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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


  第六門 被侮辱的

  男孩出幼

  同治十年後來成了一種教內的代詞,專指災難的極限。由於時間、信仰和共同的一種宿命,原來在十八世紀曾只屬￿哲合忍耶派的殉教思想和受難思想,現在已經普及滲透于回民全體之中。哲合忍耶為中國回民提供了他們最寶貴的氣質,也使各支回民都染上了深刻的悲觀主義。同治十年是西北和西南各族民眾反清戰爭大失敗的象徵。哲合忍耶在同治十年所遭遇過的一切慘劇,其實各地各派別的回民也大都承受過——只是,中國回民中沒有任何一個集團能像哲合忍耶這樣牢記歷史。也許中國底層民眾的任何一個民族或集團都不能像哲合忍耶這樣牢記歷史;所以,同治十年給予哲合忍耶的苦難才如此著名。

  我至今也沒有能夠理解,為什麼一個宗教的神秘主義派別,居然這樣頑固地強記著歷史的一個細節。

  如同背誦一樣的強記——用伊斯蘭的宗教幹辦「爾麥裡」形式,用奧秘的《曼丹夜合》中的讚美詩,用中國調的阿拉伯語,年復一年,至今天仍沒有半點鬆弛。

  我驚異得不能作聲——那些目不識丁的西海固赤貧山地的農民,那些遠在新疆深在閉鎖山溝裡的農民,居然年年結夥成隊,前往汴梁(他們不知道地名換了開封),找一處地點跪下,念起悼念的古蘭斷章——為著中國史上的一個微忽的細節。他們邀我同行;我望著他們臉上那滿足的神情,心中更覺得不可思議。

  後來,他們的邀請慢慢顯出了一種考驗和審視的味道。我的心頭上漸漸壓上了一種沉重的責任——尤其在臨近臘月二十九,聽說河南省時值降雪的時候。

  在這樣的氣氛中,在這樣的人群中,歷史被強制著,沒有失傳。

  然而,哲合忍耶對於汴梁的感情是值得尋味的。我總覺得,無論是歷史或是宗教。都不能揭示這種感情。哪一個哲合忍耶的汴梁拱北探望者都解釋不清——他們舉了聖潔的意來到這裡,心底那複雜的感受究竟是什麼。

  按照回民習慣,男孩在十二歲年滿之際,算是成為了必須承領天命的人。應該封齋、禮拜、行割禮、按穆斯林的教規約束和完美自己。在宗教術語中,大約是十二歲左右的年齡,被稱為「出幼」。

  而按照清朝刑律,恰恰也大約在這個年齡,男孩要承受酷刑之極——閹割。十一歲或十二歲的男孩事實上所犯的是他們父兄的死罪;公家只是制定了對性命網開一角、將殘害加至身心的章程而已。左宗棠《審明叛逆眷屬按律議擬折》中詳細列明瞭同治十年對兒童的這種殘害:

  其馬五十六系馬耀邦之子;馬五十九系馬建邦之子;馬樹邦系馬九之

  子;馬彥邦系馬三之子;馬飛飛系馬成龍之子;馬由宗、馬鎖、馬沙把、

  馬七十子系馬定邦之子;馬繼邦、馬三和系馬五龍之子——均年未成丁,

  訊明不知謀逆情事,應照反逆案內問擬淩遲之犯其子訊明實系不知謀逆情

  事者,無論已未成丁,均解交內務府閹割,發往新疆等處給官兵為奴例;

  ——解交內務府辦理。

  馬五十六、馬五十九、馬飛飛、馬由宗、馬鎖、馬沙把、馬七十子、

  馬三和;俱年在十歲以下,應照例牢固監禁,俟年十一歲時再解交內務府

  照例辦理。

  《左宗棠全集》,冊七,同治十年十二月十二日。

  根據左宗棠向同治皇帝的這一道奏摺,金積堡十三太爺馬化龍家族中,有八個男孩因為年齡尚不滿—十歲,當年沒有遭到閹割。另外,僅僅依據這一紙奏摺也可以判定:當時至少有二名男孩被閹割後充奴。

  哲合忍耶教內並不記得這許許多多小男孩的悲慘出幼。「十三太爺把一家三百多口人舉了古爾邦尼的乜貼了」一句話,概括了也簡略了數不清的孩子的慘叫。可以肯定,前述八名當年不足十歲暫緩受刑的男孩中,有七名後來未能倖免;他們都被解差裝進木籠,押到北京,在內務府遭受了殘忍的閹割之後,又拋向天涯海角流放為奴——並消去了他們的蹤跡和姓名。

  只有一個孩子例外。哲合忍耶牢牢地記住了他的姓名和一切,並且通過他記住了強權對人心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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