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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凶


  我老人家奉勸太太小姐甯放真凶,勿興冤獄,可不是站在自男人立場,物傷其類,騙你閣下手下留情,以便待機而動;而是冤獄太多,將產生暴戾之氣,臭男人如果無論怎樣本本分分,守身如玉,都得不到賢妻大人的信任,他可能索性反了算啦。嗚呼,即令我老人家跟那位酒女小姐狗了皮而又倒了灶,也不過「啪」的一聲,難道還能把敝頭割下來喂狗乎?寫到這裡,越想越氣。

  古不雲乎,「水至清則無魚」。太太大人如果專往歪地方想,當丈夫的不焦頭爛額者幾希,似乎得有點姑妄信之的渾厚胸襟。真的發現了臭男人在外面不老實,能禁止更好,如果沒有這種力量,則最好退而求其次,把握一個原則:亂搞可恕,固定一個難饒。蓋今天跟張小姐焉,明天跟李小姐焉,好像走馬燈,眼花繚亂,頗不安分,但固可美其名曰:「逢場作戲」,危險性不大。太太大人寬宏大量,也未嘗不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如果發生了孟軻先生說的:「天下烏乎定,定於一。」臭男人跟一個特定的死女人泡,警鐘就大鳴矣。太太大人發覺得早,處理得好,還有可能旋轉乾坤。如果發覺得遲,而又處理得糟,這個婚姻就要完結。所謂完結者,蓋臭男人一旦固定了一個目標,就等於又多了一個強大的地心吸力,不趕緊拴牢,他就被吸過去矣。

  太太大人除非一心一意離婚,否則的話,就得切記,打也罷,鬧也罷,哭也罷,號也罷,就是不能把臭男人的生路,全部截斷。《孫子兵法》曰:「窮寇莫追」。強盜先生被逼得沒有後退的餘地,反正是反正啦,只好翻身跟你一見死活。馴獸師訓練虎老爺時,總是在籠子當中,以便它閣下可以往後倒退,從沒有聽說過把虎老爺逼到籠角的。馴夫師管丈夫,其理一也。一位朋友太太,為了丈夫在外面「定於一」,氣得像一顆爆豆,先是大鬧公堂,跑到他工作的衙門,找他的長官,找他的同事,找他的部下,手抱小娃,一把鼻涕一把淚,把他說得狗屁不如。

  朋友太太鬧公堂之後,緊接著就遠交近攻,爭取友邦,也是手抱小娃,跑到丈夫所有親戚朋友家裡,呼天搶地,從前三皇哭訴到後五帝,從他當初當小偷哭訴到她提拔他當了經理。說到傷心之處,聽眾紛紛下淚,於是如她所希望的,大家一致公決,給該臭男人下個定義,曰:「忘恩負義,狼心狗肺,陰狠毒辣,卑鄙齷齪。」

  該太太如果想借此機會,長痛不如短痛,他走他的陽關道,她走她的獨木橋,索性離婚,臨離之前,泄洩憤而出出氣,也未嘗不可。但如果仍有一念留戀,則這個辦法就不高級——不但不高級,簡直坑死人。那位朋友被他太太奇兵四出,結果是衙門把他撤了職,學堂又把他解了聘,一個跟鬥栽下來,霎時間連飯都沒得吃,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

  該太太的原意,可能只是希望輿論給他一點壓力,使他改邪歸正。問題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太太大人跑到衙門種了一個撤丈夫職的瓜,就非結出撤丈夫職的瓜不可;太太大人跑到學堂種下解丈夫聘的豆,就也非結出解丈夫聘的豆不可。一旦到了這種地步,真是《四郎探母》唱的:「急行到夾道內,難以回馬。」也就是說,這婚姻就算取消啦。當初他們鬧了起來的時候,該太太三更半夜來柏府向我老人家討教,狠曰:「我要到他辦公室鬧,鬧不出結果,就到他老闆家、同事家鬧。」我大驚曰:「這主意是誰塞到你尊腦裡的?」她曰:「他最怕這一套,我每次要找到他辦公室,他就軟了半截。」我曰:「賢弟媳,你見過虎老爺沒有?虎老爺在動物園裡住得不耐煩,破籠而出,到大街上看看女人,全城都會雞飛狗跳,人仰馬翻,怕它閣下吃人過癮。可是它閣下最好是別吃人,只要吃一個,所有威風都沒有啦,蓋三作牌就要開槍打死它啦。你閣下只嚷嚷要鬧,乃是虎老爺上街,臭男人為了前程,當然怕得要死。可是千萬別真的鬧,如果真的鬧,那就跟虎老爺真吃了人一樣,到此為止矣。」

  嗚呼,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該太太不佩服我老人家的真知灼見,結果是離婚了事。離了婚當然沒啥,可是本來並不打算離婚的,而竟然離了婚,就有啥矣,她閣下犯的是原則性的錯誤,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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