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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回 廢俄約曾使才長 談球案左侯氣憤(1)


  話說曾紀澤正在郭嵩燾家裡,慨論時局,忽報撫院專差來請,知有要事,立刻坐轎到院。撫院迎入,笑向紀澤道:「恭喜侯爺,放了俄國欽差了。」

  隨取出電報,給紀澤看過。院撫道:「朝廷為伊犁事情,萬分棘手,不是侯爺,不能了當此局。侯爺此去,正好大抒偉抱,為天下蒼生造出無窮福澤。」

  紀澤謙遜了一回,辭回府第。

  郭嵩燾已經得著消息,早來道喜了。紀澤一見,就道:「小侄不才,謬膺重寄。此去方略,還要懇求老年伯不吝教誨。」

  嵩燾道:「老年侄,像你這點子學問,還有點子見解,還愁什麼;朝廷想到你,真才是知人善任。」

  紀澤道:「老年伯且慢褒獎,現在的事情,做到一分是一分,此時殊無把握。目下小侄最患的是兩層,朝論紛拿,輕言啟釁,這一重濃霧不打破,小侄就殫竭愚忱,勉效馳驅,也難有濟;第二,崇厚是全權大臣,小侄是尋常駐使,全權定的約,然要翻悔,尋常駐使,怕 俄人更不願意開議呢。」

  高燾道:「老年侄這麼想的周到,真是不錯的。要打破朝中濃霧,我還可以相助一臂,我現在雖然告病,事關洋務,上一個摺子,也不好算為越俎。」

  紀澤大喜。

  郭嵩燾回家,當夜就起了個奏章,把世界大勢,中外情形,釁端萬不宜輕啟,崇厚萬不宜立誅,以及補救之方,處置之法,詳詳細細,宛宛轉轉,說得萬分動聽。謄寫清楚,立刻拜發了上去。不多幾時,諭旨下來:

  郭嵩燾所奏,不為無見。前經總理各國事務衡門奏明,將俄國約章,分別可行不可行,諮行曾紀澤遵辦。原就已定之約,權衡利害,以為辯論改議之地。第思俄人貪得無厭,能否就我範圍,殊不可定。

  此時若遽責其交還伊犁全境,而於分界通商各節,未能悉如所願。操之太蹙,易啟釁端。若徒往返辯論,亦恐久無成議。曾紀澤前往俄國,當先將原議交收伊犁各節,關係中國利害,礙難檄准之故,據理告知,著其必須答覆。如彼以條約不允,不能交還伊犁,亦只可暫時緩議,兩作罷論。

  但須相機引導,歸宿到此,即可暫作了局。惟不可先露此意,轉知得步進步,別有要求。至舊約分界通商事宜,應修約章,本與交收伊犁之事不相干涉。俟事定之後,當再令左宗棠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分別辦理。此意亦可向 俄人告知也。欽此。

  ***

  嵩燾見朝廷納諫如流,心上萬分歡喜。

  此時新欽差曾紀澤已經渡洞庭,抵漢口,換坐江輪到上海放洋去了。臨走時光,特上兩疏,第一疏,論伊犁列案子,共分劃界、通商、償款三大端。籌辦之法,亦分為三,曰戰、曰守、曰和。洋洋數千言,歸結到力爭劃界,酌允通商二語。第二疏,就是申明前疏未盡意旨。內有「臣到俄之後,即當恪遵奏定準駁之條。硜硜固執,不敢輕有所陳,不敢擅有所許,齒雪咽旃,期於不屈而後已」等語。

  虧得朝廷聖明,瞧見紀澤奏摺,句句實情實理,與張之洞等的一派空言,滿紙驕氣,不可同年而語,自然說一句聽一句起來。

  這位侯爺,真也有膽量有毅力,口裡應得下,肩上挑得起。

  行抵俄都,知道俄國已經派遣前任駐華公使布策,航海來華催促定約,曾侯爺就要求俄外部調回布策,將此案在俄京議結。

  俄人應允。於是遂在聖彼得堡開議起來。曾侯爺秉著至誠,憑著公理,辯到個唇焦舌敝,談到個水盡山窮。時逾一年,議經百次,總算工程圓滿。議定條約二十款、專條一款、陸路通商章程七款。這真是國家洪福,社稷有靈。中國自從與外洋各邦交涉以來,這麼滿意快心的事情,不是破題兒第一遭呢!

  曾侯爺大功告成之後,就把所曆艱難,困苦情狀,做成一折,奏明朝廷,其辭道:

  臣於七月二十三日,因俄事遣使進京議事,當經專折奏明在案。八月十三日,接奉電旨,著遵疊電與商,以維大局。次日又接電旨:「俄事日迫,能照前旨爭重讓輕固妙,否則就彼不強中國概允一語,力爭幾條,即為轉環地步,總以在俄定議為要各等因。欽此。」

  臣即於是日往俄署外部尚書熱梅尼,請其追回布策,在俄商議。其時俄君正在黑海,熱梅尼允為電奏,布策遂召回俄。嗣此往返晤商,反復辯論,疊經電報總理衙門,隨時恭呈御覽。欽奉疊次諭旨,令臣據理相持,剛柔互用,多爭一分,即少受一分之害。聖訓周詳,莫名感悚。臣目擊時艱,統籌中外之安危,細察事機之得失,敢不勉竭弩庸,以期妥善。

  無如上年條約章程、專條等件,業經前出使大臣崇厚蓋印畫押,雖未奉御筆批准,而俄人則視為已得之權利。臣奉旨來俄商量更改,較之崇厚初來議約情形,難易迥殊,已在聖明洞鑒之中。

