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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回 喋血滿街死守烏節婦 裹屍一騎空憶葛將軍(1)


  上回說到英艦攻浙,定海失守。這定海雖是一個縣城,卻是海外孤島,無險可扼。從前明季的張名振、張煌言,奉著魯王,僻居此地,做那島上的田橫,舟中的帝昺。清廷為著海盜出沒,曾經浙江巡撫阮元、提督李長庚,嚴加防衛。此番英艦突至,總兵張朝發,不去襲擊外海,專事把守海口,卻被英艦在桅牆上開炮,接連轟進。朝發便抵擋不住,負傷而退,兵械船隻,一齊拱手讓敵。

  英兵奮力登岸,圍攻縣城。知縣姚懷祥,同了典史金福,只募得幾百鄉勇,哪裡敵得過英兵?英兵架起雲梯,緣城而上,懷祥等只有一死報國。眼見英兵斬關入郭,駐紮縣署。這班鄉勇,原是積年無賴,趁此縣城無主,焚劫擄掠,無所不為。縣城裡店鋪居民,固然蹂躪殆盡,便是小康各戶,也弄得髫齔無遺。焦土荒涼,滿街喋血。英兵官也曾發貼佈告,叫百姓各安生業。不道多勇頭目,又向四鄉滋擾。

  那南鄉富戶烏姓,本是聚族而居。村後村前,約有二百餘家,男女親丁,以及傭役婢媼,共計一千左右。烏姓最有積蓄的,卻是一個寡婦。他丈夫烏大生,向做海船生意,奔走閩粵,運貨經商,確有一二百萬財產。烏婦母家姓忻,本是鎮海縣人。

  十八歲繼配大生,二十三歲大生病故。前妻所生二子,他替二子娶妻成業。二子亦恪遵母命,上慈下孝,並無閑言。同族中的造宗祠,制義田,立家塾,都是忻氏一房辦理。還提出什麼科第費、祭祀費、婚嫁費、喪葬費,應有盡有。闔族都感激忻氏。忻氏聽見縣城已失,知道四鄉必不能免。

  便開了宗祠,請到族長、房長,說道:「英國遠隔重洋,取了這定海縣城,必不久守。況且他志在通商賠費,局促在彈丸黑子裡面,還從何處發展?若他逼進鎮海、寧波腹地,更是自走絕路。英兵倒不必懼怕的,只有這幾百鄉勇,從前散在各處,不過偷雞吊狗,沒有什麼黨羽。如今聚集一處,乘亂淫殺,城中的菁華,已收拾乾淨了。東鄉西鄉,都是漁家販戶,只有南鄉較為殷實。聞說鄉勇裹脅,不止二三千人,來勢洶湧,不得不預為之備。我想本村外面,分築幾座土堡,可以就近抵禦。我等同族壯了及傭役等類,應行全數編練,分班輪守。一切餉械先由我處籌墊。族中有資的助錢,無資的助力。若有鄰村肯來聯絡,也可互相呼應。總期這班鄉勇,不進我南鄉一步。我是婦人,總求諸位決議。」

  族長道:「這是保全闔族的事,那個敢不贊同?只是編練須有頭目,餉械須有管理,卻不可草率開辦的。」

  房長道:「同族四房的得彪侄,他從武秀才,保到千總,署過汛地,編練托了他罷。這管理的事,還請族長帶同忻氏兩子合辦。我等專認募集款項,結合鄰里。事不宜遲,可請得彪侄先來挑選,同族壯了傭役,若有不到的,從嚴處罰。這土堡也須得彪侄相定地址,才可興築。」

  族長甚以為然,忙與得彪接洽。得彪自然允諾,鳩工營堡,擇地操兵,樹起一面大旗,寫著「烏氏保族團」。左近幾個小村莊,都來助餉求庇。忻氏發出五萬現銀,交與旅長,米谷魚鯗蔬菜,概由同族合捐。忻氏帶著兩個媳婦,督率婢媼,埋鍋造飯。凡有十五以上、五十以下婦女,均須幫同執爨。

  佈置大定,東西兩鄉的鄉勇,早已圍攻外堡。得彪登堡遙望,那帕首短衣的鄉勇,有的短刀,有的土槍,為首的騎在馬上,背著洋槍,前面還飄著「蜈蚣旗」,如臨大敵一般。為首的一聲口令,槍子打在堡上,終究洞穿不過。得彪也用木石滾下,鄉勇退了幾步,重新擠了上來。自晨至午,為首的發了幾槍,擊破東南堡角,想要乘勢搶入。得彪立馬堡口,登時修復。

  鄉勇再接再厲,得彪晝夜死守。

  相持約有一月,陡聞英兵退出縣城,航海北上。浙江巡撫烏爾慕額,會同欽差大臣伊裡布,派員來接縣印,已將殉難總兵張朝發,知縣姚懷祥、典史金福,分別請恤。查明城鄉被害紳民男婦,匯案奏聖。所有前券鄉勇,一律解散。並簡葛雲飛為定海總鎮。新任定海知縣楊孔彰,看得全縣糜爛,一時難以恢復,只有南鄉烏氏,未曾遭難,便親自下鄉去拜會烏氏族長。

  烏氏知道鄉勇全退,族中複操故業。族長接見知縣,陳明烏忻氏青年守節,一意撫孤,此番倡捐巨金,保全族眾,詢能深明大義。千總烏得彪,練眾禦敵,不避艱險,保衛桑梓,厥功亦偉,要求知縣詳省辦理。知縣答應下來,想向烏忻氏借銀五萬,籌備善後,忻氏亦慷慨捐繳。不到幾時,浙江烏巡撫,奏准旌節,並頒給匾額。烏巡撫又加了一副對聯道:

  巴婦懷清節貞松竹
  恒嫠行義誼篤梓桑

  楊知縣親自帶著鼓吹花彩,前來道賀。忻氏禮服接旨謝恩,衙役都有犒賞。烏得彪加了都司職銜,族長、房長,及忻氏二子,也給予五品翎頂。定海總算安謐。

  英兵統將伯麥同了領事義律,帶著兵艦八隻,居然直犯天津。直督琦善,張皇入告。他有了權相穆彰阿的線索,竟敢倡言議撫,接受條約。林、鄧兩總督,反得了操切僨事的罪名,褫職遣戍。這裡琦善呀、伊裡布呀、奕山呀,忽和忽戰,一無把握。最後算奕山叫廣州知府余保純,暫定和議四條,還靠美國人從中說項。哪四條呢?

  第一條:廣東允於煙價外,先償英國兵費六百萬元,限五日內付清。
  第二條:將軍及外省兵,退屯城外六十裡。
  第三條:割讓香港問題,待後再商。
  第四條:英艦退出虎門。

  這約訂定以後,奕山勉強苟安。偏是粵民又豎著平英團名義,傷伯麥,圍義律,吐了一口怨氣。英國那肯干休?又派濮鼎查、巴爾克,分領海陸,于道光二十一年七月,先在閩海騷擾。總督顏伯燾、提督普陀保、總兵那丹珠,防禦抵抗,都能盡力,只得再從浙江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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