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宇 > 軟弱 | 上頁 下頁


  都是幹公安哩,家裡人怎麼也沒有想到,于富貴幹的是這樣一種公安。一天到晚不回家,吃飯也沒有鐘點,做他的飯他不回來吃,沒做他的飯他冷不丁回來了。那些年沒有傳呼,你永遠不知道他在哪兒,家裡有這個人和沒有這個人一樣。這還好忍受,最讓家人受不了的是,他早晚回來一身髒臭烘烘的。剛開始,只要他一進門,愛人就逼著他洗,換衣裳。時間一長,也沒有辦法了,你不能總讓他洗總讓他換衣裳吧?只好退一步,白天就算了,夜裡上床再逼著他洗換。後來連這一點也不能夠堅持了,有時候他累得不想動,不想洗也不想換,他愛人就不讓他上床。他自己呢,不上床就不上床,睡沙發也可以。大概從睡沙發那一刻起,他在家裡的地位就發生變化了,除了感到社會上的人看不起他之外,還感到家裡人也看不起他了。於是,他在家裡也開始自卑起來。他覺得這樣也好,反正是被人看不起,也不在乎多家裡這兩個人,乾脆表裡統一起采,也省得玩兩面臉。慢慢地先是少說話,後來就發展到只要感到家裡人看著他彆扭,他就自己走出家門。

  他覺得這種行為是他的一種自覺,他經常這樣做。既然不能夠使家人高興,就不要讓家人感到彆扭。只是他從家裡走出來以後呢,他常常不知道去哪兒好,沒處可去,實在是沒處可去,只好抽著煙在街上溜達。通常是溜達著溜達著就進入了工作,不自覺地就又去辦案了。偶爾,如果有什麼很重的心事時,他也能夠什麼都不幹,一邊溜達一邊整理思緒,一直溜達到深夜。

  他也覺得今天晚上反常了。大概是因為想到自己可能活不成了,心裡邊忽然湧上來許多對家人的感情,潮熱潮熱地往上冒。其實他非常想和家人一塊兒看電視,最好和老婆擠在沙發裡,一邊看電視一邊說話,老婆習慣地把手放在他的膝蓋上,日子過得熱乎乎的就像別人家那樣,那該有多麼好呀。

  唉,雖然自己是當警察的,幹這一行起碼是不怕死,但是現在去死,無論如何還是有點早啊。

  他女兒于苗苗還小,正上初中呢。上初中的女兒已經知道了虛榮,害怕同學們笑話她家窮,從不把同學們帶到家裡來。這當然都因為他這做父親的沒有本事。但是,如果替女兒想想,有一個沒有本事的父親也比沒有了要好。妻子雖然對他冷漠如路人,有他和沒有他一樣,但是從來對他沒有三心二意過。作為一個城裡女人,長得又不難看,世界這麼花,能把這一夫一妻制的生活堅持下來,也並不容易。

  多少年來自己從早到晚在外邊跑著辦案,家裡完全依靠她一個人支撐。日子本來就不好過,現在她的工廠又解散了,廠房賣給了私菅企業,她也沒有了工作,見天推個三輪車去賣布頭,心情怎麼也不會好。這年頭公家開始扒牆透綠哩,別人家都是住幾室幾廳哩,自家還住在廠區的破舊平房裡。怎麼說也是自己沒能耐,怎麼說也對不起她。如果現在出什麼意外,突然就死了,欠她的債就永遠沒法還了……

  忽然想到了劉莉。她如今在哪兒呀?他這才發現從來沒忘過她。當年劉莉曾經背著她姐姐劉偉,鑽過姐夫的被窩。雖然他們兩個人隱瞞得好,一直沒有讓劉偉發現,但是卻瞞不了自己,總是自己的一決心病。有時候他甚至覺得劉偉早就發現了,故意沒有說破他們,放著明白裝糊塗。這才是于富貴在妻子面前一直抬不起頭的內在原因,每每想起來,他覺得得自己對不起妻子。只是對不起歸對不起,並不影響他惦念到莉。那年劉莉一走,就再沒有回來。如今她在哪兒?是死是活?不知道。她說過她八年後來找他,雖然說她真來了還真是個麻煩,但是如果這次出了事,劉莉回來就再也找不著他了……

  天黑以後,城裡的燈都亮了。不過燈就是燈,再亮也沒有白天亮。這城市和人一樣,其實也需要休息。馬路上的車漸漸少了。不過車少是少了,並不會停下來。這就是城市,無論白天和黑夜馬路上永遠跑著汽車,也永遠有人走在街道上。想想人活在世上真是忙。休息像加油,還是為了忙。好像只要你活著,就永遠閑不下來。只有你死了,才能夠真正閑下來……

