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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回 張之洞上書論繼統 崇皇帝奉旨鎮熱河(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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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眾王大臣等奉到此旨,都到內閣會議。禮親王世鐸道:「此乃奉旨交議事情,眾位有意見,不妨說出來,大家斟酌斟酌。」 眾人都道:「我等伺候王爺,正要請王爺的示下。」 世鋒道:「繼統的事情,與建儲有什麼分別?本朝家法,從不曾建過儲,雍正七年,世宗憲皇帝明降渝旨,內有『建儲關係宗社民生』的可易言。我朝聖聖相承,皆未有先正青宮,而後踐天位。乃開萬壽無疆之基業,是我朝之國本。有至深厚者,愚人固不能知也,等語。繼統與建儲,如果不甚分別,茲事體大,似非做臣子的所應參議。」 眾人聽了,唯唯稱是。於是眾人公擬了一張奏稿,複奏上去,無非都是:「我皇上纘承大位,天眷誕膺,以文宗之統為重,自必以穆宗之統為心。將來神器所歸,必能斟酌盡善。守列聖之成憲,奉天下以無私。此固海內所共欽,而非此時所得預擬者也」等模棱語。 散會回家,撫心自問,覺著今兒這一議,真有點子對吳可讀不起,於是各抒意見,各用心思,你也上一折,我也上一折,反倒熱鬧起來。徐桐、翁同龢、潘祖蔭、張之洞、黃體芳、李瑞棻都有奏擼卻是張之洞的,最說得透避,其辭道: 竊謂穆宗毅皇帝立嗣,繼嗣即是繼統。此出於兩宮皇太后之意,合乎天下臣民之心,而即為我皇上所深願也,乃萬古不磨之義,將來必踐之言。臣敬吳可讀至忠至烈,猶謂其於不必慮者而過慮,於所當慮者而未及至慮也。恭查為穆宗繼嗣之語,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光緒元年正月十七日及本年閏三月十七日,三奉懿旨,炳如日星。從來人君子孫,凡言繼嗣者,即指纘承大統而言,天子諸侯,並同一理。 蓋人君以國為體,諸侯不得祖天予,公廟不設於私家。苟不承統,何以嗣為?下至三代之世卿大夫,漢魏以至本朝之世爵世職,但雲以某為嗣,即是紹封襲蔭,故繼嗣、繼統毫無分別。遍稽群經諸史,從無異說。其分繼統、繼嗣為兩事者,乃明代張璁桂萼之怪妄謬之說。高宗純皇帝欽定《儀禮義疏》,早已辭而辟之矣。 今懿旨申命,至於再三,金匱寶錄,何待他求。設有迷妄小人,舞文翻案,則廷臣中凡讀書識字者,皆得執簡而爭,所謂不必慮者一也。前代人君授受之際,事變誠多,然就該主事所舉二事論之: 宋太宗背太祖而害其侄沂德王昭,非太宗子也;明景帝背英宗而廢其侄太子見深,非景帝子也。若皇上以皇子嗣穆宗,名曰先朝之繼體,實即今日之麟振,有何嫌疑?有何吝惜?以皇上仁孝之聖質,受兩宮皇太后高厚之殊恩,起自宗支,付之神器,必不忍負皇太后,必不忍負穆宗! 且夫遵慈命,孝也;篤天顯,友也;使皇子廣孝思於不匱,慈也;躬膺寶祚,而使大統名分歸之於先帝,讓也。無損於實,而四美具焉。中主亦能勉為之,況聖主乎?所謂不必慮者二也。該主事所慮趙普、黃(王厷)之輩,誠難保其必無。然忠佞不齊,數年前曾有請頒鐵券之廣安矣。大小臣王,豈遂絕無激發?明世宗紊大統而昵私親者,以興獻王已沒,故得藉親恩,恣為趙禮,群臣不能抗也。假使興獻王在,必尚能以禮自處,少加裁制。今醇親王天性最厚,忠直恪恭,該主事既知其賢,萬一果如所慮,他日有人妄進異言,醇親王受累朝之厚恩,必能出一言以救正,所謂不必慮者三也。然竟如該主事所謂明降懿旨,將來大統仍歸穆宗之嗣子,意則無可易矣,詞則未盡善也。 緣前奉懿旨,謂生有皇子,即承繼穆宗為嗣。