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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電視廣告


  電視現在已是一種最普遍的家庭設備,想當年家裡有架電視機,走起路來連脖子都發硬的光榮時代,已成為歷史陳跡。連荒村僻壤,家家戶戶的屋頂上,幾乎都矗立著天線。柏楊先生有一位妙手空空,專做無本生產的朋友,金口禦言,親自告訴我,在他那可敬的行業中的一些高手,只俘現金和珠寶,對電視機之類,請他偷他都不偷。蓋家家戶戶都有這玩藝,偷了之後,賣給誰乎哉(正因為如此,該朋友到了柏府,如人無人之境,我既不防他,他也找不到物件)。

  電視的產生,對電影是一個致命打擊。電影老闆怨天尤人之余,眼看要擇個黃道吉日,一同跳河。可是電視代替不了電影,猶如攝影代替不了繪畫。一個走陽關道,一個走獨木橋,八仙過海,各有神通。電視最大的弱點是廣告多如驢毛,使節目柔腸寸斷。就在去年,報上刊載一則消息,花蓮縣一位元看電視的老漢,受不了廣告的轟炸,當場就氣得撞倒在地,一命歸天。不過他閣下的屍諫似乎並沒有使電視公司大亨回心轉意。所以廣告的惡劣面目如故,看來老漢是白死啦。電影就乾淨得多,一竹竿到底,滋味大異。

  電視之有廣告,是一種必要的罪惡。蓋沒有廣告,就沒有電視。最近有幾位參加偉大的「全國文藝座談會」的偉大作家,作成文書,建議政府把三家電視臺收歸公營。細節如何,我不知道,如果是僅只限於從此之後,不再有廣告,那真是人心大快,兼大快人心,也聊可告慰慘死的花蓮老漢于九泉之下。不過,如果沒有了廣告,基於「節目永遠操在花錢大爺之手」的定律,將來的節目,是否能比有廣告時更好,還得進一步等待分曉。

  我想的是,問題不在廣告,而在廣告內容。讀者老爺不知道還記不記得柯達公司推銷照相機和軟片的鏡頭,全部動作揉和在帶個磁性的低沉男性歌聲之中,兒女飛奔,夫妻擁抱,全家福團聚,每一個動的畫面,接著就是一幅靜的留念。那簡直不是廣告,而是一個完美的藝術節目。嗚呼,我們的廣告製作如果能有洋大人的一半好,臺灣心臟病患者,至低可減少一半。洋槍洋炮,需要有長期的科學和工業基礎,比不上洋大人,還有啥可推諉的。廣告節目只不過個人的藝術造詣,卻比不上洋大人,我們就不知道說啥才好。以臺灣製作的廣告而論,黑人牙膏就應該數第一位,只有幾個音樂悠揚中的畫面,就說明了一切,沒有一句廢話,使人有一種清新深刻的印象。

  我們廣告中的對話和旁白,就好像從前柏楊先生讀私塾時教習用的鐵戒尺一樣,不斷地向觀眾尊頭上敲打,敲得觀眾老爺腦漿都要崩裂;不但把觀眾當成白癡,而且還硬把同樣也是白癡的觀念,往觀眾老爺肚子裡灌。廣東省有句諺語曰:「橫柴塞進灶」,明明把柴豎過來就可以塞進灶門,卻是非橫著往裡塞不可,於是,觀眾就倒了八輩子的楣。我有一位製作廣告的朋友,有一天,在一個別人結婚的宴上見面,三杯黃湯下肚,談起廣告品質,柏楊先生歎曰:「低能,低能。」他幹嚎曰:「低能?你老頭能高一下試試,花錢大爺喜歡這個調調。我要是堅持我的意見,今天還有得吃的?」於是乎我就想起鱷魚蚊香,一條鱷魚咬住一個黑男孩,結果是蚊子大批飛來救駕,把鱷魚打垮,黑男孩一命得全。我一直就沒有弄清是鱷魚老爺厲害乎耶?抑是蚊子老爺厲害乎耶?既然花錢老爺喜歡蚊子厲害,製作朋友只好讓他的鱷魚蚊香大敗。

