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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戀愛(1)


  年齡是人類第一大敵,相傳希臘女神雅典娜愛上了一個青年,向周彼得天帝要求賜他不死,天帝慷慨答應。可是問題並不簡單,他固然不死,十年二十年,甚至七十年八十年地活下去,他卻老啦,滿面皺紋,眼睛看也看不清,鼻子嗅也嗅不靈,嘴巴也把不住滑,牙齒也脫落,發也蒼蒼,行動也遲緩不堪,坐到沙發上,一天一動都不想動,把雅典娜女士氣得發瘋,只好再向周彼得天帝求情,還是讓他死掉為宜。

  周彼得天帝是不是准如所請,教那人死掉,書上沒有記載,我不知道。但由此可瞭解一點,那就是「老」乃可悲之境,教人傷心落淚之境也。即以柏楊先生而論,無論年輕的女孩子也好,年長的婦人也好,都喜歡與我交往,非因為我是正人君子也,乃因我七十有四,已到了所謂的安全年齡也。嗚呼,一個男子一旦到了被女人們認為安全的年齡,活著就沒啥意思。

  詩曰:「自古美人如名將,人間不許見白頭。」誠血淚之言。男人之老,尚且如此之慘,女人一旦老啦,就更一慘到底。道貌岸然一再強調重德不重色,恐怕是對女人的一種心戰,蓋德可恃而色不可恃,我既重德,你可大大地放心了吧。歷史上最著名美女之一的李夫人,那位絕頂聰明的女士臨死時,皇帝劉徹前往探望,她用被子把頭蒙住,硬是不肯露面,怎麼懇求都不行。劉徹去後,別人警告她恐怕得罪了劉老人,她曰:「以色事人者,色衰則愛弛。」真是揭穿了底牌,一句話就把臭男人的劣根性抖了出來。

  我想對抗「老」的問題,僅只提倡重德不重色是不夠的,不但是不夠的,有時候還教人笑掉假牙。從前盛行多妻之制,聖崽們德色雙收(我想建議大歷史家,真應考證一下孔丘先生是不是也有小老婆。春秋時也,貴族政治和農業經濟結合,正是典型的多妻社會,他老人家恐怕不能例外),而現在流行一夫一妻,前已言之,要想不出花樣,對「老」的反應,不能不靠另一套,只宣傳「色」不重要,不但不能使人心服,而且容易造成家庭悲劇。

  主要的問題是,「老」對「美」固有影響,但並不等於葬送。中國人因為上述的那些宣傳,往往有一個誤解,認為「十八歲姑娘一朵花」,流行歌曲中不就有這一首乎?實際上一個十八歲的黃毛丫頭,除了她的物件也是一個尚不懂事的小夥子,否則她的那一套僅只不過表面上漂浮的那一點,而真正的魅力則產生在年齡較大的女人身上。君不見歷史上的美人兒乎?把殷紂帝子受辛先生逼得自焚而死的蘇妲已女士,把西周王朝四百年天下斷送了的褒姒女士,把唐王朝江山搞得亂七八糟的楊玉環女士,她們當時的年齡在四十歲,就是最年輕的西施女士,范蠡先生發現她在河邊洗衣的時候,即令那一年她十八歲,十五年之後,到了吳王夫差自殺之日,她已三十三歲,也進入中年了矣。

  「老」對女人的威脅並不如一般人想像的那樣嚴重,因為一般人想像得太過了火,以致連談都不敢談,甚至希望最好在觀念中一筆抹殺,結果因為違反人性故,既行不通,還矛盾百出,不能自圓其蠊。一個年輕妻子如果為了避免三十年後「老」時不漂亮,便現在也不講究,那真是自掘墳墓的怪事。蓋人的年齡像一種旅行,到甲地有甲地的良辰美景,到乙地有乙地的良辰美景。柏楊先生十歲時,常為二十歲的人悲,他們對「撒尿和泥」都沒有興趣,有啥意思;到了二十歲時,又為三十歲的人悲,認為他們不知道向女學生吹口哨,又有啥意思;以此類推,到了六十歲時,更覺得七十歲簡直無聊,並常發表言論曰:「我到七十歲就自殺!」蓋萬不料能活到那一天也。想不到而今不但活到七十,而且還活過了頭,不但沒有自殺,簡直還快樂無窮。前天和老妻爭吵,我又發誓曰:「我要到八十歲不死,就買包巴拉松。」今天氣平,看情形屆時仍不肯善自甘休。

  一個女人的外表美麗可能因時間而消逝——好比她的皮膚不再細嫩欲滴,不再白裡透紅;她的頭髮不再烏黑發亮,不再光鑒照人——但她的吸引力卻與年齡而俱增,二十歲的女孩子像一朵沒有香味的花,年齡漸長,其香才漸濃,才能捆男人綁男人。十八歲女孩子能顛倒眾生乎?使英王愛德華先生放棄王位的辛普森夫人,那一年已三十七歲矣,難道愛德華先生是一個白癡哉?還是剛才那一句話,一個女人必須不斷培養自己,訓練自己,感情意境,才能成熟,身上才有磁性,中年婦人的愛深入骨髓,而少女的愛則如浮光掠影,因她們美的地方不同也。

  怎麼樣穩住丈大,於此又得一契機。

  在古老的婚嫻中,沒有戀愛,法律和習俗把兩個互相陌生的男女衣服脫光,讓他們的身和心,問時赤裸裸相見,並且還要過一輩子那種生活,簡直不像是真的,而像是一部傳奇小說。在洋大人之國,古 時兒女婚姻,也多由父母包辦,但程度上卻大大地不同,父母即令再專制蠻橫,也總會安排一個機緣,或舞會焉,或宴會焉,使年輕男女能夠單獨交談。只有中國不然,大概是聖崽太多之故——嗚呼,一個孔丘先生已受不了啦,再加上孟軻先生,後來又冒出程灝、朱熹,那麼多的聖人之息,男女間的關係,便更束縛死人,素不相識的男女,彼納入一個籠中,說它有趣則可,說它戲劇化則可,說它慘無人道亦可也。

  但是在表面上,那種婚姻是穩定的。而現在的婚姻似乎有點兒戲,夫妻們一言不合,隨便拉兩個人,就可公證拆夥。而從前的離婚卻難如上天,妻子要求丈夫離婚固然絕無僅有——五千年來大概只有一位朱買臣夫人,還鬧得滿城風雨,青史留名——便是丈夫向妻子提出離婚,也不多見,蓋他們沒有那種必要,看不順眼時,盡可再娶十個八個。因之現在有很多道貌岸然之徒,或聖崽之輩,每興懷古之情,認為還是古時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那一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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