若參以該主事之說,是一生而已定為後之義,即一生而已定大寶之傳,合併為一,將類建儲。我朝家法,以立儲為大戒,高宗九降綸音,萬分剴切。今若建之,有違家法,所謂未及慮者一也。前代儲貳,讒構奪嫡,流弊已多,今被以紹統之高名,重以承繼之形跡,較之尋常主器,尤易生嫌,所謂未及慮者二也。 然此尚非其弊之最甚者也,天位授受,簡在帝心,所以慎重付託,為宗社計也。帝堯多男,非止一索。聖意所屬,知在何人。此時早定,豈不太驟?所謂未及慮者三也。今者奉命集議,伏讀此次懿旨,『即是此意』四字,言簡意賅,至堅至確,天下萬世,誰敢不遵?無可移易者也。獨聖意宜尊,家法亦宜守。 今日之事,約有二說:淺之為穆宗計者,則但如諸臣之議,並請一渾涵懿旨,略謂屢次懿旨,俱已概括。皇上孝友性成,必能處置盡善,似乎無所妨矣。然而生即承繼,『即是此意』一語,字字當遵,托諸文辭,則可避建儲之名。見諸實事,則儼成一建儲之局。他日誕皇子,命承繼,廷臣中為公為私不可知,皆必將援祖訓以爭之。則承繼之事中止。此日以恐類建儲,而承統之旨不能宣,是令皇上轉多難處矣。 然則深之為穆宗計,而即為宗社計,惟有因承統者以為承嗣一法。皇子眾多,不必遽指定何人承繼。將來繼承大統者,即承繼穆宗為嗣,此則本乎聖意,合乎家法,而皇上處此,亦不至於礙難。伏請兩宮聖裁,即以此意明降懿旨。 皇上親政之初,循覽慈訓,感惻天壤,自必仰體聖意。再頒諭旨,只告郊廟,宣示萬方,則固已昭於天壤,堅于金石矣。 如此約有五利:守彝訓,一也;待宸斷,二也;無嫌疑,三也;無更變,四也;精擇賢,五也。至於精擇賢而利宏焉在兩宮慈愛之念,惟期於繼嗣繼統,久遠遵行,豈必急急焉指定一承繼之人而後慰?即穆宗在天之靈,當亦願後嗣聖德,永綏洪祚,又豈必斤斤焉早標一嗣子之目而後安?此固為我國家仇萬年之至計。即使專為穆宗嗣子策之,似亦無善於此者矣。或謂禮制精深,動關名義,由此以承統為承嗣之說,安保日後無泥古聚訟者。 臣請得條舉其說而預辨之:一曰禮為人後者,為之子,三代人君,凡繼先君之統者,即為先君之後。雖無父子之名,而用父子之禮。皇了承繼文宗之統矣,何以又別立後,不知父子之說,漢唐來久已不行,且皇上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已有明文,文宗有子,則穆宗無子矣。豈有禦宇十三年、功德溥四海之先帝,而不為立後者?其不足辨一也。一曰禮嫡子則不得後大宗,不知此為臣庶言之,非為天家言之也。古來擇取親屬入承大統,則本宗不敢私其嫡予,尊尊也。若後君為先君立嗣,則嗣君亦不得私其嫡子。 蓋嗣君與先君,當日固有君臣之分者,亦尊尊也。然入承大統者,既承累朝之大宗,則本支應自為繼別之宗,並不得以小宗論,于理於法,當別立嗣者也。嗣君既為大宗,則雖以子為先君後,于禮於法,不能別立嗣者也。然則就今日事勢論之,將來皇子雖為穆宗之嗣子,仍無妨為皇上之嫡子,尊尊亦親親也。皇朝律令,對承繼之文,則曰本生父母,他日稱謂區別,聖心自有權衡。兩宮以聖而行權,皇上以聖而制禮。一舉而忠孝慈友之人倫備焉,尊尊親親之禮意賅焉。義協而禮起,何為不可?其不足辨二也。一曰《春秋傳》雲:「君子大居正,故兄弟叔侄,輾轉授受,每難帖然,不知從父從子,乃生釁隙。」 若皇子承繼先明,但存名義,豈判親疏?其不足辨三也。凡此皆群經之精言,而實不切於今日之情事,設有迂儒引之以撓夫國是,佞夫藉以文其莠言,大智聰明,豈能惑哉? 今者往事已矣,惠陵永閟,帝后同歸,既無委裘遺腹之男,複無慰情勝無之女,傷心千古,夫複何言?承繼承統之說,不過於禮制典冊之中存此數位空文,俾穆宗在天之靈爽,雖遠而不遠,幾忘而不忘,庶可稍慰兩宮鬻閔之思,且伸皇上友于之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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