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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不掉」泥沼


  人就是人,不是物。人的特質是有靈性,有感情,有智慧,和有選擇愛情的能力。物就不然啦,它啥也沒有,砍它一刀它不會叫,踢它一腳它不會跳。所以圍棋第一等高手,看他在棋盤上妙計百出、左包右抄、前埋後夥,把對手殺得雙膝下跪。可是,如果教他真的去指揮作戰,恐怕准成為「帶汁諸葛亮」,除了淚流滿面,就是滿面淚流。蓋棋子是「物」,往那裡一放,雖然陷入重圍,仍篤定泰山。貴閣下閱棋多矣,有沒有見過緊急之時,棋子忽然生腳,溜之乎耶?有沒有見過全軍覆沒之際,棋子忽然號陶大哭,聲震四野乎耶?一局棋罷,各歸原位,仍是棋子。而戰士們一旦被「砰」的一聲,就永遠消滅。下局棋用的仍是上局棋死掉了的棋子,而第二次戰役用的卻不再是第一次戰役死掉了的戰士也。

  人跟物的差異,十萬八千里。湯明昭女士把夫妻的一方,用「物」來比喻,心理上先已不把人當人,只當可供用的東西。丈夫也好,妻子也好,絕對不是「一件衣服」、「一支筆」、「一把梳子」。貴閣下嫌衣服太寬,可剪之使窄;但貴閣下如果嫌丈夫或妻子太胖,恐怕無法揮動大斧,削下幾片人肉。貴閣下剛寫罷一篇蓋世名著,把原子筆往桌上一摔,摔成兩截,沒人說話;但貴閣下如果把丈夫或妻子一摔,不要說摔成兩截啦,就是頭上摔出一個大包,恐怕後患就夠無窮的也。貴閣下懶惰成性(或勤快成性,天天去理髮店馬殺雞),三個月不用梳子,關在鐵匣裡,毫無怨言;但貴閣下如果把丈夫或妻子關起來,恐怕三天部會成為報上頭條新聞。

  湯明昭女士認為婚姻關係只要「定于一」,對方就「一定更加珍惜」。嗚呼,這只是「人」和「物」的關係,不能閉著尊眼推理,認為「人」和「人」的關係也中如此這般。柏楊先生小時候,曾有一項奇遇,柏府附近,有條深可沒頂的小河,一位青年才俊把兩個大葫蘆綁到腋窩,往水裡一跳,竟然浮了起來,遊到對岸,觀眾掌聲雷動。他想,如果把大葫蘆綁到腰窩,豈不是上半身全部露出水面,更悠哉遊哉耶,於是果如所料,觀眾再度掌聲雷動。他就又想,如果把大葫蘆綁到腳底板,豈不是簡直可以踏水而行,在水面上健步如飛耶,於是,只聽「撲通」一聲,這次沒有要如所料啦,觀眾也沒有掌聲雷動,而是一陣驚叫,七手八腳地救人,蓋該青年才俊跳到水裡之後,頭重腳輕,大葫蘆上浮,尊頭下降,來了個倒栽蔥節目,水面上只見兩個拼命掙扎的大葫蘆,不見人蹤。等到好容易把他閣下救出,已淹了個半死。

  湯明昭女士用的似乎是這種大葫蘆邏輯,把「人」與「物」之間的關係,認為也可以應用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尤其是夫妻之間的關係上。一個人擁有世界上唯一的一塊寶石,當然百般愛惜,不是至親好友,連瞧一眼都棉花店失火,免談。可是在婚姻上,如果某一個女人,鐵定地屬於某一個男人,或某一個男人,鐵定地屬於某一個女人,不但不見得發生「一定加倍珍惜」,恐怕反而更不珍惜。原因很簡單,在傳統的男性中心社會中,臭男人力大地窮(包括體力和財力),一旦發狠曰:「我珍惜你是你的福,我折磨你是你的命。」結果老奶得到不是加倍地珍惜,而是大葫蘆朝上,加倍地倒栽蔥。

  吾友丹扉女士曾畫龍點睛地說過:在有些女人眼中,丈夫會跑掉,而老爹跑不掉,所以對丈夫百依百順,對老爹就五雷轟頂。在有些男人眼中,嬌妻會跑掉,老娘比老爹更跑不掉,所以嬌妻的重要性也同樣地後來居上。丹扉女土是為探討孝道而寫的,柏楊先生借來說明我們的論點,夫父母子女間的天倫的愛,父母揍子女而仍愛子女,子女忤逆,也不能使父母改變心腸,親情似海,十指連心,怎麼跑都跑不掉焉。而夫妻之間是人倫的愛——「跑不掉」的愛,本質上絕不可能,因為色不可能,所以危險萬狀。父母子女之間「跑不掉」,有先天的無盡愛心在支持,夫妻間一旦陷入「跑不掉」泥沼,那只有哀哀一生。

