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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文與華人(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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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馬華文學,必先培育讀者;培育讀者,則須維護華文華語。」 「大馬社會不能有衝突,華人必須積極參與建國行列。」 臺灣大學馬來西亞同學紀念特刊編委會專訪 日期: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六日 地址:臺北新店柏老住宅 執筆:曾光華、郭祺佳 雜文將成為文學主流 問:柏楊先生,能不能請您談談對文學體裁今後發展的看法? 柏:每個時代都有它代表性的文學體裁,好像春秋戰國時代有《詩經》、《楚辭》,以後就進入賦的形式,接著是六朝的驕體文,然後是唐朝的詩。詩控制中國文壇的時間很久,一直到現在還居於很重要的地位。直到清王朝末年,它還是中國文學的主流,沒有一個人不會寫幾首詩、不會背幾首詩的。至於中國的小說——為什麼稱為「小說」呢?小嘛,不入流嘛!好像獅子不叫「小獅子」,螞蟻卻叫「小螞蟻」!小說從唐王朝開始,應考的士子常拿長篇大論的作品,給有權影響考試的大官看。誰要看長篇大論?所以那些苦心的士子只好用「小說」作為誘導。不過,雖然小說有這麼大的力量,因為道德掛帥、政治掛帥的原故,仍不能居於主流。直到「五四運動」之後,它才成為文學的基幹。而散文方面……流行的時間也很久,唐代、宋代的小事故,可以說是小說,也可說是散文。我們普遍的對散文的印象是:它是抒情的,純抒情的!所以女作家寫散文最多。其實,除了小說以外的散文,包括議論文,都是「雜文」!雜嘛,就像過去,凡不屬於八股文的,都稱為雜文。凡不屬於特定範圍的文體的,也都叫「雜文」。但嚴格地說,它創自於魯迅,是個新興的事物!任何一個新興的事物,都有人反對! 從前吳稚暉就不坐飛機,他說當飛機不能停在天空中修理之前,他就不坐!(哄堂)這也不能怪他,正因為有些新興事物是不好的。但是,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需要,比如京戲吧,從前流行的時候,誰也擋不住,可是現在再提供也沒用。最近我看《雙城複國記》,以西洋歌劇的形式演出,就覺得這是正確的道路,但這個新興的事物一定有人反對,你們放心!(哄堂)我認為,只有這種新形式的戲劇,才能在國際上站得住,京戲怎麼行呢?「啊啊啊啊」拉得那麼長,一個人在唱的時候,身邊的人都像呆子一樣。 談到雜文,同樣有人反對。但是,不管你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雜文將成為文學的主流,一個潮流過來了,誰都阻擋不住!雜文沒什麼,太簡單了!每個人都會寫,只是好壞的問題。它可以抒情、可以批判、可以談道德說仁義,是個萬能的文體,想怎麼用就怎麼用,不受限制。不像小說、詩歌,要通過一定的形式。我說這些,跟我寫雜文毫無關係,我只是說明文體的進展,至遲二十一世紀,將是雜文世紀。 說起來,雜文不容易寫好,因為對人生要有體驗,體驗得越深刻,就寫得越有深度。女孩子寫雜文比較困難,尤其漂亮的女孩子,因為其他人會替她擔當苦難,遇到了老虎,准有年輕人喊:「來,我替你打它!」(哄堂)。於是男人可以寫打虎的經驗,女孩子怎麼寫?何況男人可以進出很多場合。有些女孩子是專寫婚姻的,寫婚姻也不行,嫁了個丈夫,被當成寶貝,怎能知道婚姻的複雜呢? 問:與臺灣的文學作品比較,您認為新馬的水準如何? 柏:我覺得新加坡的水準很高,不亞於臺灣,非常難得。馬來西亞的則似乎比較「弱」一點。 