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弟子規 > 《弟子規》譯注 >
十六



  衣貴潔,不貴華,上循分,下稱家。

  對飲食,勿揀擇,食適可,勿過則。

  [注釋]

  貴:以——為貴。

   華:華麗。

   循:依據,遵守。

   分:等級,名分。

   稱:符合,相當。

   則:界限。

  [譯文]

  穿衣服需注重整潔,不必講究衣服的昂貴華麗,既應考慮自己的身份及場合,也要符合家庭的經濟狀況。不要挑食、偏食;飲食要適可而止,不可吃得過飽。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