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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回 逆種寄贓慌落陷 客巴割愛泣投繯(1)


  威權露上草,富貴鏡中花。奸雄自古枉成家,難將天眼遮。
  簾外風聲峭,簾前月影斜。升沉聚散但由他,捉筆且塗鴉。
  ——右調《巫山一段雲》

  紛紛營逐笑癡蟲,失著還存得著中。
  才攫金珠來內帑,鹹抄寶玉入辰宮。
  朱樓深掩留殘月,畫閣高搴待晚風。
  試向權門一回首,主人何處撫草叢。

  話說魏忠賢縊死在阜城縣尤克簡家,巡撫見申文,便委河間府呂推官,會同本縣楊知縣,來到南關店內。正值錦衣衛官旗吳國安也到。三個官一齊相驗明白,又將隨身行李查點寄庫,隨行人寄監,一一進報;巡按又差人跟隨錦衣衛官旗前去,趕那四十輛金銀珠玉,並拿本內要拿的壯丁。卓巡按會同順天巡撫,以罪監投繯事具題,不在話下。

  且說朝裡已知魏、崔兩個巨奸縊死,人人快心。還有說他誅戮多人,變亂法紀,這樣死法便宜了他的,就上一本說:「魏良卿、客氏通同作弊,侵盜內庫珠寶以千萬計,須抄沒正法,以警將來。」

  崇禎批下旨意道:「犯人魏忠賢、客氏家私,著秉筆太監張邦紹等,眼同衛及五城禦史等官,嚴查籍沒,勿得隱匿取罪。」

  此時客氏已經中官處分,發回私宅了。太監張邦紹等不須廠衛、巡城,先將皇城內魏忠賢私宅盡行抄沒,金銀緞疋、奇珍異玩,都造冊恭進內庫收了。外邊魏良卿、客氏兩家,也知道必來抄沒,每夜箱籠搬運,寄在各相知親戚人家,已非一日。客氏又想:「盜內庫一節,萬一朝臣發覺出來,皇爺發怒,料沒有什麼好處到我,須預先逃出禁城。」

  只教兒子侯國興且住在先帝賜的宅子裡,自己輕身只帶了三四個平日的寵僕寵童,並細軟金珠寶貝,只有萬兩,怕忒多了招人耳目,分付侯國興:「須要小心謹慎。不久事定,便同你們一處過活。」

  料理已完,星夜出東直門去了。聖旨下這一日,肅寧府又著傅、應兩長班,押十個大箱往范都督家寄頓。那范都督因與魏卿平日相好,只得收下了。不料北城熊兵馬有人把寄箱出首,盡數交點在官。有個楊六奇,虧了魏忠賢做了都督,其時也有箱籠寄在他家,恐防連累,又不好出首,連夜差人還把了他,才免禍,不料過了長店,將到盧溝橋,被南胡兵馬拿了,解送巡城王禦史,都具本奏上,盡情入官。

  太監張邦紹等會同廠衛、巡城各官,把魏忠賢與客氏外宅和那魏食卿、良棟、侯國興幾個大宅子內的金珠寶貝、元寶緞疋,不計其數,俱眼同封記造冊,進入內庫去了。肅甯縣房彥,奉旨批「著撫按嚴加查明封固,從實具奏。還有肅寧府第不必估價,著該禦史撥夫看守,待東西底定,朕將留賜有功。其餘住房田地,俱著該監會同廠衛、五城,估價變賣助餉。」

  張邦紹等官共估得價該四萬四千五百兩,變賣解到戶貯收。可笑魏忠賢平日損國剝民,招權納賄,掙下家私,有敵國之富,到此地位,何曾留得一件,落得萬代駡名,死不非命。有詩為證:

