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弟子規 > 《弟子規》譯注 > |
二十一 |
|
人問誰,對以名,吾與我,不分明。 用人物,須明求,倘不問,即為偷。 借人物,及時還,人借物,有勿慳。 [注釋] 對:回答。 慳:吝嗇。 [譯文] 當有人問「你是誰」的時候,你應當報出自己的名字,不能只是說「我,我」,使對方不明白,要用別人的東西,必須明確地向物主提出請求;假如你不經過別人的允許就拿,那就是偷竊了。 借來的物品,要及時歸還;別人向你借東西,有就不要吝嗇。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