  于富貴就這麼溜達著想著,想著溜達著,反反復複來來回回在馬路上磨踏。一直到夜裡十點時思路才拐回來,重新來想那個神秘的傳呼。傳呼裡說一個星期之內,要他準備好,有人來找他取東西。從來就沒有人讓他準備什麼東西,卻有人要找他取東西。取什麼東西?再明白不過了,那就是來取他的腦袋他的命。因為是傳呼,不能夠說得太明白,太明白了人家不給他傳,只有說這種雙關語暗示他。

  于富貴苦笑笑想,看起來人家早就整到了他的傳呼碼。不過現在這年頭,要說也不能怪小偷,只要是個活人,隨便找個藉口一打聽,就能把他的傳呼號碼打聽出來。想到這裡,他自己也笑了。笑過之後他又想,也不用去查這個傳呼從兒哪兒發出來的了,那也沒什麼意思,不用想也知道用的是街頭的公用電話。

  問題是這個神秘的傳呼為什麼會發給他。

  問題是這個傳呼和他近來辦的哪些案子有直接聯繫

  夜漸深時,他開始仔細追著往回想…

  2

  于富貴記得,收到那個神秘的傳呼是中午飯後一點二十分。這個時刻作為唯一的線索,還保留在他的呼機上。在這之前,他正和王海在老百姓燴麵館裡吃燴面。多少年了,只要不回家,差不多他都是吃燴面。時間一長,于富貴愛吃燴面就出了名。不論局裡的同事都知道他愛吃燴面,而且這小偷們也知道他于富貴愛吃燴面。

  有一個時期,小偷們中間就流傳著這樣一句話,中午做活安全,咱們哥正在燴麵館裡吃燴面哩。

  其實他並不是只愛吃燴面,也愛吃暈吃素,更愛吃蚱吃螃蟹。特別是蚱和蟹蘸著薑汁吃,再有口啤酒喝,他覺得那真是妙不可言。只是那些東西都太貴,他沒有錢要,吃不起。而一碗燴面十年前才賣兩塊錢。雖然後來這些年物價漲再漲,高級燴面已經賣到十五塊錢一碗,五塊錢也還能買到一碗普通燴面。普通人吃普通燴面,好吃不貴,一碗燴面就能夠把肚子吃飽,這才是最主要的。於是,別人問他愛吃啥,于富貴就說自己最愛吃燴面了。

  本來是沒錢吃別的,只能夠吃燴面,于富貴卻說自己最愛吃燴面。一個「愛」字,就牢牢地掩蓋了自己的自卑心理。事情雖小,細微處也透露著做人的無處不在的苦澀。

  其實我想不僅是于富貴,好多鄭州人怕都是這樣。

  就像西安人好吃羊肉泡饃一樣,好多鄭州人都好吃燴面。其實這燴面並不是鄭州的特產,最早還是從陝西傳過來的。如果細查一下,到鄭州也就十幾年的歷史。因為碗大,實惠又便宜,就在鄭州流行起來。這就是鄭州,好像表面上很繁榮的樣子,吃喝嫖賭都報銷的人也有,但那是少數,窮人還是多。再就是鄭州這個城市沒什麼特點,就如同一個人沒什麼個性,好像自己本沒有什麼要堅持的,只要實用就把別人的東西拿過來。

  于富貴和他的搭檔王海吃燴面的這家小飯店,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老百姓」燴麵館,讓普通人聽了很親切,正好和那些高檔飯店什麼「皇家花園」一類形成對比。其實高檔也好,低檔也好,說白了沒有哪一檔是完全為人民服務的。高檔低檔,全都是為了賺錢。檔次不同,不過是商場上通過竟爭演化出來的一種自然割據現象,或者說自然形成的一種默契,你賺這一部分人的錢,我賺那一部分人的錢,全是為了掙老百姓的錢。

  老百姓燴麵館開張那幾年,生意曾經很紅火。早晚來這兒吃燴面,要排隊等座。人越多,越是有人來,鄭州人好趕熱鬧。那時候到老百姓燴麵館來,好像不是為了吃面,而是為了搶座。不過也就是紅火了二年,很快就冷清了。這才是鄭州特產,或者叫鄭州現象,他們很容易就能把生意做大,但是不能持久,很快就降低質量糊弄客人,激流勇退下來。好像急於表明咱本不是老實人,只能夠裝幾天忠厚相給人家看,長期做老實人辦老實事,那可受不了。

  于富貴是這老百姓燴麵館的常客,只要不回家,他一般都會趕到這兒吃飯。幾年了,已經形成習慣,就像一個人老抽一個牌子的香煙那樣。不過常客是常客,每每來都是花錢買面,吃完就走人,一直沒有和這燴麵館的人混熟。當然,燴麵館裡的小姐經常更換,互相也不容易記住。再就是他早晚走進來總是只吃一碗面,屬￿窮客,窮客就不容易被人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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