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弟子規 > 《弟子規》譯注 >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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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 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 [注釋] 親:父母。 好:喜好。 具:置辦,準備。 去:除去,去掉。 貽:讓。 羞:感到羞辱。 [譯文] 父母所喜好的東西,應該盡力去準備;父母所厭惡的事物,要小心謹慎地去除(包括自己的壞習慣)。如果我們的身體受到傷害,會讓父母擔憂;如果我們的品德有了污點,會讓父母感到羞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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