  今年(一九七八)十二月十五日臺北《聯合報》,有一則新聞,照抄於後:

  彰化市一位苦命女,家庭貧困,國民初級中學畢業後,到一家紡織廠工作。工廠小開看她容貌不錯,千方百計追求,對方父母也在旁協助,使她與小開發生關係。當她知道已懷孕時,對方同意結婚,保證全心全意愛她。但是,結婚之後,立刻就變了。丈夫開始對工廠中其他女子動腦筋,醜聞時傳,為了面子,她都忍了。而丈夫好吃懶做,不出數年,工廠倒閉,丈夫就在家睡覺吃飯,一點不為孩子著想。她只好背著孩子,住到娘家,每天到一家工廠去做工,維持家用。誰知她的丈夫趁她外出工作之際,偷偷把一兒一女帶走,晚上並派一名打手威脅,要她繼續工作,否則不准她與兒女見面。(柏老按:這是中國社會惡傳統的一部分,用兒女作為夫妻間鬥爭的工具——有些惡棍,還揚言要殺兒女來迫使對方屈膝。比起《不結婚的女人》的女主角,你以為如何?)苦命女為了生活,只好繼續工作。前天,她偷偷找到丈夫的住所,發現一雙兒女蹲在樓梯口,饑寒交迫,滿身髒兮兮。母子三人相擁痛哭,兒女震于父親的淫威,不敢隨母親走。苦命女寫信給輔仁大學同舟社法律服務部求助,她希望能跟丈夫離婚,並願撫養一雙兒女。

  同舟社毫無辦法,只抖出幾條「六法全輸」給她,唯一的辦法,只有盼望那位鴨子屎丈夫振作。問題是,該鴨子屎丈夫振作起來,固然稱心如意,可是振作也者,並不那麼簡單,看情形他一竿到底,硬是蠻幹啦,「反正你跑不掉」。誰都救不了她。

  去年(一九七七)十一月二十五日臺北《新生報》,也有一則新聞:二十一歲的另一位苦命女,一九七四年嫁給台東縣的詹頂順先生,就不斷遭受丈夫的毒打。一九七五年,詹頂順外出服役。公公婆婆繼續努力,把她趕出大門。苦命女只好帶著四個月大的孩子去當店員,可是兩個無恥的公婆,卻反過來伸手向她要錢。一九七七年,苦命女又懷了孕,惡公惡婆知道後,恐怕影響她的店員工作,失去財源,就強迫她墮胎,然後像押解人犯一樣,把她押解到高雄市瑞呈旅社,交給老闆娘黃甘草女士,脅迫苦命女賣淫。還由保鏢鄭發先生充當監獄官,不准她行動自由。

  這件事的結局,比同舟社有勁。苦命女終於逃走,一串狗男女,全部入獄。嗚呼,幸虧她跑掉啦,如果她「跑不掉」,誰也救不了她。

  人際之間的關係,跟「人」「物」之間的關係不同,婚姻要靠愛情維持,不能靠「定於一」、「跑不掉」維持。一旦只靠「跑不掉」,這姻緣就不是好姻緣,而是惡姻緣矣。夫妻間沒有了愛情,代之而起的,小焉者互不關心,大焉者恐懼、厭惡、輕視。於是,輕的紅杏出牆或藍杏出牆;重的天天鐵公雞、大打大罵;更重的,不是自己犧牲終身,就是興起殺機。尤其「物」可能僅只有一個,而男人女人卻到處都是——除了丈夫,還有別的男人;除了妻子,還有別的女人——所以對方有隨時「跑掉」的可能。而正因為有這一種可能,婚姻才有幸福,蓋要想使對方不跑掉,不能乞靈於「定於一」思想,只有靠不斷地培養愛情。正因為不是「定於一」,才能更加珍惜,否則的話,你不珍惜丈夫——或你不珍惜妻子,自有人珍惜他。

  好啦,我們再請教衛道士,對上述的那兩位苦命女,認為她們是離婚好耶?或認為被糟蹋到死好?我們一定要聽聽答案,這答案可顯示一個人的道德水準,可顯示一個人是充滿了人性,或充滿了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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