  電視廣告活像吾友包拯先生的狗頭鍘,看著看著,正在起勁,忽然一鍘下來,身首兩段。於是觀眾老爺也有相應妙法,那就是一看廣告駕到,立刻轉檯,換別的節目。別的台如果也在亂喊亂叫,就再轉另一個台。如果三家全是廣告,然後就國罵省罵三字經,髒話全部出籠,以平民憤。這樣做當然妙不可言,不過觀眾在電視機與沙發之間,跳來跳去,香汗淋漓,罵不絕口,實在有礙健康,最好買一個遙控器,就大可穩坐沙發,靜候雨過天晴。

  然而這也有問題,問題是你不知道廣告到底哇啦多久。有時候扭過來看看,它仍在那裡繼續教訓觀眾買這買那,有時候則正式節目已恢復半天啦,前後劇情銜接不上,氣得鼻孔冒煙。柏楊先生則有柏楊先生的一套,那就是拿一本喜歡看或需要看,而平常沒有時間看或一時看不完的書,一旦「弟弟妹妹愛用洗髮精」,我就低頭看書,一直看到電視上音調不對勁,再抬頭看戲。

  廣告的內容已使人恐怖,更恐怖的現象似乎逐漸超越了內容,而延伸到製作人、編劇、導演和演員身上。電視連續劇之所以弄到今天這種「紐約城岳飛戰張飛」場面,跟這個有關。花錢大爺看重了某一位女演員,製作人、編劇、導演,立刻就屁尿直流,該女演員也立刻成了主角之一,甚至成了唯一的主角,亮相亮個沒完,劇情也發展個沒完,一直發展到觀眾倒盡了胃口才算罷手。當然,製作人、編劇、導演,也有硬漢朋友,拒絕屁尿直流的,但他們之上,大亨在焉,看廣告份上,彈性恐怕也很有限。

  於是乎,第二步來啦。這個第二步和我死也不肯說的第三步一樣,我只能舉個例子。君不見有一位女演員由甲台跳槽到乙台乎?柏楊先生是個包打聽,打聽的結論有點不舒服。原來使出渾身解數要她跳槽的,不是她自己,也不是電視公司,而是她的老爹老娘,尤其是她的未婚夫,簡直急得團團轉兼轉團團。冠冕堂皇的理由足可寫三本書,真正的原因卻只有一個,乙台比甲台正派。蓋甲台也,女演員——包括女歌星在內,必要時得陪一下有權大爺或花錢大爺吃吃宵夜之類。而「必要時」卻是由有權大爺和花錢大爺來下定義的。老爹老娘和未婚夫大人,怎麼能不渾身發抖乎哉。

  這種情形,聽起來于心有戚戚焉。但都督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既不犯法,也不違紀。自由經濟發展到某一種程度,一定會產生這種現象。美國大亨,包括大資本家和黑道上的朋友,他們就是利用廣告來控制大眾傳播工具的。「嗨!老傢伙,刪掉那段評論——或發表一段報導——俺給你一百萬美金廣告。」不雙膝下跪的,那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漢。美國報業史上這種英雄好漢多的是,傳記如林,名垂千古,使我們從反面瞭解廣告的力量。

  臺灣的花錢大爺目前還沒有兇惡到這種程度,但已使到了使人反胃的程度。再沒有積極的反應,下一步如何,恐怕連三聖宮的太乙真仙都無法預科。新聞局曾經規定廣告的時間不得超過節目全部時間的幾分之幾,不過規定等於白規定,以致人們弄不清是節目中插播廣告,還是廣告中插播節目。如果嚴格執行,好吧,你超過時間吧,超過一分鐘,罰銀子十萬兩,這也是治療胡說八道的秘方之一。在時間被壓縮的情形下,糟粕自然會被擠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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