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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朱子壋劉忠得夢 城隆廟張宏殺身(2)


  且說劉忠即刻下船,命將囚車帶下。到了船上,即命開船。中常卻不顧生死,跳上船來,向囚車跪泣。宏在囚車內泣囑之曰:「我已如此,必不能複生。爾可打聽吾兒消息,倘有不測,我盡絕矣。今惟爾乎素忠厚,必不負我心。到家時,惟善事主母,別無他囑。」中常泣曰:「主人不必憂心,僕願以身代難。」

  遂跪向劉忠面前曰:「主人有罪,小人願以身替,雖萬死不辭。倘老爺不易我主人,我亦不能獨生。便請先死於台下,決不眼見我主人受罪。」忠慰之曰:「適間爾跳上船來,本欲重責。因憐爾是個義僕,故不忍見罪。爾主人謀財害命,罪在必誅,爾如何替得。爾欲自死於此,豈不負了爾主人托爾後話,到反為不美,不如去罷。」中常只是叩頭哭泣,忠命左右將他推上岸來,卻自開船望福建進發。不題。

  這中常只得歸家,將此事報知主母。主母聞知夫被囚,子被監,憂悶成疾,幾日遂死。中常只得安葬畢,複往蘇州,打聽美玉消息。不題。

  卻說劉忠到了福建,上任畢,乃往各廟行香。及至城隍廟,禮畢,仰看神像,大驚。因指謂從人曰:「此城隍即我夢中所見者。」回顧廟貌維新,十分華麗,當下回衙。

  明日乃用一豬架,將張宏脫去衣裳,縛於架上。使二人扛抬,親自送至城隍廟來。時闔屬文武,俱在廟中伺候。

  劉忠到了殿上,坐於東旁,將張宏正中放落。忠問宏曰:「爾識此神否?」宏仰頭一看,更不答應。但見七孔流血,滴於地下。忠命割其兩耳,宏大叫,如殺豬狀。又命割其兩股,剮其舌根。然後搗其首級,以木器盛之,獻於香案前。左右以雞、魚伴之,是為三牲。劉忠乃起身,與多宮一齊行禮。祭畢,命將宏屍棄於河中,各自回衙。忠將此事修本進京,並將白圭解獻。不題。

  卻說吳縣知縣,將美玉收監後,總捕小姐不著。正要提美玉審問,忽見禁子慌忙來報,說監內重犯張美玉今早身故。知縣聞報,驚曰:「小姐未獲,該犯已死,如之奈何?」遂使人告劉元輝。

  卻說元輝正在家中納悶,忽有京報至,報其子劉忠點了福建巡撫。於是心中大喜。忽又有知縣使人來說美玉之事,元輝曰:「此等奸徒,恨其死不早也。我那辱女,聽其自去便了。」使人將此話回復知縣,遂將此事按下。

  卻說張宏之僕中常,來到蘇州時,美玉已死多時了。中常只得覓尋美玉屍身,用好棺木盛了,搬回家中。

  時家中奴婢四散,財帛一空,只有僮僕來安獨守家中。中常傷感不巳,遂葬美玉。既畢,有自福建來者,詢知張宏之故。只得請僧追修,凡四十九日。即畢,乃將其家莊田均分與張姓貧戶。遂與來安同隱於巫山寺為僧,後皆化身成佛。此是後話。

  且說秀英小姐,逃出南門,進退無路。又恐家人看見,只得隨路奔逃。因思美玉才貌,世所罕有,況且有意於我,豈非天緣。不如先往江右待他,未嘗不可。但是現今著差捉拿,倘一旦拿獲,到也皂白難分。正思慮間,又自解曰:「然以張生之才,亦不至於殃及其身。」

  於是,主意即定,遂決意往江右。且喜手上有金鐲一對,足為路費。恰遇一回頭轎子往九江的,秀英乃以銀數兩雇了此轎。坐到九江,算還了轎資,遂去轎而行。

  未及數裡,腳已疼痛。欲再請轎,又無處去請。正無可奈何,只得在亭子上打坐片時,忽有二人亦來亭上歇息,秀英乃起身問曰:「兄等是那裡人氏?因何到此?」那人曰:「我等是湖南人氏,乃同胞兄弟也,姓危名德,弟名雲,俱在巡撫衙門走動。今奉差往蘇州公幹回來的,請問相公尊居何處?」秀英隨口答曰:「我乃吉水人也。」德曰:「相公聲音似蘇州人氏。」秀又隨口答曰:「我自幼隨父在蘇州讀書,所以聲音相似。」德曰:「請問高姓?」秀詐曰:「姓張。」雲問曰:「貴縣有一張庭瑞老爺,想必與相公相識。」秀英曰:「爾問他則甚?」雲曰:「此人與我相善,故問之耳。」秀英乃微笑。德曰:「莫非就是相公?」秀英笑曰:「既然相善,何反不識?爾問我何事?」德曰:「向聞相公高中,今何不在京會試?」秀詐曰:「適從京都轉身。今日船到此間,被風浪所害,幸得小船相救,幾乎性命不保矣。今孤身在此,將欲起岸反舍。」二人齊聲曰:「我有一船往湖南去的,到得蘆溪。今阻風在此,相公何不順便搭我船去。」秀英聞言大喜,正合往張生家路途。乃曰:「既承二位相愛,足感盛情矣。」於是,遂與危德兄弟下船。時南風已息,即行開船。望上流進發。

  危德兄弟訛以秀英為庭瑞,在船上十分敬重。乃空一床好鋪蓋與秀英睡,兄弟卻做一床。於是,說說笑笑。德曰:「相公還記得吳城河下楊小姐麼?」秀英不解,乃曰:「我不知甚楊小姐。」雲曰:「相公好負心也。小姐自從那晚與相公和詩訂約後,轉到衙中時時切念相公。只望稟明大人,以成好事。不料大人見怒,將小姐遂下古井。幸得王大爺救出,避難於村中。後又有山賊劫入村中,小姐奔賊難,又被大人看見,以車載回。卻又有一段緣故,左右與相公說了罷。正是:

  自己憂思大,別人故事多。

  未知說甚緣故,且聽下文分解。

  ***

  南昌縣一鎖一杖、長沙縣一杖一夾、桃花塢一鎖一放,今吳縣又一杖一夾,此所謂自作孽,不可活也。

  張宏藥博,在第一回中。劉忠殺宏,在第七回中。遙遙報應,自然而然。人生奸訛,可不畏哉。

  張宏藥傅,自衡才編中出現;張博為神,自劉忠夢中出現。可見陰陽交聞。有奇冤自有奇報,世人何必擔憂,美玉不死于江右,不死於湖南,乃死于吳縣之獄。張宏不死于水,不死於藥,乃死于劉忠之刀。其父子之間,死則同時,人恨其不早。孔子曰:死生有命。由此觀之,均非正命也。

  此處為張博報仇,一大結局。又為美玉覓娶,一大結局。輕輕一回之中,消卻無數大恨。

  今人祭禮,多以豬、雞、魚三牲。今劉忠祭城隍,卻以張宏為豬,旁用雞魚配之於中,省得豬價數金,可謂省錢熱鬧。

  張博平日為善,今劉忠殺人以為祭,其享之乎。從古至今,未有用此犧牲者,吾當為之一笑。

  秀英一女子,乃敢千里而訪美玉。美玉一男兒,竟不能一番而娶。嬌客秀英隨機應變,全無半點優患。美玉常遭杖夾,竟無一毫生氣。豈人為哉?實天遣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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