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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書中將艾倫·金斯伯格翻譯成金斯堡。我知道這是種約定俗成,但是「堡」,總使人想起歐洲的某個古老的城市。譬如聖彼德堡、薩爾茨堡,或者瑟堡、盧森堡。所以,在人名中,「堡」又常常被譯作「伯格」。金斯伯格,寫起來好看,讀起來又是他原本的發音。第一次讀金斯伯格的詩。才知道什麼堪稱詩。一種激越的感覺。仿佛在聽一首渾厚的交響。亢奮的,進而瘋狂的。那發自生命本身的《嚎叫》、和他對亡逝母親的《祈禱》。只能是吸食大麻的結果。不可能有別的。然後又想到地名的翻譯。San這個音總是被翻譯作「聖」。也是約定俗成,譬如聖菲、聖迭戈、聖何塞、聖巴巴拉、聖弗朗西斯科。還有什麼?聖經、聖典、聖殿、聖徒?聖父聖母聖嬰?為什麼是聖?聖又是什麼?於是翻閱字典,聖,第一解便是;最崇高的。

  什麼是最崇高的?這便是金斯伯格他們最最討厭的字眼。沒有最崇高的。所以他們中沒有人願意成為那個最虛偽的「人性的道德燈塔」。他們寫作,是為了體驗,而決不是為了指引。在體驗中沖決,還有背叛。背叛時的那種痛快淋漓的感覺。將一切的社會的道德和秩序視為糞土。為了實現反抗,於是他們故意選擇了徹底逃離文化的中心。吸毒。講髒話。和男人性交。同那些犯罪分子形同手足。四處流浪,自我放逐,僅僅是因為,他們要反抗「聖」。反抗「最崇高的」。

  這些男人是富有的男人。他們幾乎都是有產階級的後代,所以他們有錢讀哈佛,接受最好的教育,他們中有的人甚至有遺產。是因為他們從小被他們那個階級的規則和文化所禁錮他們才從小就夢想著能逃出來。有朝一日能褻瀆和踐踏他們已經擁有的那個階級的一切。他們要過另一種生活。而什麼樣的生活才是對舊有生活最本質最徹底也是景致命的背叛呢?那就是,同性戀。

  從此只同男人生活在一起。同男人相親相愛。由此而成為被社會和富有的有教養的階級唾棄的對象。

  他們在選擇同性戀對象時通常有兩類人。一種是精神上的志同道會者。有同樣的智過品味和人生的態度。比如他們團體成員之間的那種因思想的接近而導致的肉體的接近。通常政治上的一致,才會有友誼。想一想你可以稱之為朋友的那些人。想一想是什麼把薩特和波伏瓦年深日久地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僅僅是肉體嗎?

  第二類人就是他們從時代廣場檢來的「垃圾」了。他們撿他們純粹是因為被他們的那種無拘無束的生活方式所吸引。流浪。永無盡止的漂泊。那恰恰是他們在摒棄以往的戰鬥中特別迷戀和嚮往的方式。所以他們寧肯把那些肮髒的饑餓的無家可歸的流浪漢拉上他們的床。他們愛他們。他們甚至崇拜他們,以為他們才是真正的英雄。

  都是些多麼漂亮的男人。但可惜女人不再能愛他們了。這些漂亮的男人在無望時便把自己裝扮成真正的混蛋。窮困潦倒者。他們在惡臭在膿血中生存。踐踏大腦中的智慧。出海。掙一份水手的工錢。藍色的肮髒油膩的海魂衫。幹最苦的活兒來玷污哈佛的殿堂。於是,才有了真正的另類生存的經驗。有了錢便投資於毒品的交易。換回毒品瘋狂迷幻的感覺。在歇斯底里中洞穿絕望。

  然而他們依然是富有才華的。他們在所有渴望訴說的瞬間寫作。他們在文學中的反抗,就是真實的赤裸裸地袒露他們的種種劣跡。他們的流浪和生活。他們的最為深刻的隱私。

  比「私小說」還要「私」的袒露。

  因為書中的那個人就是他們自己。

  連用眼睛來接觸這些男人的詩行都會令你瘋狂。像吸食了大麻。薩克斯管吹出的扭轉的樂章。在新奧爾良。那聲音貼近看。穿透你的心肺。心慌。而且開始不停地出汗。不知道毒品催化出來的作品是一副什麼景象。讀金斯伯格。他的《祈禱》。徹夜之間。為母親的。那便是了。罌粟的花朵。讀著使人發瘋。興奮得四肢發抖。從身體中升出的一種精神的光芒。所以,服用興奮劑會使人產生出無窮的暴發力。我們已不能再寫作。所有的激情都不再是激情。沒有可以置放激烈跳動的心的地方。還有牆壁的另一端傳出的風鑽震耳欲聾的響聲。也讓人發瘋。就像是金斯伯格的詩。太可怕了。裝修的浪潮。干擾著人的神經。一個房子一個房子的。慢慢地來。永不停歇地。直到最終崩斷脆弱的神經。崩潰。而克魯亞克在路上。在那輛破舊的汽車上。穿越美利堅。金斯伯格在前往巴爾的摩的航行中。還有,他讓自己掉進約克大街的污穢中。被精神病院收編。都是瘋子。後來我們真的很累。是因為喝了很濃的咖啡。也是興奮劑。傷殘著胃。讀《凡高之耳的死神》。像飲了八十度的濃酒。要慢慢恢復。因為房子裡的空氣太稀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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