問:是不是缺乏「文化根基」的關係呢? 柏:我讀過方北方、孟沙、南集、筆抗等人的作品,他們都有很高的水準,文字的功力也很夠。我覺得,大馬很像三十年前的臺灣。三十年前,臺灣沒有一個作家可以靠寫作生活,沒有一個作家過得愜意,除非他本身已有很好的「資源」。當時剛光復不久,讀者不多,而且對中文的閱讀能力、吸收能力也不夠。可是現在,能力不但夠,而且好得不得了,有能力賞鑒,也有能力批評,會買他認為好的書。一旦經濟力量充足的話,文學就會「開花結果」,作家才能從事這個行業。 我想,大馬文壇落寞,不是作家問題,也不是作品問題,而是讀者問題。有一個最大的癥結是,除了中國以外,其它國家的華文華語都有很困難的處境。我在貴國看到,一部分華人已經放棄了華文華語,這也不奇怪,人總是為了未來而生存。但是,華文作品如果沒有華文讀者,是一個基本危機。目前的馬華文壇,必須培植讀者,想培植讀者,必須先培植華文華語!如果把這工作放棄了,什麼都不用談,什麼人都沒辦法!就好像海明威在英語世界可以成名,如果來到中國,一定成不了名,因為我們英文讀者很少! 華人的遭遇,我認為不是問題。當然,如果脖子被砍掉活不成就是問題。我只是就歷史的發展來看,成問題的是華人自己的品質,要得到別人的尊敬,要別人看得起,必須有被別人尊敬、看得起的條件,這非常重要! 要和諧就必須互相瞭解 問:您認為馬華文壇應往哪一方面發展?還有,馬華文學對大馬華人的地位有什麼影響? 柏:它的影響是非常大,甚至超越了槍桿。我們每天都受文化的影響,但不會每天都受戰爭的影響。 對前一個問題,我有兩個意見:第一點,這是我目前正在做的。目前,臺灣幾位元名作家的作品在報上一發表,貴國的華文報章便立刻轉載,這對貴國作家是個打擊!所以,我希望編一部「馬來西亞聯邦華文文學選集」,和「新加坡共和國華文學選集」,把好的作品介紹到中國國內,然後通過臺北的銷售網,普及到世界上凡有華人的地方。目前新馬的作品只限制在一個地區,一本書出來如果能銷售一兩萬本……(眾人:恐怕沒那麼多……)這沒什麼稀奇,二十幾年前,在臺灣如果能賣出一兩千本書,就可以大請客了!(哄堂)我希望馬來西亞的作家,在臺灣,在所有華人的地方,都能有很高的知名度,這對作家本身是個很大的鼓勵——人總是需要鼓勵的,這樣才能使他們的創作水準更能提高。文學的交流應該受到重視,我們眼光要放大,文化應該普及到世界每個角落,沒有辦到的話,不能怪別人,應該怪自己。 第二點,在馬來西亞,不少華人的馬來文那麼好,為什麼不把華文作品翻譯成馬來文?伏爾泰有一句話:一個愛國,愛他母語而且通曉外語的作家,有兩個神聖的任務,一個是把外國好的作品譯成自己的文字,一個是把自己國家的作品翻譯成外文。作家不但不要在小地方醬住,而且要和其他國家交流,還要超越華文的範圍。應該是這樣的,華文一有作品發表,就應馬上翻譯成馬來文。我看華文作品翻譯成馬來文的很少,可能文筆不成熟,但不成熟是另外一個問題。華人生於斯、長於斯、葬於斯,要和其他民族互相瞭解,瞭解之後才能增進感情。 在馬來西亞,華人占少數,說實在的,非常需要和平。不要衝突,衝突之後,誰都不會獲益。即使能獲益也不能衝突,這就成了仗勢欺人。要共同繁榮就必須互相瞭解,讓其他種族瞭解,華人並不是只懂得金錢的民族。過去抗戰時,我們都認為日本人是畜生,後來翻譯了大批日本的作品過來,我們一看,他們也有愛情啊!男女間也非常纏綿啊!也有正義,也有壞蛋啊!中國有五千年歷史,我們的心胸應該像澎湃的大海!不要說在臺北報上登了一篇文章,就「啊喲!不得了啦」,有什麼了不起呢?為什麼不能再擴大?為什麼不進入世界性、國際性文壇?所以作品除了給華人看之外,還要翻譯成馬來文,這是有意義的工作!至於翻譯出來後賣不出去,賣不出去慢慢來嘛!一個突破性的事情不是普通人可以做的,文化的工作是一種一步一步呈獻成果的工作,快也快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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