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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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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傳聞使我感動不已。他能夠為這樣的事而哭,這是詩人的記號。 和葉難過的一樣,我的命運也僅是旁聽。聽見了,愛上了,心裡發燙了,又無法深入,被拒之於外——那真是可怕的折磨。為了掙脫葉文福的厄運,我在喀什到烏魯木齊的路上拼命跟上他們;我跟著大聲哼曲子,喊伴唱的吆聲,迅速地大致模仿哪怕一句,使勁地加入進去。他們露出了有名的微笑,不斷回過頭,向我瞟著鼓勵的眼神。鄰座的胖大嫂乾脆唱一個副歌是「郎呀郎,親愛的郎,你要找上一個好對象」的怪裡怪氣的知青歌來安慰我。 後來不再那麼慘。我多少學了幾段,多少進入過他們的環境。在果園子裡,在朋友們歡聚飲宴,在長途灼熱戈壁路上。但我雖然努力加入還是停在表面,擺脫外人的遺恨是那麼難。這使我不能容忍,我幾乎打算撤退回頭。只是,在每一次的離別之後,那快活的耳音,那亞洲腹地的氣息,又挑逗一般不依不饒地追上來,又一陣陣不由分說地摩挲充灌! 它使人迷亂,它一陣陣誘得人不由得把雙肩著了魔似的漸漸端起,兩腳蠢蠢地尋找節拍。它被它的環境發酵得愈加濃烈,眼神都乜斜了,嘴角閉著微笑,白楊葉子也嘩嘩地響著切分音。一頭撞上了它,我怎麼不暈眩,我只想一個勁地沉入進去,向著它紅豔或漆黑的神秘洞底。 這可是不折不扣地聽音樂。由於不懂歌詞,我聽的是單純的音樂,就像都會裡那些古典西洋大麯的崇拜者一樣。只是它可不那麼大雅大器,它不需要解釋,它新鮮明豔,它給人悅耳和心動的時刻,它不是「皇帝的新衣」——但是,它究竟是一種什麼音樂呢? 他們在塵土飛揚的廣場上唱,在烈日炎炎的沙漠路上唱,在新娘子害羞地不抬頭的婚禮上唱,肥胖的大師傅在在油煙彌漫的灶台旁唱,蒙面的窮苦女人和傷殘的乞丐,在清真寺的尖塔下唱。我被它引著領略悅耳和心動,可是我哪裡敢解釋。 所以在這篇隨感裡,前兩節我能依仗經久的體驗,而筆行至此,我只能大致追著直覺和感覺。我無法彌補這個缺陷了;誰叫我多少次猶豫,沒有決心攻下這麼美的語言。我惟有的僥倖心理是,歌畢竟是音樂而不僅是歌詞;也許,歌聲可以用直覺和感覺來判斷? 為了確認再次西行。而一旦再次踏進,感覺如封存後的發酵,它深沉了。它不再那麼明麗,又一次在心中掀起的,是又似無形又在湧起的重重大潮。 絕望其實往往也是希望,我最終不能容忍自己與它無緣。 在帕米爾的高原,那年夏天可怕的暴曬就象世道,地皮被曬焦了厚厚一層,踏上去立刻升起一股白煙。聽說有一個婚禮正在舉行,我趕快跑了去。院落裡積著一尺厚的黃土粉末。即便那樣他們跳得滋味濃足。他們一個個深眉俊目,銳利的眼睛在挑著塵土的舞步中柔和了,嘴角掛著優雅的微笑。兩個男子吹著鷹翅骨製成的骨笛,兩個女人擊著大張的皮鼓。就那樣兩支笛、兩張鼓,他們不間斷地奏出撩人的曲子,那異樣的旋律不可思議。我目不轉睛地聽到天色昏黑,沒有歌,只有單調的四件樂器裡流出的魅人樂曲。 我絕望於捕捉和記憶。那一刻我明白了,做什麼都是徒勞的,此刻就只該這樣與他們同在,加入這肆情流意的中亞情調。