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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朱子壋劉忠得夢 城隆廟張宏殺身(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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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美玉被公差鎖了,扯起便走。美玉正不知何故,乃罵曰:「爾這狗才,只怕拿錯了人。我是江右張相公,爾拿我那裡去?」公差更不答應,只扯他走。 不一時,已到縣前。公差入內投到,知縣即升堂。左右將美玉帶上,跪於地下。知縣曰:「我看爾學問不凡,算得當時文人。正當專心科第,何得在此閒遊。劉府花園,豈爾散步之所。況敢於小姐跟前賣弄筆墨,更且拐誘小姐,罪在必誅。我今憐爾青年秀士,不忍加刑。爾可將小姐暗自放出,爾便速還江右,無得在此久留。」美玉叩頭曰:「此事甚冤。學生偶步東郊,誤入花園,題詩之事實有。若小姐蹤跡,學生實出不知。且劉府官宦人家,閨門甚緊,學生有甚法術能拐誘小姐。求父台作主。」知縣怒曰:「我憐爾,爾尚不知。爾與小姐兩下有意,且爾二人之詩現在此間,尚敢朦朧推託麼!他乃閨中小姐,從不出閨門,今日因何不見?只道爾是個好人,卻原來是個奸匪,可速招上,免受刑法。」美玉曰:「冤枉難招。」 知縣大怒,遂杖二十。亦不招,乃加之梜棍。美玉受刑不過,只得含糊招曰:「小姐是我拐了,已先往江右去了。」知縣乃將美玉收監,然後使劉僕正興往江右大路追回小姐。連追兩日,不見蹤跡,只得自己轉身。 卻說美玉之僕來安,因美玉被吳縣鎖去,忙到縣前打聽,方知其由。奈又在內堂審問,不得進去。未及片時,遂將美玉收監。來安至監中會了一面,即行轉到公館,將所有對象盡行封鎖。乃出白銀百兩交付房東,托其代送監飯。自己卻收拾鋪蓋,星夜奔回吉水。 不尚半月已到。見了張宏,具言美玉招禍之由。張宏聞言乃大哭曰:「吾年已半百,只有此點骨血。倘遭不測,奈何。」遂多帶金銀與僕中常同,搭船往蘇州而下。不題。 卻說劉元輝之子劉忠在京,青年學博,議論有方,帝甚愛之。四月初,遂欽點為福建巡撫。忠謝思出朝,實時拾起身,望福建進發,由水路而上。 不一日,船至南康,遂灣于朱子壋內歇宿。忠夜膳畢,步出船頭。但見冷風習習,略有星光。須臾入艙,乃伏幾而臥。 忽報福建王到,忠整衣出迎。王入船艙,忠納頭下拜。王命侍人扶起,賜坐於側。忠偷眼看王,但見王相貌魁梧,儼然可畏。王以手綽鳥須,微笑曰:「足下青年科第,今則遠任邊疆,真乃世之豪傑也。」忠曰:「臣下學識未充,妄竊科甲。今蒙聖恩使為福建巡撫,因一時失計,妄授此重任,諸凡事務,乞大王指示。」王曰:「少年學博,茲為封疆大臣。正堪展胸中之英才,而老夫亦得仗足下明威。」忠曰:「大王『謙尊而光』,『易』道昭矣。請問駕自福建及此,將欲何往?」王曰:「奉帝命為福建王,尚未到任,亦將起程。」乃從袖中取出一白圭,付劉忠曰:「此即為政之道,足下不可輕之。」忠拜受。王乃起身辭出,忠拜送去訖。忽然醒來,乃是南柯一夢。 時已三更,忠甚奇之。回顧袖中,果有白圭一塊,長尺許。上有刻文,橫列三字曰:衡才編。讀其略曰: 余姓張名博,衡才即號也。世居吉水,今上三十八年,秋九月丙寅日,與族弟張宏自蘇返,舟宿壋內。宏起狠心,以藥絕我命。凡三年困守冥中,上帝以忠厚見憐,敕為星子城隍。又三年,升南康城隍。今升福建城隍矣。幾十有五年,含冤未伸。今宏數已終,明日辰刻,將泛失舵之舟,旋泊江心。祈即獲之,以消餘恨。 劉忠看畢,十分驚奇,乃曰:「既有如此奇冤,敢不為之分斷。」是夜竟不能寐,乃秉燭獨坐。 天色微明,南康城中文武官員,皆來問安。忠謂南康府曰:「今辰刻有失舵之船過此,敢煩貴府為我捉拿。」南康府領命,即使數魚船泛于江心,以待失舵之船。 忽見一大船從上流而來,被一陣旋風將船吹到星子石上,把那舵打得粉碎。船既無舵,便隨風吹轉。這些魚船一齊搖到那船邊,不由分說,便將那船推進朱子壋來。南康知府回復劉忠,忠曰:「再煩貴府,將那船上人一概拿下。近有一緊事,欲借貴府公案結斷。」知府領命,即將那船上十餘人盡行拿下,便使三班六房住迎劉忠。 忠乃帶了白圭打道進城。知府接進堂上,劉忠即升堂,知府陪坐于側。那一船人面面相覷,竟不解何為。左右將諸人帶上,跪於階下。忠厲聲曰:「張宏你知罪否?」一人應曰:「無罪。」忠曰:「可將應無罪者帶上,餘皆起去。」眾人聞言,各自去了。惟一人伏地不起,忠問其由,乃張宏之僕中常也。 於是,將應無罪者帶上,跪近案前。忠問曰:「爾是張宏麼?」答:「是。」忠曰:「汝何以至此?」答曰:「特往蘇州,路過此間。」忠曰:「爾可將平生所為,從直招來。」宏曰:「小人世居吉安,貿易為生,別無所為。」忠曰:「爾同裡有一張博否?」宏答曰:「已去世多年。」忠曰:「爾見他死否?」問到此處,宏乃失色,免強應曰:「如何不見,他即死在朱子壋內。」忠曰:「爾如何知道?」宏曰:「有個緣故,小人與他同船自蘇州歸。不料船到此間,霎時無病而死。」忠曰:「今有人告爾藥死張博,爾可從直招上,免受刑法。」宏心中自虧,口中卻強,乃曰:「告我者是誰?」忠怒曰:「天眼昭昭,豈容爾謀才害命耶!爾要對證,雖臨死之日可以得見。不用刑法,料爾不招。」遂將案上籤筒拋下地來,左右將宏推下。其僕中常跪上,願以身替責,忠怒命將中常逐出。 這張宏受責滿杖,猶不肯招。劉忠謂南康府曰:「昨夢神賜白圭,可以為證。」遂從袖中取出白圭,與知府看,卻命左右用大刑。知府看了白圭,謂宏曰:「事已顯然,何得強辯,自取刑苦。」時左右已將夾棍夾在張宏腳上,只未收緊。宏曰:「雖死亦不屈招。」忠命收緊夾棍,亦不招。再收三分,宏大叫求寬,願招。忠曰:「爾且招了再寬。」宏受刑不過,只得將藥死之由,一一招上。 忠命放開夾棍,即行鎖入囚車。忠遂用朱筆寫判語雲:審得張宏,於今上三十八年與張博自蘇州歸。船灣朱子壋內,宏起不良之心,因謀張博之財,遂害張博之命。張博含冤十有五年矣。其正直之氣,感於天地,故天命之為神。得降白圭授忠,以鳴宏惡。今神像現在閩疆,忠當戮宏於神前,以謝神囑。 這判語統治,張掛府前。時南康城中,人人皆來觀看,無不切齒罵宏。惟其僕中常見了判語,十分驚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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