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柏楊 > 紅塵靜思 | 上頁 下頁
人是會變的


  天下只有一件事,雖經過滄海桑田,天翻地覆,千討論萬討論,討論到世界末日也討論不完的,那就是男女之間的愛情。隨著經濟演進和社會結構的不同,以及當事人的文化內涵和生活背景的不同,問題也越層出不窮。

  《時報週刊》國內版記者元璣女士,曾在今年(一九七八)八月間,訪問我老人家,教我就他們的「聽名人談愛情」專欄,發表發表高論。我一聽我竟然被封為「名人」,不禁大喜若狂,當時就硬拉她到豆漿店吃了一頓燒餅油條,隆重地報答她提攜栽培之恩。那篇訪問記於九月十七日出版的該刊第二十九期刊出,題目豪華,曰:「聽聽柏楊的名言:愛情的諾言不是支票,是便條」。「愛情——糊塗的代名詞」。立刻我就飄飄然兼然然飄。不過她閣下竟然直稱我的禦名,而沒有加上「先生」二字,使我生了一肚子悶氣,看樣子那頓豐富的筵席算是白請啦。

  這且按下不表,表的是我對愛情的看法,事過境遷,對於該訪問所寫的(當然是我自己哇啦哇啦講的),我想對某一部分作一點修正——例如對「結婚」和「同居」,不僅作一點修正,簡直作二三四點修正。吾友梁啟超先生曰:「我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日之我宣戰。」柏楊先生覺得死不認錯固是一種美德(現在有這種美德的人,車載斗量,多如驢毛),但偶爾效法效法梁先生,口吐真言,也不能算嚴重缺點,不知道貴閣下然否乎也。

  男女同居而不結婚的風氣盛行,是柏楊先生去年(一九七七)回到臺北後,所面臨的新生事物之一。是初是嚇了一跳,繼之是見怪不怪,其怪自敗,但心裡總有一個疙瘩。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五十年前,沒有結婚的男女住在一起,同床共枕,勾肩搭背,儼然以夫妻自居,恐怕早被活活打殺。即令發生在十年之前,大家也會側目而視,輿論沸騰,出門時說不定被頑童照後腦勺就是一石頭。可是現在人心大變,大變人心,大家對他們連一眼都不肯多看矣。有一天,我問一位跟她男朋友同居已三年之久的老奶為啥不結婚,她曰:「結婚幹啥?」這一問使我一愣,她看柏老的學問並不像她想像中那麼偉大,就急忙解釋曰:「別食古不化,結婚跟同居固一樣的也。」我反攻曰:「結婚跟同居既然是一樣的,為啥不結婚?」她曰:「結婚跟同居既然是一樣的,為啥要結婚?」我想了半天,雖然滿腹經綸,一時也無法抵擋,但心裡總不服氣。蓋還是老話,既然是一樣,結婚至少不比同居壞,同居也至少不比結婚好,而結婚卻可以增加安全感,結婚後的家,才是生命的根。不結婚而同居,在傳統上稱這為「軋姘頭」,形容它既不易穩定,而又不易持久也。所以柏老贊成結婚,那是人類進化的一個里程碑兼人類文化的一個結晶。

  然而,這幾個月來,一連串碰到了七八個奇怪的婚姻——說它奇怪,是我老人家嘴下留情,事實上是一連串碰到了七八個恐怖的婚姻,使人毛骨悚然。終於發現同居而不結婚,也有它的實際價值。前面那位老奶一口咬定「同居跟結婚是一樣的」,反而淹沒了真相,自己摧毀了自己的理論基礎。假如結婚跟同居果是一樣的話,拒絕結婚只不過強詞奪理,用以掩飾內心的某種彷徨和恐懼。問題是,結婚跟同居不一樣——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同居」才有資格向「結婚」挑戰。

  結婚固然帶給當事人安全感,但也帶給當事人束縛。——實質上,安全感的意義就是束縛,沒有束縛,哪裡來的安全感哉。反正咱倆已經拜過花堂,按過腳模手印啦,你要想甩掉老娘,可沒有那麼簡單,法律和輿論都是站在奴家這一邊的。這是對老奶而言,對臭男人,則話的內容改兩個字就行,反正咱倆拜過花堂,按過腳模手印啦,你要想甩掉老子,可沒有那麼簡單,法律和輿論都是站在俺這一邊的。