背後是近在咫尺的冰峰,在塵埃中,它若隱若現,如秘如讖,強大地吸引著渺小的我。 一個白皙的少婦接過了手鼓。它仍然擊打著那個節拍,只是一舉手一側目,明眸瞟過或淡淡一笑,都使我陣陣受傷。她簡直不是此界的人物;我猜,一定在只有最古老的兩大文明混合時,才會有如此的美女誕生。是哪兩大文明呢,突厥和土火羅?或者是印度和波斯?誰也再不可能猜測了,只有她的鼓點伴著鷹笛的婉轉,匯成世人不知但魔力無垠的音樂。舞步在凸凹的土地上輕挑慢踏,長長的睫毛在肩頭上面垂下。險峭的高原也被暈染了,我被蒙裹在色彩裡。這種歌,這種音樂——它是一個魔女,不留一絲殘剩地,專門掠奪和俘虜人心。它又是一副甜甜的毒藥,誰飲下去誰就再不得脫離。 不能看著美逃跑。我在想辦法,總會還有一些辦法。 漫長的日子裡我魂不守舍,中了魔症般一次次進入秘境。哪怕在最嚴謹的學習中,感覺也是無法推翻的:這是一個文明林中的魔區。除了咬著牙一次次反復奔波著靠近,除了多少學幾句話幾首歌,除了做些微的語言急救之外,我使出了吃奶的勁,從其他方面補充。也就是說,閱讀、學習、考古、旅途,反正追著它,不捨棄。我讀著,聽著,一點一點地瞭解著它。漸漸地我的視野不再那麼朦朧,音樂開始顯現一點輪廓。 它不是一道支流,它是一個樞紐或者核心。這和亙古的、我熟識的那種牧民的長嘯不同。綠洲像串起的文明珍珠,這裡本身就是一個發達的文明中心。遠古的伊蘭人(這個概念準確麼,反正是一種印歐人)、粟特人在這裡大規模活動過,雖然在史料上無聲無息。 後來突厥南下的浪頭重重滾來,突厥化使得牧人的長調得到了質變。直到蒙古鐵蹄激起的狼煙散盡以後,西方和東方在一個扭結上再生了。 很久以後的突兀一天,人們才猛醒般悟到,伊斯蘭是新文明響亮的名字。所有古伊斯蘭的、土火羅的、印度的、突厥的和回鶻、阿拉伯的和波斯的一切,都響起了魅力十足的鮮豔旋律。當知道了這些以後再轉過眼睛:它正如醉如癡地唱著,它和它更富魔力的音樂形象遙遙微笑著,望著目瞪口呆的我。 第一次,這回是我獨自笑了。因為恰巧我新配了一把鑰匙。 秋天,秘密地帶著我的鑰匙,我又一次奔向沙漠南緣,奔向我已經對它刮目相看的喀什葛兒和葉兒羌。 英吉沙古城的這個夏天依然酷熱。白楊樹和葡萄架的葉子在肆虐的日曬下,已經不再綠閃閃地抖擻。夾道的饢坑鋪子,沙啞的歌聲琴響,這情調任世道變遷不改底色。女人長裙,男子花帽,滿街都是神秘異域的眼神。眼中是熟悉的中亞小城風景。心裡示翻卷的波瀾。渺小的我,終於在一群維吾爾人中間,被他們緊握著,簇擁著,走過他們的風情街道,走進他們的乾淨庭院。二十年後,終於有了一個改變。在那個炎熱的正午,我獲得了和「它」關係的改變。 我也許已經累得衰老,但我懷著的,還是那年喀什路上的那顆心。那年我不會一句,而今天——我掌握了幾個關鍵詞。 我跟著節拍,踏上了維吾爾人的、圓圈般的打伊爾。如今我們用音樂和舞步,來暢談我們心中的迪尼。依著門框的女人和那年帕米爾見到的一樣漂亮。她驚異這個東幹,居然流暢地和男人們一道唱著即克爾。一個穿袷袢的人居然當場進入了費那,他的臉頰上流下了幸福的淚水。 上述詞語的注解是多餘的。一切都只不過是氣氛中的因子。重要的是終於有了我們的話語。當然,其實語言也是次要的,充溢一切的是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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