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鄭觀應:盛世危言 >
卷三 吏政(4)


  』而財非人不理,人非用不得理,故為政在人,人存政舉,歸諾一身。是用人一事,自大吏以至於一命,皆有其責,而一身之分量等級,庶政之興廢優劣,胥視乎此,未可不勤勤加意者也。獨是政有緩急難易,人有強柔短長,用違其才,雖能者亦難以自效,雖賢者亦或致誤公;用當其才,即中人亦可以有為,即小人亦每能濟事。因材、因地、因事、因時,必官無棄人,斯政無廢事。

  朝廷設官分職,原以濟事,非為聚人藏身之地,但能濟事,俱屬可用,雖小人亦當惜之、教之;但不能濟事,俱屬無用,即善人亦當移之、置之。

  忠厚老成而略無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聰明才智而動出範圍者,可用而不可信也。」又雲:「諸國各種蠻賊,憑陵江外,忽出忽沒,並無定所,肆其兇殘,莫可蹤跡,不獨劫人燒暴視為泣常;殺兵傷官亦目為故事。而文武專司,懦者托言羈縻,巧者熟籌利害,縱報知督撫提鎮,率皆互相隱諱,以為妥協。間有建議征剿者,非以為好事即指為喜功,此數百年相沿錮習,即近十餘年來亦不無瞻顧者也。」

  又史文靖疏曰:「督撫為特簡之大員,信任專而委異重,一切興利除弊、整綱肅紀之事,尤當不避嫌怨,不憚勤勞,不博長厚虛聲,不踵因循陋習,事事凜遵訓旨,實力奉行。庶幾民可以安,吏可以察,政可以舉,教可以興。

  貪墨知懲,豪強斂跡,盜風止息,國賦阜盈,文武協和,兵民輯睦,方無忝節制之重任,方無負簡之殊恩。今試問心自揣,果能如此奉行盡善經理咸宜乎?

  夫督撫者,群吏之表率也;政治者,斯民之觀化也。若大臣身任封疆,不能使地方日有起色,風俗日見雍熙,其何以膺節鉞而無愧乎?故必行之一年,則有一年之成效,行之數載,又有數載之規模,而悠忽從事,苟且自安,皆當深戒也。

  雖才具或有短長,智慮或有深淺,而有志自勵者,無不可學習而至。試觀今日督撫,事事悉能仰尊聖訓,而又克盡撫綏封疆之職,其吏治民風實有可觀者,非僅行一文、張一示,遂可為遵行不怠也;亦非舉一史,劾一官,遂可為奉旨無欺也。

  既不然或奉諭旨勉行數事。畏天之威矯飾一時者,皆不可為臣心已殫,臣力已盡也」。

  大凡人臣事群,此心惟知有群,而不知有人,不知有己,斯何以任封疆之重矣!蓋心者身之主,此心既肯許國,自然公忠自矢至誠無欺,不必有意迎合,而辦理之事協於至當不易之理,自能上契聖心矣。愚按當時君明臣良,民康物阜,致治之隆,非無故也。何西報尚謂我國君臣偏重科甲,用非所長,因循粉飾,不能虛心講求吏治也。然曆觀古今中外各國無不有君子小人,是在朝廷公黜陟,順民情,無偏無倚,使賢者在位,能者在職,是非黑白不致顛倒混淆,庶幾源潔流清,共濟時艱也夫。

  汰冗

  今之度支告絀,庫藏空虛,欲減靡費而歸撙節,必自汰冗員始。夫內外各員其所謂枝官備位,閑曹冷署者,屈指數之,實繁有徒。國家設官分職,原所以治民保國,使各有所職而百事俱舉,如事足以一人了之,複何取乎多人?《書》曰:「官不必備,惟其人。」自捐納一開而冗員愈眾,候補擁擠,大員調劑維艱,勢不得不多列名目,是皆冗員也。國家多一冗員,不持多一靡廩祿之人,即多一朘民膏之人,甚且多一僨國是之人。夫今之冗員,非猶古之散佚已也,所謂汰者,非必舉高爵厚祿而盡行裁改也,亦使倖位之流,素餐之輩無所讬足耳。不然徒耗俸糈,無所短長,朝廷安賴此人以累民病國哉!

  馮氏曰:「今冗員不冗于小冗於大,不冗于閑冗於要,不冗於一、二冗於什百。」請得而備言之:一漕督以下各官。夫南漕僅三百余萬石耳,曩年行漕運之時,所有漕米經過之地,有郡縣,有營汎,有河員,皆可為助,何需乎多人?漕督以少司馬領行台開府,握兵符,控制七行省,豈不巍然大官哉!夷考其職,不知何所為也。漕督所轄衛弁三百,標兵三千,暖衣飽食,安生無事,矧其大者複有旗丁一項,而自靡費國帑,需索漕船之外,無餘事矣。漕標除鹽城、海州東海二營應酌留鎮標外,餘皆可裁,歲省廉俸、兵餉、工食約銀數十萬兩。

  糧道一官不過歲一臨倉,責州縣陸規,取盈而去,州縣倚為護符,彈壓生監、恫喝平民,以為陋規之酬。所謂公事者,助旗丁勒索州縣,助州縣魚肉小民而已。

  今河運不可複,漕督、糧道更無所用,此外又有督糧同知、管糧通判、主簿之類,皆坐食漕規,不與漕務,又驗倉收米者亦數十百人,如天庚正供招商承辦,則海運委員均可裁撤,省費尤巨。

  一河務。兩河歲修五百萬,實用不過十之一、二耳,餘皆河督以至兵夫瓜剖而豆分之。河督之馴謹者,常以十之三辦工,貪冒者遞減其實,非搶險不使一錢。

  竊以為不如歸併地方,俾專責成。河兵飽食而嬉,辦工仍調民夫,毫無所用。

  運河既免挑濬,所設閘官,閘夫縱不全撤,亦可裁減大半。

  一各關監督。體統與督撫埒,糜費繁多,故視道府管之關徵收倍絀。織造公事更簡,所辦責成地方官足矣。各口監督稅客更少,不如盡裁官差,歸併地方官。

  兼理各海關道事頗清簡,亦可裁撤,而深識中外文字,長於榷算道府,班為正稅務司,與洋人稅務司分司其事,既可省費又免漏卮。

  一鹽務。鹽鐵置使由來已久,運使固不可省,至鹽政領之督撫已定,至運同、運副、提舉、知事等官,或有或無,毫無詩意。大使似州縣非州縣,亦出兩歧。

  惟各場遼闊,不可無官,可移主簿,巡拉、駐紮兼理鹽事,但存運同一員,為運使屬官,驅策奔走可矣。此鹽務中官必宜量裁者也。

  一督撫司道。凡與總督同城之巡撫,亦皆可省。考總督,巡撫自前明,固事設官,事定則罷,中葉始為定額,國朝因之。督撫或並設,或偏設,並設者不必治,偏設者不必不治,惟督撫權位相埒,和衷固不乏人,而同城者議論意見每多不協:同一事也,或此是而彼非;同一人也,或此好而彼惡。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