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柏楊 > 醜陋的中國人 | 上頁 下頁 | |
你這樣回答嗎?(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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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裔美籍司禮義神父談「醜陋的中國人」 ⊙執筆者張香華女士。 ⊙文載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二日臺北《自立晚報》。七月一日香港《百姓》半月刊。 *** 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麼?」 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 ——《若望福音》十八章二十二節 *** 和司神父相處,常給你驚奇的經驗。 在館子裡,面無表情的女侍把功能表扔到我們面前,司神父悄悄問我:「你知道她為什麼這種態度?」我還沒找出適當的答案,他卻幽默的說:「她不喜歡我。」 街上,幾個年輕女孩走近,司神父望著T恤上印著外文的一位叫我看,我說我不懂法文。司神父為我翻譯,那幾個字的意思是:「來亂搞我!」他搖頭歎氣:「她一定不知道這個意思。」 司神父住在臺北市萬大路附近,那一帶拜拜風氣很盛,大街小巷處處是廟宇,和私人開設的神壇,司神父告訴我:「昨晚這裡上演酬神戲,你知道他們演什麼?」我答:「布袋戲。」心想這回一定答對了。誰知司神父的答案是:「他們表演脫衣舞。」 ——今年七十余歲的司神父,是比利時裔的美國人,前後十餘年在中國大陸以及臺灣的生活體驗,使他對中國十分熟悉,加上他是中央研究院研究殷墟文字的學者,他對中國語言、文字、民俗的研究,已有五十年之久。從一九三〇年起,司神父開始習中文,曾經是趙元任、陳世驤兩位語言學家的學生;一九五五年得柏克萊加州大學東方語言學博士,他精通英文、法文、德文、俄文、希臘文、拉丁文,熟諳中文、西藏文、蒙古文、梵文、日文。一九三七年,他到中國大陸北方,一面傳教,一面作中國民俗研究、歌謠收集工作,並用英、法、德文等多種語言,發表過學術論著三十餘種。 我告訴神父,我很吃驚,因為他老是提醒我這個中國人,身邊許多習而不察,或察而不覺的現象。我心想,為什麼不請他就「醜陋的中國人」這個主題,說說他的看法。以他對中國人的瞭解之深,對中國人的感情之濃,加上他來自西方文明世界的精神,他豐富的學識和修養,一定會給我們帶來跨國性和跨民族性的啟示。 司神父說:「你不在乎我的話令你驚奇?」 我說:「我正在期待你給我最大的驚奇。」 司神父本名Paul L-M.Serruys,司禮義,是他的中國名字,從這個名字,看出他受中國文化的影響。可是,司神父答覆我的禮義之問,卻說: 「禮,是很好的東西,是人類行為的規範。但,中國人只講禮,不講理。於是禮的好處就變了質。因為禮應該接受理——正確的原因(the right reason)的指導。」 「義難道不是正確的原因?」我說:「我們中國人一向有『禮義之邦』之稱。」 「禮義之邦?」司神父沉吟一會,「我沒聽說過。『義』字的英譯,應該是Right或者還有一個意義相近的字Justice。可是我認為中國人最缺乏的,就是社會是非觀念(Social Justice)。中國人講的義,是用來要求別人而設的,人人都覺得自己是例外,可以不必遵守。也就是說,中國人的『義』是雙重標準。」 我問:「從什麼事情,使你對中國人產生這樣的印象?」 「交通現象就是一張中國社會的圖畫,」司神父說:「中國人對做為一個國民,應該盡什麼義務,完全沒有觀念。交通規則在中國,只是訂來要求別人遵守的,自己不但不遵守,一旦受到指責,立刻覺得沒面子。又譬如說,我今天這樣批評中國人,大多數中國人的反應,恐怕是生我的氣。平時,常常有人說我太驕傲,或者來勸我,不能用西方文明世界的標準談論中國人。其實,我很不願意傷中國人的感情。」 「不見得人人都會生你的氣,我就不會,」我說,「我也不怕感情受傷,我就是盼望聽聽你傷中國人的心,傷得有沒有道理。」 司神父舉一個例子:有一次,在一項學術會議討論過程中,司神父提出與某位中國學者不同的意見,對方從頭到尾都不理不睬。甚至從一開始,這位學者聽到司神父有不同的意見,就非常不高興,立刻面露慍色,拒絕和他討論。第二天,司神父親自到這位學者的辦公室,準備再試試和他溝通。誰知道學者明明在辦公室,卻教秘書小姐說:「不在。」使司神父知難而退。 「所以,」司神父說,「我覺得和中國人講理,比登天都難。有時候,你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他用逃避問題的態度來對待你,使你無計可施。其實,根本的原因是,他不想講理,因為講理會使他失去面子。你想,連學術界都只講面子,不講理,造成權威和壟斷,又如何能求一般的人民講理?」司神父接著說:「當然,有時候,我和中國學者在一起討論問題,我提出不同的意見,也有學者會說:『我不同意你,不過,我現在說不出道理,等我回去想想,再來和你討論。』然而,能用這種態度來討論問題的,實在沒有幾個。」 我問:「你是不是認為中國人講禮,妨礙了講理?」 「其實,講禮和講理,是可以同時進行的,」司神父強調,「但必須經過學習,同時要有起碼的彼此尊重,能力也要相稱,才能夠講理。至於『禮義之邦』大概是中國人後來附會的說法,應該稱『禮樂之邦』才對,因為中國歷史上說周公制禮作樂。」 司神父對中國古籍瞭解之深,令我驚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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