  俄廷諸臣,多方堅執,不肯就我範圍。

  自布策回俄後,向臣詢及改約諸意,臣即按七月十九日致外部照會大意,分條繕具節略付之。布策不置可否,但允奏明俄君,意若甚難相商者。臣屢向熱梅尼處催詢各條,彼見臣相逼太甚,遂有命海部大臣呈遞戰書之說。臣不得已,乃遵疊次電報,言可緩索伊犁,全廢舊約。熱梅尼又欲臣具牘言明,永遠不索伊犁,經臣嚴詞拒絕,而微示以伊犁雖雲緩索,通商之務,尚可以商旋。接俄外部照會,除歸還帖克斯川外,餘事悉無實際。爰據總理衙門電示,分列四條,照複俄外部,又與之逐節面爭。熱梅尼等嫌臣操之太蹙,不為俄少留餘地,憤懣不平。布策又以通州准俄商租房存貨,暨天津運貨准用小火輪船拖帶兩事,向臣商論。臣直答以原約之外,不得增添一事。雖其計無可施,而蓄怒愈深矣。

  臣日夜焦思,深恐事難就緒,無可轉圜。適俄君自黑海還都,諭令外部,無使中國為難,於無可讓中再行設法退讓。但經此次相讓後,即當定議,外部始不敢固執前議,於十一月二十六日,送來照會兩件,節略一件。第一照會,言此次允改各條,中國若仍不允,則不得在俄再議,且將外部許臣商議之事,全行收回;第二照會,言交涉伊犁辦法三條。節略中則曆敘允改之事,約有七瑞。臣請逐款詳其始末。

  第一端曰交還伊犁之事。查原約中,伊犁西南兩塞分歸俄屬,南境之帖克斯川地,當南北通衢,尤為險要,若任其割據,俄有歸地之名,我無得地之實。緩索之說,誠屬萬不得已之舉。

  否則祖宗創業艱難,百戰而得之土地,豈忍置為緩圖。臣奉命使俄後,通盤籌劃,必以界務當重者,一則以伊犁喀什噶爾兩境相為聯絡,伊犁失,則喀什噶爾之勢孤。此時不索,再索更待何時!一時以伊犁東南北三界,均與俄兵相接,緩索後不與議界,恐致滋生事端。若竟議界,又嫌跡近棄地,而各慮其得步進步,伊犁雖系緩索,而他事之爭執如故也。嗣因挽留布策,非將各事略為放鬆不可。遂舍西境不提,專論南境,相持不下,始允歸還。然猶欲於西南隅割分三分村落,其地長約百里,寬約四十餘裡。臣檢閱輿圖,該處拒莫薩山口最近,勢難相讓。

  疊次厲色爭辯,方將南境一帶地方,全數來歸。其西南隅,允照前將軍明誼所定之界。

  第二端曰喀什噶爾界務。從前該處與俄接壤者,僅正北一面,故明誼定界,只言行至蔥嶺靠浩罕界為界,亦未將蔥嶺在俄國語系何山名,照音譯出,寫入界約。今則迤西安集延故地,盡為俄踞,分界誠未可緩。崇厚原約所載地名,按圖懸擬,未足為憑。臣愚以為非簡派大員,親往履勘不可。吉爾斯必欲照崇厚原議者,蓋所爭在蘇約克山口也。臣答以已定界宜仍舊,未定之界可以勘。吉爾斯躊躇良久,謂此事於中國無益,非俄所求,既以原議為不然,不妨置論。臣慮界址不清,則釁端易起,特假他事之欲作罷論者,相為抵制。布策又稱原議所分之地,即兩國現管之地,臣應之曰:「如此,何妨於約中改為照兩國現管之地勘定乎?」

  最後吉爾斯乃允寫「各派大臣秉公勘定」,不言根據崇厚所定之界矣。

  第三端曰埃爾巴哈台界務。查該界經明誼、奎昌等,分定有年,迨崇厚來,俄外部以分清哈薩克為言,於是議改。考之輿圖,已占去三百餘裡矣。臣每提及此事,必抱舊界定論。吉爾斯知臣必不肯照崇厚之議,始允於崇厚、明誼所定兩界之間,酌中勘定,專以分清哈薩克為主,所稱直線自奎峒山至薩烏爾嶺者,即指崇厚所定之界而言也。日後勘界大臣,辦理得法,或不至多所侵佔。

  以上界務三端,臣與外部商改之實在情形也。

  第四端曰嘉峪關通商。允許俄商于西安、漢中行走,直達漢口之事。總理衙門駁議,以此條為最重。疊議商務者,亦持此條為最堅。蓋以我之內地,向無指定何處,准西商減稅行走明文。此端一開,效尤踵至,後患不可勝言。外部窺臣著重在此,許為商改。及詢以如何商改之處,則雲須各大端商定,再行議及。臣親詣布策寓所,告以事關大局,倘不見允,則餘事盡屬空談。詞意激切。布策言于吉爾斯,於是允將嘉峪關通商,仿照天津辦理,西安、漢中兩路及漢口字樣均允刪去不提。

  第五端曰松花江航船至伯都鈉之事。查松花江面,直抵吉林,愛琿城訂立條約時,誤指混同江為松花江,又無畫押之漢文可據,致俄人歷年藉為口實。崇厚許以行船至伯都鈉,在俄廷尤以為未滿志也。現將專條徑廢,非特於崇厚新約奪其利,直欲為愛琿舊約辯其誣。臣初慮布策據情理以相爭,無詞可對,故擇語氣之和平者,立為三策:一、徑廢專條;二、稍展行船之路,於三姓以下,酌定一處,為之限制;三、仍允至伯都訥,但入境百里,即須納稅,且不許輪船前往。布策均不以為然。

  適奉電旨,責臣鬆勁,於是抱定第一策立言,務期廢此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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