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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二


  又畢竟是女人,畢竟夫妻一場,白帆禁不住胡秉宸「我身體如此,活不了多久,請放我一馬」的懇求。

  其實胡秉宸對付女人的招數不多,只是善用哀兵之計。

  將吳為從山區騙回京城如此,說服白帆同意離婚如此,多年後說服吳為同意與他離婚也是這個理由,甚至使用的文字都沒有變化。而女人大多不願充當將自己所愛——哪怕是曾經的愛——量于死地的兇手。

  但不是沒有交換條件的讓步,除經濟利益上的考慮,最重要的是翻案。

  知道胡秉宸離婚心切,白帆提出,只要胡秉宸就私生子問題給她一個說法,並通過法律形式人檔,就放胡秉宸一馬。

  胡秉宸是何等明白之人,馬上寫下契書一份——

  ……我的離婚起訴,是病中情緒激動情況下寫就的,現對起訴書中某些誇大之詞作如下聲明:關於楊白泉是否我親生兒子一事,現經雙方及有關同志對我們二人以及白帆與柳彤同居日期的回憶核實,我可以消除這個懷疑,此事傷害了白帆母子,在此深表歉意。

  以上聲明請法院結案時一併歸檔存查。

  這些文字十分詭譎,可幻可化,撲朔迷離。

  對照一下他給吳為的解釋——

  ……我和白帆寫的那封信,絕對沒有傷害你的意思,有些問題處理不當是不自覺,而不是故意所為,如果給你造成什麼傷害,請諒解我一片誠心。現在只有你對我的諒解,才是我生活的惟一支柱。由於我的疏忽使你處於這樣的困境,我十分沉痛,也增加了你的困難,但我們要鬥下去。

  你為什麼不相信我的忠誠?一定是歷史陰影造成的。你還沒有碰見過一個真正的男子漢,這次你可碰到一個同生死、共患難的男人了。說同生死也不對,為保護你活著我可以死去……

  同樣十分詭譎,可幻可化,撲朔迷離。

  相反,白帆那個私生子的傳聞,一經神聖法律的確認,更是不可逆轉地鐵定下來。

  正像胡秉宸說的那樣,白帆的確「渾」而有餘,說到心計,哪裡是胡秉宸的對手!

  有關私生子問題,在眾人心中並沒有得到實質性的否定。

  可見每個人欠下的大小債務,也許早年賴了過去,而在離開這個世界前,上帝無論如何也得讓他還清。如今,白帆也得像吳為那樣,在臭名、羞辱中修煉幾十年,運氣好的話,也許能遇上「鳳凰涅架」那一說,也許遇不上。不知、路順風的白帆,如何經受得了吳為經受過的煉獄?

  在白帆歡慶「平反」的同時,更不知胡秉宸還有送交中央某領導的一紙訴狀,讓她永世不得翻身。

  如果說胡秉宸真對白帆有過什麼傷害的話,比之這一紙訴狀,那些傷害真是九牛一毛。

  隨著時間的流逝和觀念的改變,這一紙報告中列舉的樁樁件件,都早巳不成其影響,但認死理的白帆,還會感到非常痛苦,非常在意。雖然她已經沒有什麼前途可言,並早已從崗位上退了下來,至今仍然認為,中央某個領導人的某個態度,對她的命運還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至少對她即將蓋棺論定的一生,大有功虧一簀的負面影響。

  她無法像吳為那樣,對蓋棺論定的神聖,採取那種沒臉沒皮、玩世不恭的態度。

  所幸她對這一紙訴狀全不知情,否則幾年之後,她還會收留胡秉宸這匹吃回頭草的劣種馬嗎?

  某某同志:

  幾十年來,我為夫妻生活問題所苦。因此向您報告,希望您能從法制上有所指示。我與白帆同志一九四一年經組織批准同居,因從事地下工作,周圍只有她一個女黨員,事先未經更多瞭解,所以基礎很差。

  同居不久就發現很難相處,當時沒有條件生活在一起,大約每週見面一次,即便如此,她也經常為一些瑣事動手打我,甚至用燃著的香煙按在我的臂上,用杯中開水潑我的臉。

  我對夫妻生活完全沒有經驗,很難想像一個青年女子能這樣對待一個同志。但限於地下環境,怕影響工作,不好聲張(事後才瞭解到可能是遺傳,她父親就是這樣一個性情暴戾、如此對待她母親的人)。至一九五五年,兩人關係已經破裂,雙方都有意離婚,但因許多工作關係糾纏在一起,拖了下來。直到一九五五年審幹,外地來人外調白帆與另一個人的關係,才知道一九四六年我在異地工作之時,白帆與該人短期同居,所以一九四七年白帆生下的男孩不是我的兒子。

  中國長期處於封建社會,解放後雖說情況有變,但意識形態的轉變是長期工作,社會對這類問題還存在著偏見,特別是婦女,幾千年來為此不知死了多少人。作為一個馬克思主義者,我應正確對待這個問題,這件事勢必影響孩子的一生,似後還會影響他的婚姻和後代,所以除白帆所屬組織和我本人,從未向他人提及此事。但不能否認這件事加深了我們的矛盾,感情巳近破裂,使我的病情不斷惡化。在此期間,白帆同志仍經常為一些小事打鬧。例如有次吃飯時,她為一件小事打我的頭,我不得不用手臂護著頭離開飯桌。我們的女兒在旁冷官冷語地說:爸爸抱頭鼠竄而逃。幾十年來她動手打我我從未還手,也,從未聲張。對婦女動手總是不好,對鄰居和家屬影響也不好。在我心臟病日益加重的情況下,白帆同志六個耳光將我打成大面積的心肌梗塞。住院期間,仍多次到醫院吵鬧,我因病重經常昏睡,她說我不睜眼接待她,竟然用手來摳我的眼睛。

  出院在家養病期間,白帆同志繼續為一些無意義的小事無理取鬧。有一天我因故外出,囚房中有六中全會文件,需要鎖上自己的房門,她藉口要到我房中拿東西,大吵大鬧,我只得不鎖門而去。後發現重要文件丟失,心急如焚,她不但不把文件還我,還破口大駡,完全不顧可能造成我突然死亡的可能,兇暴、殘忍的態度,使我十分寒心。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醫院要求「家屬應密切配合,避免引起患者情緒波動的各種因素,因情緒波動能引起冠狀動脈痙攣,加重心肌供血不足,甚至使病人突然死亡」,這個情況她是知道的,但仍不顧我病情惡化的可能性,繼續用惡劣的態度對待我。

  作為一個共產黨員,應以党的事業為重,家庭問題到底次要,但現在已嚴重影響身體,使我不能繼續革命工作。經再三考慮,不如徹底解決,還可為革命工作幾年,向法院提出申請離婚。

  希望您能關心一下這件事,使其能按國家法律合理解決,我也能早日擺脫糾紛,再為黨工作二三年。敬禮!

  胡秉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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