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弟子規 > 《弟子規》譯注 >


  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

  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注釋]

  親:父母。

   好:喜好。

   具:置辦,準備。

   去:除去,去掉。

   貽:讓。

   羞:感到羞辱。

   [譯文]

  父母所喜好的東西,應該盡力去準備;父母所厭惡的事物,要小心謹慎地去除(包括自己的壞習慣)。如果我們的身體受到傷害,會讓父母擔憂;如果我們的品德有了污點,會讓父母感到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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