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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風和套風


  文壇上也是如此,作家學者雖不是強盜(這可能不是說作家學者的人品比強盜高,而只是說作家學者們的膽量大多數都比強盜小),但作家學者們也有基本的立身之道。不管寫得好也罷,寫得壞也罷,寫的是哥哥愛妹妹鴛鴦蝴蝶派也罷,寫的是誰看啦都出汗的現代派意識流也罷,有一點必須要大義凜然的,那就是,不能當文抄公或文套公,不能抄別人的作品,也不能套別人的作品。再名震世界的作家,一旦發現他的作品是抄別人的,或套別人的,他就砸鍋矣。以莎士比亞先生之尊,當然舉世無匹,誰提起他都會脫帽致敬的,可是一旦泄了底細,他的作品竟然都是——不要說都是啦,只要有一兩篇被證明是抄他老友柏楊先生的,他就得捲舖蓋。

  自從一九五〇年代開始,二十年來,抄風和套風頗為茂盛,有些是抄古人的(其實也古不到哪裡去,頂多是〇〇年代「古」),有些則是抄三〇年代的,大概英雄欺人,自以為只有他一個人有該秘本。萬萬料不到,文字的流傳,無孔不入,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古人」之書,臺灣有時候偏偏也有。而大陸出版的「今人」之書,臺灣雖沒有,香港卻有,日本也有。運氣不濟時,碰到該死的好事之徒,一對一照,就露了原形。一九五 〇年左右,有位朋友還用其抄品,不斷地得什麼獎,後來有人惱了火,該朋友遂丟了官,一直倒楣了十五六年,最近才算復興。但這個活例子並沒有使利慾薰心的朋友得到教訓,該抄仍是照抄。

  抄品大都限於理論,如果死纏活纏,還可纏出來一點理。至於創作,就無抄矣,但雖不能抄,卻要以套,一套就是一本,比小孩子玩尿泥還興趣盎然。這種例子,如車載斗量。再過些時,柏楊先生一急,真打算列出一張表來,以便讀者老爺引經據典。嗚呼,軍人不能冒功,文人不能抄襲,這是最基本的規範。當一個文人,可以偷,可以搶,如果走桃花,也可以亂愛,甚至亂愛得刀光血影(當然,最好不要刀光血影),如果大發雷霆,也可以殺人,甚至也可以被綁赴刑場,執行槍決。但是,絕不可以抄,也絕不可以套,為了急於成名,或為了急於弄幾兩銀子,猛抄猛套,天老爺註定他要坍台。

  ——作家學者,不遵守作這學者的規範,就永遠成功不了偉大的作家學者。

  保險這一行業最崇高的境界,應該是一旦付保險金時,不但付得迅速,而且付得痛快。喝人血的那種地頭蛇想法,固然頑劣,就是纏到最後,雖然不得不付,大概心裡始終覺得彆扭,那股辦不完的手續,也屬於耍賴。據說有些保險公司在付保險金時,好像該倒楣客戶故意坑他,就心懷不共戴天之恨,能凶就凶,能刁就刁,倒楣分子或倒楣分子的親屬,哭哭啼啼去領錢時,就好像抽了他娘的腳後筋。

  在一個有理可喻的國度時,保險公司是以「迅速」「痛快」為號召的。有一則小幽默可以啟示他們奮鬥的目標:在某一個場合裡,兩家保險公司經理碰面,甲經理曰:「敝公司是美國第一流的,客人上午斷了氣,中午就把保險金送到他尊府。」乙經理嗤之以鼻曰:「天乎,這慢成啥啦?昨天有位客人從十八層樓跌下來,經過七樓敝公司視窗時,我們就把支票塞到他喊『哎喲』的嘴裡。」

  中國小民是被欺弄慣了的,如果遇到這種硬塞的鏡頭,不跌死也會笑死。即令上個月出來,下個月拿到錢,就喜歡得昏倒到保險公司的櫃檯上。這故事應作為中國保險公司的座右銘。有一點似乎清考慮的,發財的道路很多,走正路照樣可以發財,不一定非走歪路不可。喝米湯照樣可以長得又白又胖,不一定非喝人血不可。保險公司如果用「迅速」、「痛快」建立信譽,它的業務同樣興隆,逞兇耍賴,只是殺雞取卵的眼前歡,中國人事業所以到處都是曇花一現,而很少立百年之基的(更不要說萬年之基啦),雖是個人悲劇,也是國家悲劇。

  ——保險公司不遵守保險業的規範,就永遠成功不了偉大的保險公司。

  報上有一則關於車禍消息,說政府正在考慮,凡車禍發生後,司機停車救人的,應減輕處罰。嗚呼,這是一個好意見,提出這意見的先生,柏楊先生應向他作一個大揖。不過我真是越活越兩眼漆黑,今天才知道法官老爺過去對停車救人的司機都是下了狠心的。記得十五年之前吧,有一位軍車司機,在臺北街頭撞倒了一個孩子,把他抱到醫院求治,但孩子仍是死啦,該司機竟被遊街槍決。嗟夫,他閣下如果當時跑啦,查出捉回,又該有啥更嚴厲的處罰乎哉?對肇禍逃走的司機,理應嚴重地處罰,甚至五馬分屍,都未嘗不可,但對停車救人的司機,應視他當時的行為,給予減輕,而且在錄取了口供之後,立刻交保。中國很多立法委員和很多法官老爺的心理,似乎只會逼得人必須重複犯法才會安全,這不是良法,而是惡法。前曾言之,行賄受賄同一處罰,不但根絕不了紅包,反而使貪污分子更猖獗,使官場更腐敗,真不知立法的人腦折紋裡,啥時候塞上石炭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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