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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通論(1)


  道器

  《易.系》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蓋道自虛無,始生一氣,凝成太極。太極判而陰陽分。天包地外,地處天中。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者,是也。由是,二生三,三生萬物,宇宙間名物理氣無不羅括而包舉。是故,一者奇數也,二者偶數也。奇偶相成,參伍錯綜,陰陽全而萬物備矣。

  故物由氣生,即器由道出。《老子》雲:「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昔軒轅訪道于廣成,孔子問禮於老氏,虞廷十六字之心傳,聖門一貫之秘旨,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蓋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天地有中,人亦同具。秦漢以降,群言淆雜,大抵失中之旨。《大學》雲:「止至善。」止此中也。《中庸》雲:「得一善則拳拳服膺。」服此中也。至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此中國自伏羲神農黃帝堯舜禹湯文武以來,列聖相傳之大道,而孔子述之以教天下萬世者也。

  夫道,彌綸宇宙,涵蓋古今。成人成物,生天生地。雖《中庸》《周易》已詳,要非俗儒所能知,亦非後天形器之學所可等量而齊觀也。《易》獨以形上形下發明之者,非舉小不足以見大,非踐跡不足以窮神。自《大學》亡「格致」一篇,《周禮》缺「考工」一冊,古人名物象數之學流徒而入於泰西。其工藝之精,遂遠非中國所及。蓋我務其本,彼逐其末;我窮事物之理,彼研萬物之質。秦漢以還,中原板蕩,文物無存,學人莫窺製作之原,循空文而高談性理。於是,我墮於虛,彼征諸實。不知虛中有實——實者,道也,實中有虛——虛者,器也。

  合之,則本末兼賅;分之,則放卷無具。

  昔我夫子不嘗曰:「由博返約」乎?夫博者何?西人之所鶩格致諸門,如一切汽車、光學、化學、數學、重學、天學、地學、電學,而皆不能無所依據,器是也。約者何?一語已足包性命之原而通天人之故,道是也。今西人由外而歸中正,所謂由博返約。五方俱入中土,斯即同軌、同文、同倫之見端也。由是本末具,虛實備,理與數合,物與理融,屈計數百年後,其分歧之教必寢衰,而折入于孔孟之正,趨象數之學。必研精而潛通乎性命之樞紐,直可操券而蔔之矣。

  《新序》曰:「強必以霸服,霸必以王服」。恭維我皇上,天亶聰明,宅中馭外,守堯舜文武之法,紹危微精一之傳。誠使設大小學館,以育英才,開上下議院,以集眾益,精理農商,藉植富國之本,簡練水陸,用伐強敵之謀,由強企霸,由霸圖王,四海歸仁,萬物得所,于以拓車書大一統之宏規而無難矣。

  公舉

  公舉之法,即鄉舉裡選之遺意也。漢代行之,得人稱盛。蓋士崇秋實,不尚春華;人務經綸,不爭詞采。而化行俗美,端賴乎此。中國取士以科第,專尚時文,較所舉賢良方正、孝弟、力田,先器識而後文藝者相去遠矣。近代設官之意,惟重杜弊。如此省之人往彼省而筮仕,彼省之人來此省而為官,似欲陰脅其人,使不能贍宗植党以厚施,要結民心;又欲明制其人,使不能泄怨報恩,借公事愉快已意。控馭之法,似為得宜。不知朘剝百姓,貽誤地方,呼籲無門,最為下策。

  何則?凡人性情,作客者不如桑梓之真摯,況言語殊異,不若同聲相應之投機。人地既已生疏,情願不相聯屬,休戚無關,肥瘠莫問,充其量也,官見民而生憎,民見官而生畏。名為民之父母,實則民之寇仇。故今之官剝民則無微不至,不計其至再至三也。保民則始終膜視,不聞其興利除弊也。

  夫設官所以安百姓,而非所以危百姓;所以利地方,而非所以害地方。

  今乃特設一法,必使易地服官,而利害安危仍不免於參半,且變本加厲,則安在其為善法也?法之善者,必使有安無危,有利無害,眾心共愜,人地相宜,可大可久而不可廢者,其惟公舉之一法乎?

  查泰西公舉之法,已詳於《議院論》內。有一鄉公舉之人,有一縣公舉之人,有一府公舉之人,有一省公舉之人。凡身家清白、有產業若干者,方可舉人。

  今則無產業有俸糈、而確系土人、身家清白者,亦可舉人。其預選舉者,須年在二十五歲左右,有產地于國中、品學兼優、操守廉潔者,方得被選。亦有但問其才力能否勝任,不必問其身家殷實者。

  考各國選舉議員之例,為民主、君民共主等國最重之典章。議員即民間之委員。由縣西府,由府而國,而事之利弊、民之好惡,胥藉委員以達之。

  為委員者,將出其所學,以濟民之困而養民之和。凡軍國大政,其權雖決於君上,而度支轉餉,其權實操諸庶民。是君民相維,上下一德,皆此例為之。

  顧其例偏重於舉之之人,則尤為有理。蓋必使舉人者不限於資格,然後能各供所知;而于所舉者必嚴其限制,然後能杜絕虛聲也。至於陪審公正人員亦向擇于眾百姓中。凡仕宦教讀鄉勇及不諳文字本有職守者,皆不預其列。雖然公舉議員陪審之法甚善,亦由泰西學校多、教育人材之盛所致。

  矧其無處不設日報館,無人不觀日報,中外之事,老少鹹知。我學校尚未振興,日報僅有數處,公舉議員之法殆未可施諸今日也。

  蓋議院為集眾是,以求一當之地,非聚群囂以成一哄之場。必民皆智慧,而後所舉之員乃賢。議員賢,而後議論措置乃得有真是非。否則,徒滋亂萌。

  所謂欲知其利,當知其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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