  我們當然希望世界上每一對夫婦都恩恩愛愛,都白頭偕老,誰也別甩掉誰。但人類是唯一會變的動物——這可不是指形態上會變,小蝌蚪游來遊去,有一天忽然生出四條腿來,變成一隻亂跳亂叫的青蛙。一條使女人嬌聲尖叫的小毛蟲,爬來爬去,有一天忽然長出翅膀,變成了滿天飛、人見人愛的蝴蝶。這些形態上的變,人類可沒有這種本領。人類自只是萬物之靈,在這方面只好自顧形慚。從娘胎呱呱墜地,生出來兩條尊腿,到死都是兩條尊腿(除非出了可觀的車禍,被幹掉一條)。生出來兩隻胳膊,到死都是兩隻胳膊,我敢跟你賭一塊錢,任憑你法術無邊,絕不會再長出一條胳膊來。所以我們說的變,不是架構上的變,而是心理上的變,意識形態的變。

  心理上的和意識形態上的變,是人類所獨佔的特質,其他動物就沒有這麼複雜。從小貓成長到老貓,習性一貫(老貓不過比較懶得再抓老鼠罷啦)。從小狗成長到老狗,習性也一貫(老狗只是很少再有興趣聞聲而吠,偷咬窮朋友的小腿)。但人類不然,不但女孩子在變,男孩子也在變,不但中年人在變,老傢伙也在變。這些變研究起來,都有脈絡可以追尋,也都有連鎖過程可以分析。但那都是事後有先見之明的人幹的勾當,實踐時很少排上用場。貴閣下在一個恰當的場合中,遇到一個千嬌百媚,腰纏萬貫,學富五車,對你傾心兼崇拜,百依兼百順,你暈頭轉向之餘,忽冬一聲就掉到愛情的深井裡,抓還恐怕抓不牢哩,研究分析個屁。

  吾友汪精衛先生,想當年刺攝政王,「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何等英雄,後來卻當了大大的漢奸,這一變變得太厲害,教人招架不住。吾友寒霧女士,她在學堂念書的時候,跟另外兩位女同學感情至篤,柏楊先生曾稱這為三劍客。三劍之一的一位老奶,一提基督教就火冒三丈,有一次幾個同學乘車效游,在車上抬起基督教的杠來,話不投機,她閣下在中途就堅持下車,當車不停時,她就要往下跳,下得一群老奶哭爹叫娘才把她抱住。可是五年前她去了美國之後,忽然間信了吾友耶穌,這一信就驚天動地,如瘋如狂,以致寒霧女士連封信都無法跟她交通,該老奶滿紙都是「哈利路亞」,簡直插不上嘴。

  柏楊先生另一位朋友的兒子老爺,在大學堂之時,英姿煥發,辦雜誌,組社團,讀訓導主任瞪眼的「邪門」之書,好友如去,豪氣千秋,天塌啦都敢頂住。十年不見,前幾天一見,竟然是另外一個人。他閣下一出校門就做生意,發了大財,三句話就有一個「錢」字,而且以「錢」作為衡量價值的唯一標準。他本來叫我「伯伯」的,因我的銀子太少,現在的稱呼已改為「老頭」矣(我想,我如果想恢復「伯伯」的身份,恐怕得跟洛克斐勒先生結點親)。最精彩的是,他深有「悟以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的沉痛覺醒,認為過去都是年輕不懂事時的胡鬧,錢才是唯一的生命內容。又斜著眼教訓我曰:「老頭,你辛辛苦苦寫稿,能賺幾文?我證券交易所一個電話,抵你寫一輩子。」我洗耳恭聽,連嗝都不敢打。

  我們現在討論的不是「是」「非」,而是「變」的現象問題。總而言之一句話,人的思想和意識形態是會變的,至於如何變,啥時候變,變向何方,不但局外人不知道,連自己都不知道。詆之為「隨波逐流」也好,頌之為「適應時代」也好。反正是,人是會變的動物。

  把兩個會變的動物——一男一女,用結婚的形式拴在一起,而且一拴就是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六十年,那簡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冒險。如果男女同時都朝一個目標變——這種情形並不罕見,所謂「一條被蓋不住兩樣人」,夫妻間是互相影響的,不僅影響思想,影響意識形態,有時候甚至還影響長相,那當然甚妙。可是,如果一個變一個不變,或一個往東變,一個往西變,那麻煩可就大啦。當思想的和意識形態的層次越來越有距離時,愛情就會越來越消失。如果兩個人只是同居關係,那就比較好辦。如果是結了正式之婚,恐怕要脫層皮。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