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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回 孟尚書怒索人命 景夫人喜認義女(1)


  卻說劉奎璧見妹子懇求相救,怒氣衝天曰:「我被你害得險喪性命,保了自己無事就是了,怎肯管別人閒事?」

  說罷,不瞅不睬,竟下樓去了。燕至更加慌張,眼淚汪汪,急回曉雲閣而去。顧太郡即差一名家將,曰:「趁天色尚旱,可著兩乘小轎,送那隨嫁二名女婢,回見孟士元報死信,你便押空轎回府。」

  家將領命上馬,送二婢回去,不表。

  且說家人來報曰:「許多水手四處遍撈,並無屍身,甚是辛苦,特來領賞。」

  奎璧曰:「你可取銀,照人給銀二兩賞他。」

  家將去發賞。劉奎璧來到新房,見合?筵席尚在,歎曰:「今日只道紅鸞照命,怎知卻是白虎臨門!」

  吩咐把席撤去,免得見物傷情,遂回書房安歇,又恐孟家滿門前來吵鬧,心中納悶,不表。

  且說劉家家人押了二婢來到孟府下馬,同二婢上前來見把門人,曰:「奉我家老太郡之命,特送二婢回來交還,你可帶入內去,見你老爺。」

  把守大門人疑曰:「為何不待我家小姐歸甯帶回,如何趕急即遣回家?」

  家將曰:「可問你的女婢,便知委曲。」

  言訖,即上馬回府。把門人引了二婢進內,孟士元夫妻、父子和蘇大娘正在後堂議論,蘇映雪此去與劉公子必是相得,忽見二婢回來,各吃一驚。孟士元忙問曰:「你為何趕急回來?」

  二婢曰:「不好了,我家蘇姑娘嫁到劉府,已死得身屍無蹤了。」

  蘇大娘忙問曰:「這是何故?細細說來。」

  女婢就把辱駡行刺,投水打撈無蹤說明。孟士元夫妻、父子、姑媳,俱各吃一大驚,流下眼淚。蘇大娘驚得遍身發戰,淚如泉湧。孟嘉齡勸曰:「令媛身死,有光孟府名節,我等自當服侍你終身,養老送終,何必悲傷。」

  蘇大娘泣曰:「多蒙主人厚恩,不致流離失所,但妾命甚苦。小姐是我乳養,如親生女兒,如今身屍無存,叫我怎不痛心也。」

  孟士元亦泣曰:「令媛有此良緣,為何怨恨,舉刀行刺?真是令人不解。」

  方氏曰:「蘇姑娘有義,根這劉賊暗害姑娘逃避無蹤,故欲行刺殺。公婆來早乘此報怨,速往劉家吵索人命雪恨。」

  夫人曰:「明是女兒行刺不成,懼罪投水。我是誠實成性,怎能索討人命?」

  孟嘉齡曰:「母親若往,反露破綻,不如勿去為妙;只好爹爹同孩兒前去吵鬧可矣。」

  孟士元曰:「說得是。」

  一家哭泣蘇映雪之死得可憐。

  次早,飽餐畢,父子穿上公服,上轎來到劉府。早有劉家家將瞭望,報進後堂,來見太郡母子曰:「孟尚書父子來了!」

  太郡謂奎璧曰:「你可去與禮迎接,若有甚言,待為娘的與他理論。」

  奎璧有些肝膽,忙令大開中門,自己奔出府來,到孟公轎前作揖曰:「小婿不知岳父同大舅駕到,有失迎接,望乞恕罪。」

  孟公以手一招曰:「賢婿免禮。」

  奎璧讓二轎來到後庭下轎,請孟公坐在上面,自己與孟嘉齡在兩旁坐下。茶畢,孟公怒容滿面,問曰:「小女如何投水,身何在?」

  奎璧乃將前事重說,曰:「小婿額角現有刀痕。」

  孟士元厲聲曰:「小女既是不願,便不肯嫁,若是投水,你當撈起屍身還我。看來明是你醉後說起往日奪婚之事,小女羞愧,惡言回答,觸你怒氣,或是殺死踢死,因此滅了身屍,詐言投水無屍,複把額角裝出傷痕,以圖脫罪。你恃國舅貴戚,但殺命滅屍,亦當償還我女的性命!」

  劉奎璧被他說得無言可答。顧太郡立在屏後,一時怒發,上堂對孟士元曰:「親翁請坐,有話請教。」

  孟士元答禮曰:「太郡請坐。」

  孟嘉齡、劉奎璧坐在兩旁。太郡面帶怒容,對孟士元曰:「小兒與令嫂結為姻親,未嘗有辱令媛。親翁卻教令媛帶刀行刺,幸而小兒眼快,方得無害性命。今爾父子卻來爭鬧,我堂堂侯門,難受此淩辱!」

  回顧家將,速請祁相來公議。士元曰:「極好,只怕祁丞相亦不能教我勿討人命。」

  且說祁相在公館早知孟小姐行刺投水之事。祁相已聞秦布政說知劉奎璧放火燒小春庭事情,今聞此報,暗贊孟小姐節烈,死得有名,又料孟士元不願,必乘此往劉府吵索人命,即上轎欲到劉府,拾遇劉府家將。家將慌忙下馬,向前拜見,方把孟士元父子在府吵鬧十天郡拜請太師前往說知。祁相曰:「汝可回報,我隨即前來。」

  劉家人上馬回去。祁相來到劉府,劉奎璧出府迎接祁相,下轎請進。孟士元父子、顧太郡降級迎接。方上堂,未及放禮,孟士元訴說曰:「必是劉奎璧誇稱奪婚勢力,女兒懷慚,惡言回答,奎璧恃勢殺人滅屍,務要劉奎璧償命方休!」

  顧太郡亦說:「孟士元教女行刺不遂,畏罪投水,孟尚書反來吵索人命。求丞相作主。」

  孟士元怒曰:「若不願,便不出嫁,雖系投水,亦當屍身發還。明是滅屍絕跡,求丞相定奪。」

  兩下喧鬧不休。祁相只是微笑不答,侯兩面喧嚷稍息,方說曰:「老夫已略知列位前情,當據實而言。孟公既遣女出嫁,焉有教女行刺之理,但劉國舅莫道奉旨賜婚,縱是當權大臣,亦無新婚入門,未曾同床,無故殺妻,此誠直古及今所未有之奇聞。況國舅為愛孟小姐姿色,特奏賜婚,怎肯逞兇殺死令嬡?看來必是孟氏恥於重婚,奈迫于君命父命,不得已出嫁,心中不願,私自帶刀,為夫報仇,實欲刺死劉國舅,以雪其恨。今國舅不死,孟氏必含怨九泉。依老夫愚見,二位系同朝之臣,不必爭論,待截奏主,著此地有司建立節義牌坊,旌表孟氏節烈,此乃至當不易之論。若不聽從,就使奏請朝廷,諒亦如是處置,斷無別種律例。未知二位肯從否?」

  顧太郡曰:「教女行刺不遂,又來爭鬧侯門,務使小兒面奏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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