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閻連科 > 最後一名女知青 | 上頁 下頁
八十一


   103

  如果僅此也就罷了,說到底還是那句,一失足成千古之恨。料不到的事情是,婭梅從婦產醫院回到藤蘿纏繞的新宅,本想在六月的夏天,寧可亞細亞酒樓少賺一些,自己也越好好歇息將養一番,所以一連幾天不往酒樓裡去。到了一日午後,在家心煩意亂,信步到酒樓一看,上中下三層客廳,空調、電扇都在工作,客人卻寥寥無幾,少得可憐。照說,置炎熱的夏季,吃喝的人少些當是常事。但一樓的冷飲大廳,不說應該滿座,十成有客七八,應是該的。然而,客人卻也是寥若晨星。走到服務台裡去,蠅子在服務小姐的頭上旋轉盤飛,服務小姐卻睡得十分香熟。沿街過的汽車喇叭,大吹大擂,聲動山河,驚破了全市的午休,唯一不能驚醒服務小姐的美夢。見此番情景,少不了一場大動肝火,差一點把姑奶奶三個粗字寫在臉上。叫來臨時負責的指派經理一問,才知道她在住院期間,男人來酒樓四次,均是以她的名義,不僅調走了幾位精明強幹的漂亮小姐,而且又從帳戶上取走了十萬元現金。問說沒有我的簽字,誰也不能去銀行取錢,為何錢就取走了呢?新換的出納取出取款憑據,說本來就有你的手章和簽字。憑據自然是銀行中統一實行淺黃色薄紙。婭梅接過那薄薄一紙,左審右查,對著燈光細看,才發現那簽字除了李婭梅的婭旁女字,和自己通常簽字的婭旁女字相比,稍稍瘦了一點,實在找不出二樣。其餘各樣印章,難以挑剔差錯。至此,婭梅才終於明白,乘自己離開酒樓之機,從帳上取走一批款子,是男人蓄謀已久的精心安排。無論那筆跡的模仿,還是各類印章的重新刻印,都周全老道,滴水不漏。從各個方面去講,同光明大商場的老闆唐豹比較,這位合法的男人,也許才是都市真正的主人。有了此類情況,不要說離婚的事是越快越好,就是有能力將男人送進班房,也是當該。孩子死了,財產損了,年齡失了,甚至連生存的力氣也一下減退三分有二。婭梅什麼也沒說,從酒樓回到新宅,喝了一杯開水,鎮壓一下激動的情緒,便抓起電話,撥通了北郊的康華文化公司,找到自己所謂的丈夫。

  「我是婭梅!」

  「聽出來了。你身體好嗎?」

  「孩子死了,你趁心如意了。」

  「你打算怎麼辦?」

  「離婚。」

  「什麼時間?」

  「越快越好。」

  「只要你把財產給我一半,現在也行。」

  「我要是什麼也不給你呢?」

  「我有律師,還有別的一樣東西。」

  「什麼?」

  「有一天打開盒子你就知道了。」

  關於離婚和財產分配,已經是這世紀之初最普遍的問題。律師事務所的公務人員,也最歡迎這類訴訟,一方分配的財產愈多,他按比例抽成也愈多。婭梅也自然不是那種任人宰割的主顧。她到法律諮詢處諮詢了有關離婚的財產分配問題,才決定向法院提出離婚上訴申請。可不及她將上訴書遞交上去,她便從郵遞員手裡接過了一個從本市北城康華文化公司寄來的極其精緻的木盒,如同情人送給情人的訂婚戒指那類盒兒。回到家裡,打開一看,盒裡除了裝有一份平分財產的協議離婚書,在等她簽字以外,還有紅綢包的如淺黃的粉筆頭兒似的一段嬰兒風乾的手指。再找盒裡,還有一封短信,信上說親愛的婭梅我妻,這是你給我愛情結晶體的第一個指頭,你如果不答應分給我一半財產,在離完婚以後,我會不定期地給你寄去或送去一個木盒,就如當初你每週接到我一封求愛信一樣,寄完我們孩子的手指我寄腳趾,寄完腳趾我寄鼻子、耳朵、眼珠。都寄完了,我一塊一塊寄孩子身上的肉。總之,你在這個城市,別打算有一天舒心的日子。我以孩子父親的名義,從婦產醫院領出咱們愛情結晶的嬰屍,就是為了你後半生不斷接到你最需要的一種禮品。

