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弟子規
>
《弟子規》譯注
>
二十二
凡出言,信為先,詐與妄,奚可焉。
話說多,不如少,惟其是,勿佞巧。
[注釋]
信:言語真實,誠實。
妄:荒誕,無根據。
奚可焉:怎麼可以呢?奚,何;焉,語氣詞。
佞巧:善於察言觀色,投人所好。
[譯文]
開口說話,誠信為先;欺騙或花言巧語,怎麼可以呢?話多不如話少,言多必失。要實事求是,不可花言巧語。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