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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楊碧秋(3)


  碧秋微聞其事,步出堂前,襝衽再拜而泣曰:「媳婦雖極愚陋,頗知禮義廉恥,豈有貞女而事二夫!故自謝郎去世,即擬相從於地下。然所以遲留暫緩者,因有腹中之孕耳。若不蒙恩見察,而必欲奪其志焉,有死而已,決難從命。」

  二玄亦為之改容起敬,其議遂寢。數月之後,方獲臨蓐,而舉一男,試其啼聲,甯馨可蔔。

  忽值蔣雲甫遣人催索,連本利算,該九十餘兩。

  二玄愕然曰:「既有此項交易,何小兒在日,並不取討。」其人曰:「現有二大官臨終回劄,即家主吊奠之日,亦嘗微及此事。所以遲緩不即取索者,以通家之誼故也,何乃以貴冗而竟相忘耶?」

  二玄默然久之,乃屬其婉言致意,以俟遲遲奉楚。自後或十日,或半月,即遣人坐逼,絮聒不休。

  延及半載,蔣雲甫往告孟文曰:「有借有還,交易之常。乃尊公遷延時日,毫釐不吐,豈有負而不償之理!比聞令弟婦守寡未嫁,小弟亦緣喪偶,若或借重兄命,而獲諧姻好,願以此項抵作聘資,未識尊意以為可否?」

  孟文欣然首肯,馳告二玄。二玄許可,乃囑侍婢乘間以語碧秋。碧秋實時哭僕於地,嗚咽不能出聲。二玄再三解諭,而碧秋堅執不允曰:「生為謝家婦,死作謝家鬼。我心匪石,不可轉也。」

  蔣雲甫知事不諧,即令數人坐定催逼,又欲具詞鳴控當道。

  二玄事急,呼出碧秋,含淚而告曰:「吾意欲令汝伯代償,則冤業兒慳吝至極,一毛莫拔。若欲典賣衣飾,則囊橐已盡。汝但知節操為重,而不知孝順舅姑為尤重。若肯見依,猶可延我數日之命。如果執意不從,我於今夕當自縊而死矣。」

  碧秋躊躇半晌,慨然曰:「媳婦一身不足惜,所憐懷中血胤,何以處置?」

  二玄曰:「鄰西宋翁年晚無兒,其妾生子,甫一月而死,曷若承繼於彼,可以無憂矣!」

  即令侍婢請過宋妾以實告之,宋妾驚喜曰:「果獲如此,若兒即吾兒也。」

  碧秋取出金釵一隻,羅衫二領,贈與宋妾,號哭而送曰:「兒生吾不能再見,兒死或與我魂魄相依。哀哉謝郎,相見在邇,無相尤也。」

  遂將衫襖裙褲緊綰帶結,複以雙線密密紉綴。拆開花剪,而以半股縛臂。於是明妝豔服,以俟肩輿之至。

  及抵蔣室,即有掌禮者請同拜堂,碧秋厲聲曰:「吾已有誓在先,必俟三日之後,方可成禮。」

  蔣雲甫見事已諧,遂不相強,而唯唯依允。

  原來蔣素富饒,已蓄四妾,一曰鄧氏,一曰楚娥,一曰玉秀,一曰緋桃,年俱二十許,近前施禮,邀請赴席。碧秋曰:「食不下嚥,但與我杯水可矣。」是夜,蔣生慮有不測,乃令鄧氏、緋桃伴睡。

  至次日,複囑四姬委曲勸慰,碧秋垂首長歎,寂無一言。至第三日,蔣生乃大設供具,珍錯雜陳,器皿精異,列四姬於兩側,置二席于正南。自坐于左,而虛其右位。

  乃著群婢扶擁碧秋至前,笑而謂之曰:「卿以絕世之容,誤為謝家兒所苦。我今以百金為聘,家頗小康,亦何辱於卿,而卿乃執迷如是乎?今特虛其右席以候。卿若肯允就,寵必專房。設或拗執,可為我站於階下。」

  碧秋即至前廡,盤膝而坐。蔣生微微冷笑曰:「薄命妮子,不足抬舉!」

  遂與四姬嬉笑諧謔。或吹玉蕭,或歌雅曲,遍喚諸婢輪次遞酒。

  俄而斜陽西墜,放下珠簾,銀燭熒煌于綺席,明月掩映於紗窗,而蔣生已頹然醉矣!乃拂衣而起,指揮眾姬,意欲用強姦染。

  斯時碧秋已于臂上解下利刃,揮袖近前,怒聲叱曰:「人各有志,汝何用強淩逼,若要胡行,即以頸血濺爾之衣矣!」言訖舉刃一抹,鮮血橫飛,登時僕於階側。

  蔣生駭懼,疾令諸姬扶上臥榻,連夜延醫看視。喉管未傷,猶可療救,但飲以薄糜,旋即噴出。

  諸姬再四勸解曰:「娘若得愈,悉聽尊志,當即以肩輿送歸尊堂處矣!慎毋自苦。」

  將及旬餘,稍有起色。蔣雲甫雖不敢再犯,而切齒懷恨。

  忽值閩縣縣丞康爾吉,任滿回去,與會稽邑尊俱系南直金壇人。以桑梓舊誼,便路過訪。新值斷弦,擬欲謀置一妾,久而未諧,已雇舟將去矣。

  蔣生探知其事,即挽縣吏為媒。而偽託送歸,以貽碧秋,賄囑輿夫,徑往江口船上。

  比及碧秋揣知中計,而船已離岸丈許。回顧江流,情危事急,將身一跳,竄入波心。

  康縣丞急得汗流浹背,疾呼救起,扶進後艙。

  其母王氏,親為解換濕衣。豈知衣帶自裡自外,累累盤結。碧秋雙手推住,泫然泣下曰:「慎毋解我衣,我頭可斷,我身難辱,決無再生之理。」

  王氏亦歎息曰:「我已知汝必有冤抑之情,但與我子無涉,何得相累。願聞其故,仍以娘子送歸可也。」

  碧秋遂以前事略抒顛末。王氏驚歎曰:「原來卻是一位貞烈娘子,可敬可羨。何物蔣生,毒心短行,一至於此。但欲將子送歸,則既出謝門,兒已他繼,斷無複歸之禮。即欲歸傍尊堂,以子豔色,恐仍不免多露之染。據我倒有一條妙策,子肯聽否?」

  碧秋曰:「千思萬想,未亡人所欠,只有一死,不知所諭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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