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歷史演義 > 三國志通俗演義 | 上頁 下頁
前言(3)


  三

  對於小說史研究工作來說,這部書還有一些值得重視之處。

  首先,它可能有助於確定羅貫中的時代及其寫作《三國志通俗演義》的時間。

  羅貫中到底是什麼時代人,明朝人本就眾說紛紜,有說南宋的,有說元的,也有說明的。一般認為《續錄鬼簿》之說較為可信:「羅貫中,……與餘為忘年交。遭時多故,天各一方。至正甲辰復會。別後又六十年,竟不知其所終。」但即使依據此條,也只能知道他於元末至正二十四年(一三六四)還活著,至於他在那一年是幾歲,仍然無從知道。一般說來,一個人能括到八九十歲就很不容易了,《續錄鬼簿》的作者在至正甲辰後至少又活了六十年,則他在甲辰年最多三十左右;同時,一個人到能夠成為比自己年歲大得多的人的「忘年交」,一般總要在成年之時,也即二十左右,而從「甲辰復會」語來看,兩人在這之前已經是朋友,並且已經分別過一段時期,則甲辰年《續錄鬼簿》作者至少要二十幾歲了。換言之,他在該年應是二十以上、三十以下,他跟羅貫中既是「忘年交」,至少應相差十幾歲,多則可相差三四十歲甚至四五十歲。年齡相差越大,越說明兩人相交之「忘年」。因此羅貫中在一三六四年少則四十左右,多亦可至六七十歲。一般假定其生卒為一三三〇——一四〇〇年,實是一個跟他的實際生卒年也許會相差幾十年的假定。至於《三國志通俗演義》到底寫於元末還是寫于明初,更是一個尚未弄清楚的問題。一般文學史著作都把它作為「明代文學」來敘述,其實也只是一個尚無證據的假定。

  但是,此書中的「今地名」,也許會對上述問題提供一些線索。

  原來,書中在提到地名時,有時在其下注有小字,說明三國時的這些地方為「今時」何地。已經有同志注意到了這一情況,認為從「今地名」中可以知道此書斷限「不會晚於元末明初」。我們感到:從「今地名」來研究其成書時代是很有見解的,但所得結論似過於謹慎。因為這些注中所說的「今時」何地,除了偶有誤用宋代地名者外(如卷十一《諸葛亮傍略四郡》提到武陵郡,注雲:「今屬鼎州。」鼎州系宋地名),都系元代地名。其尤重要者,如卷二《曹操興兵報父仇》提到琅琊郡,注雲:「琅琊,今益都路沂州。」卷十一《諳葛亮傍略四郡》提到桂陽郡,注雲:「今屬郴州,尚有桂陽路之名。」同卷《孫仲謀合淝大戰》提到荊州,注雲:「古之荊州,即今峽州是也,後以江陵為荊州郡。」

  據《元史·地理志》:「益都路:沂州,唐初改為琅琊郡,後仍為沂州,……」至明代則將益都路改為青州府,而以沂州改屬兗州府,見《明史·地理志》。故《三國志通俗演義》所說「今益都路沂州』正是元代情況,而非明代情況。

  《元史·地理志》:「郴州路,唐改桂陽郡為郴州,至元十四年改郴州路總管府。」又雲:「桂陽路,唐郴州,宋升桂陽軍,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撫司,十四年升桂陽路總管府。」桂陽郡至唐改為郴州,至元代又把它分為郴州路和桂陽路。故《三國志通俗演義》所雲桂陽郡「今屆郴州,尚有桂陽路之名」,正指元代這種情況。

  《元史·地理志》又雲:「峽州路,…領縣四:夷陵、宜都、長陽、遠安。」明廢峽州,此四縣皆歸荊州府,見《明史·地理志》。因此,《三國志通俗演義》所說的「即今峽州」,顯指元代峽州路。

  為什麼這三條特別值得注意呢?因為某一個小地方改用新地名時,非當他的人未必立即知道,有時也會發生誤以故地名為「今地名」的情況。然而,「路」是元代普遍使用的一種行政區劃,至明代「路」這個行政區劃全都被廢除了,這是一個全國性的大事件,生活在當時的人不可能不如道。所以,在明代所寫的作品絕不可能再把某某路作為「今地名」。而《三國志通俗演義》還在把益都路、桂陽路作為「今地名」,其寫作當至遲在元末而非明代建國以後。至於「今屬郴州」、「今峽州」,也顯然是郴州路、峽州路的簡稱,同樣可證其至遲寫於元末(至於「古之荊州,即今峽州是也」云云是不確的。這與我們所討論的問題無關,此不贅論)。

  假如上述推斷能夠成立,那麼,還有以下幾條也值得注意:一、卷十一《諸葛亮傍略四郡》提到長沙郡,注:「今屬潭州。」二、卷十一《孫仲謀合淝大戰》提到公安,注:「今屆江陵管下縣治。」三、卷十三《曹操興兵下江南》提到建業,注雲:「今時建康,古名秣陵,孫權時名建業。」據《元史·文宗紀二》:天曆二年(一三二九),「改潛邸所幸諸路,名建康曰集慶,江陵曰中興,瓊州曰建寧,漳州曰天臨。」原來在一三二八年元皇室內部發生了一次爭奪帝位的、規模很大的內亂,兵禍波及於四行省,徵調所及者尚不在內;其後文宗戰勝,為了慶賀,遂有此更改地名之舉。雖然所改的地名只是四個路,但這次事件卻是一個全國性的大事件,當時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又,《三國志通俗演義》卷十一《諸葛亮二氣周瑜》提到拖蓬船,有雲:「此船極快,兩浙人呼刳子船,淮南呼艇船。」知羅貫中曾活動於兩浙及淮南一帶,故對於當地的舟船及方言頗為熟悉,則對於該地附近的建康改名為集慶,更不容不知。然而,在《三國志通俗演義》中卻仍然把建康、江陵、潭州作為「今地名」,而不把集慶、中興、天臨作為「今地名」,這是否可以理解為該書寫作時還沒有集慶、中興、天臨這樣的「今地名」呢?倘若可以這樣理解,則《三國志通俗演義》似當寫於文宗天曆二年(一三二九)之前;假如他其時為三十歲以上,則於至正甲辰(一三六四)與《續錄鬼簿》作者復會時當在六十五歲以上。這樣的假定,跟《續錄鬼簿》的記述倒也似乎並無矛盾,若在一三六四年時,一個二十幾歲,一個六十五歲以上,那自然是「忘年交」了。同時,羅貫中當時既已如此高齡,當然不可能再話六十年,所以《續錄鬼簿》說:「至正甲辰復會。別後又六十年,竟不知其所終。」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