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弟子規 > 《弟子規》譯注 >


  或飲食,或坐走,長者先,幼者後。

  長呼人,即代叫,人不在,己即到。

  [注釋]

  或:表示列舉。

  [譯文]

  不論吃飯、喝水,還是落座、行走,都要長者在先,幼者居後。長者叫人時,要立即代為呼叫;若所叫的人不在,自己要先代為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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