  望著那粉筆頭兒似的孩子的手指,她突然之間,陷進了人生命運的深淵之中。她不知該把那一截風乾的嬰指扔了,還是做為罪證送往那些執法的部門。對這些事情,她並不感到多麼恐懼,只感到一種精疲力竭的勞累。一種行將垮掉的感覺,如同暴風雨樣向她襲來。就在這一刻中,她想到了多年沒再想過的張家營子,想到了風平浪靜的鄉土社會,想到了忠厚篤誠的天元,想到了婆婆、強強、黃黃,想到了和天元情意深長的鄉村生活,想到了自己十餘年的奮鬥,就像都市大海的一葉孤舟。冷丁兒覺得自己該歇了,該安安靜靜地過日子了。就是亞細亞酒樓徹底垮掉,財產真的分給所謂的男人一半,另一半你如何消受?沒有父親,沒有母親,沒有兒子,沒有女兒,除了只有行同路人,素不往來的弟弟和弟媳,你到底還有什麼?其餘所有,大約就是對鄉村生活和鄉土社會的回憶了。樓外夏天的炎熱,在葡萄藤上慢慢浸染過來,屋裡的煩悶像發酵的麵團一般,粘粘拽拽地膨脹著,最終將她包了起來,在使她深感繁亂的都市生活將要使她窒息的這一刻鐘,面對著所謂愛情結晶的屍嬰風乾的手指,她終於承認,自己到底是個女人。到底是常人凡胎。到底,與這都市畸形繁華所滋養的一些蛹蟲一樣的人們相提並論,彼此內在的精神還是格格不入,於大都市的生活精神來說,還是隔著一層。究其原因,是因為女人所致,是因為自小養成的秉性所致,還是因為近三十年的鄉村生活,被鄉土社會的淳樸薰陶所致,還是另有別的原因,卻是說不清的。照理,本可以以丈夫寄來死嬰的手指、信件和冒名取款的憑據為證,找好律師,大幹一場,只要法律在這件事情上,略持一些公證態度,再借助一些新聞媒介那種中國傳統倫理的力量,不要說丈夫從自己手裡奪不走什麼財產,進監獄蹲上一段時間,也不是絕對沒有可能。然而,婭梅卻終於下不了把自己法律上的丈夫、因為離婚財產分配不公而送往法庭上去的決心。這種與人為善的弱點,最終仍然是她命運之途上的一個陷阱。最糟的是,明知是陷阱,還要睜著雙眼跳將下去。事情拖過一些日子,整個夏冬四季,她都生活在對鄉土社會的懷戀之中。到今年正月,在屋裡似病非病地睡了半月,當自己打開醫生給的一包西藥,看到其中除了十餘個白色藥片外,還有一顆黃豆似的東西,拿在手裡細加辨認,知道了那是一團兒幹肉,是自己所生死嬰的風乾的小雞兒時,婭梅同時也看到了推門進來的丈夫,風度翩翩,身後跟了一個多彩多姿的漂亮姑娘。

  他說:「你在離婚協議上簽字算了。」

  她說:「我要告你,送你上法庭!」

  他笑笑:「你不會,說到底你真心愛過我。」

  她冷眼相對:「要會呢?」

  他瞟一眼身後妖豔秀麗的姑娘。

  「她父親是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要打官司就得大打,準備打三年五年,七年八年,誰勝誰敗還不一定。」

  所謂的丈夫領著姑娘走了以後,她左思右想,打聽到那姑娘確是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之女,便一聲長歎,打消了訴諸法律之念,接受了苛刻無理的離婚條件。於春節以後,辦完手續,關起門來痛哭一場,就簡便行裝,有幾分貿然地回到了鄉土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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