先生抨擊纏足,某聖崽立刻反攻,在報上發表談話,把高跟鞋、纏足相提並論,以證明洋大人也跟中國同樣地慘無人道,並振振有詞曰:「此用與十步與百步之分也。」閱後不禁又要發風濕。哀哉,中國之一直弄不好,與這些聖崽有關,蓋纏足是生理上的變形,而高跟鞋僅不過是一種化妝術而已,相差豈五十步哉?現代女人,不想穿高跟鞋時,穿一輩子平底鞋都可,且想高時高之,想低時低之。纏足的太太小姐,能如此乎?抗戰時日本飛機濫炸,警報一響,女人們把高跟鞋脫下來,抱之鼠竄。纏足的太太小姐,又能如此乎?譬如該聖崽的女兒,穿了十年高跟鞋,發現其壞處,馬上脫掉,依然故腳,若是纏了十年的金蓮,便沒啥辦法也。

  孟軻先生是有名的雄辯家,其詞洶洶,好像很理直氣壯,其實往往經不起考驗,蓋「五十步」與「百步」,到底不同。有人抵抗了三天便垮,有人卻抵抗了三百年才垮,你能說差不多哉?時代一天一天前進,不要說五十步之差,便是一步半步之差,懸殊便大,結果就不得了啦。

  談高跟鞋談得太多,非故意如此,實在是可談之處層出不窮,讀者先生紛紛責以何薄於平底鞋,為啥不肯一開尊口?夫平底鞋乃中國的國粹,古詩詞上吟詠女人鞋的,便屬此鞋,不但性感,而且充滿佳話,似乎比高跟鞋更一言難盡。

  性心理學上,男人有一種「拜腳狂」。郁達夫先生便有一篇文章,寫他的女友「老二」每逢吃飯時,看見盤裡的藕,就想到二小姐的腳,就食欲大振,就多吃幾碗。把女人的腳硬生生纏成殘廢,乃這種心理發展到極致的一種反動。由拜腳狂自然會連帶產生「拜鞋狂」(性心理學上似乎無此名詞,用柏楊先生所獨創,吃美援飯的教授圈,有良心未混者,將此送往瑞典,得了諾貝爾獎金,你一半,我一半,絕不食言),見了女人的鞋便氣喘如牛,高跟鞋硬邦邦而龐龐然,無此苗頭,平底鞋恰盈手握,才有些魅力。

  從前文化人歡宴時,常脫下漂亮侍女的繡鞋,把酒杯放在繡鞋裡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兩百年,蓋現代人只知灌黃湯,無此雅興。紀曉嵐先生在《閱微草堂筆記》中,對此特別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時,其中一個酒杯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屬於聖崽之流,小夥子荒唐起來,比這要精彩百倍的花樣都會演出,僅只把酒杯放在繡鞋裡,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輕時,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聖崽手裡,例宣告破產。

  《青樓豔妓》電影,有一個鏡頭,女主角伊莉莎白·泰勒從床上爬起來,用腳趾挑起地板上的毛巾。伊女士是有名的玉女,豔麗蓋天下,然而她的那雙玉足,實在不太高明,和她的臉型及身材,迥然不同。貴閣下曾留意過那鏡頭乎?她的腳掌甚寬,而大趾骨兇惡突出,屬於最劣一型,不知導演先生怎的瞎了眼,硬讓她往外露也。她的腳天生只能穿高跟鞋,穿平底鞋准砸,蓋高跟鞋可以遮掩,無論你是啥腳,塞進去都差不多,而平底鞋則是最典型的勢利眼,對漂亮的腳固錦上添花,對醜陋的腳則落井下石。那就是說:平底鞋穿到漂亮的腳上,益增其美,穿到醜陋的腳上,卻益增其糟焉。最漂亮的玉足和最漂亮的身段一樣,必須瘦削,腳趾宜長,腳背宜平,腳掌宜狹,穿到窄窄的繡花鞋中,珊珊而行,圓膚一步一溢,不要說張君瑞先生要跳花牆,便是柏楊先生,恐怕也都要跟著跳花牆。

  所以穿鞋是一種天大學問。有些太太小姐深知自己的腳很美,除了大典或非常非常正式的場合外,平常都以平底鞋為主,既舒服,又能吸引男人的眼。然而也有些太太小姐,看別人穿平底鞋妙不可言,便不管自己腳的模樣,硬也穿之,弄得小腳以下,像拖著一雙鯰魚,叫人看啦,噁心也不好齜牙也不好,大傷元氣。

  平底鞋的種類多矣,從古老的布鞋到最新流行的皮鞋,花樣之多,不亞高跟,而且還另有獨創。在緞子面上繡龍繡鳳,是最古老的一種。而最近則在上面綴著五光十色的亮片,日下或燈下,發著亮亮閃光。然而無論如何發展,總不過在零件上用工夫,其形式固古今中外,都差不多;有圓口的焉,有方口的焉,有尖口的焉,有微露趾縫的焉;有淺幫的焉,有深幫的焉,有不淺不深的焉。最近臺北市面上忽然又流行起來韓國鞋,鞋尖之處,狀如一鉤,昂然翹起,好像武俠小說上練武功的江湖女郎,書中交代,有誰惹她,她只一踢,那鉤子裡有浸過毒藥的鋼針,當者無不喪命。奉勸年輕朋友,小心為妙。

  平底鞋最溫馨的一種,為睡鞋焉,有《睡鞋詞》曰:「紅繡鞋,三寸整。不著地,偏乾淨。燈前換晚裝,被底勾春情。玉腿兒輕翹也,與郎肩兒並。」惜哉,這種情調今人沒有了矣。現代女人,不要說叫她們穿睡鞋,便是叫她們穿襪睡,恐怕都不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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