  黃金白玉碧琅玕,取次輸將入御前。
  到底卻教輸杜甫,囊中猶有一文錢。
  血戰沙場曆歲霜,分茅誰料在權璫。
  邊功到底難侵佔,魏氏何曾得寸壤。

  且說魏、崔兩家已經籍沒了,當時趨炎附勢的,打成金盆金鼎、金仙、金壼、金叵羅、金鑿落、金溺器各樣金玉器皿,都鑿了自己名字,此時抄沒進上,怕皇帝見了,知他平日奉承魏璫,好生惶恐,懊悔不迭。起初政司楊紹震本上雖參劾魏忠賢,卻也並參崔呈秀;又有吳禦史、賈禦史連連上本,專攻呈秀,說他委身惡璫,大賄賂,論法自當籍沒。崇禎忽把本批出道:「是逆奸崔呈秀交結奸璫,招權納賄,罪惡貫盈,死有餘辜。贓私狼藉,法應沒入,著撫按地方官將一切家彥,盡行嚴君封固,細查明白,造冊具奏,以助邊餉。」

  順天單巡撫得聖旨,隨薊州巡道子轂;委趙知州、蕭守備先將家彥封固。到第二。日會同戶部陳郎中、何推官、武知縣,連知州、守備,共五個官員,將東西兩宅查點。那日是十月十二日,在西宅裡查出銀二萬五千兩。十二日,在東宅裡查出銀一萬零九百七十二兩,赤金三百十三兩二錢。隨因孫兵巡為別事被論,直到十七日,單巡撫都到薊州,著令細行搜查。

  崔鐸慌了,只得將向來埋藏的盡行供出。十九日,起出三處共一萬九千六百五十兩。二十日,起出八千零四十兩五錢。二十一日,又在書房裡搜出七千五百五十兩:共銀七萬一千三百四十七兩五錢,金子只三百四十三兩二錢。東宅裡箱籠廚櫃共一百九十五隻,西裡箱籠廚櫃共一百一十四隻。外有略從古當鋪一所。原領銀一萬兩,官府將他當鋪封了。又因各本說他贓私狼藉,疑他有別處寄頓,把崔鐸動刑起來,要他招稱。

  崔鐸哭稟道:「犯人原不料籍沒,怎得先期寄頓。父親出京,只帶得兩個騾車,其餘尚在京師宅內。」

  撫按會稿只將現在共題,其莊田、房屋再行查奏。本上了,奉旨差卓巡按會同巡城禦史,在京城宅裡搜查。兩個禦史到得宅子裡,卻是空宅,看守家人都已逃去,箱籠廚櫃多半撅開。兩個禦史只得商量封了,又提崔鐸來問。崔鐸即供說在東首幾間小房裡。押他同去,掘出銀一萬一千五百兩,又一間掘出銀一萬九千八百兩,其餘箱籠三十四隻,內中還有玉帶、金銀器皿、衣服等件。京裡盤出共又銀六萬三千三百兩,金杯八隻,金罐一個,銀鑲大杯六十只,銀盤四十只,銀碗四十六隻,銀酒壼二把,銀鑲大杯六十只,銀盤四十只,銀盆一個,銀八仙一座,箱裡玉杯盤四十九件,瑪瑙杯一個,琥珀數珠一串,金簪、碧玉簪四十五隻,金、銀、牙、玉帶七條,犀杯盤四十件,又銅爐瓶六十件,玉壼杯三十九件,玻璃犀杯三十六件,珊瑚五枝,牙笏六枝,牙箸六十二把,牙仙三座,銀仙、銀船、銀鶴共十一件,米珠罐二十個,珠蟹一隻,灑線絨紬、綾緞紗羅共七百九十二疋,衣服一百八十六件,帳慢四十九件,人參兩箱,速香三箱,金川扇一箱,本州金扇三箱,蟒衣倭緞五十七件,兩個禦史一一造冊,具本題進。

  崇禎批道:「奸惡崔呈秀,京邸贓私既經籍沒,所有銀兩等箱,現貯兵馬司,即著該方官照數解進。」

  可笑崔呈秀空掙下許多東西,分明只替朝廷看守了那幾年,自己兒子不能勾一些兒受享。有張打油詩為證:

  積玉堆金廣似麻,一朝輦入帝王家。
  早知不是崔家物,何不當初少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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