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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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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 說了大伯人生中的韌性和尊嚴,而細究本真,其實活著的韌性,大伯心裡是明瞭確實的,也敢於在人前說出口並擺在桌面的。而尊嚴,在大伯,他卻從來不敢說自己是村裡最最有尊嚴的人。 因為——他好賭。 賭,成為大伯一生的污點,沾染在他的人品上,就像結長在他心靈上永遠難以治癒的一個疤。 而所謂的賭,在我家鄉,小賭則被視為一種鄉村娛樂,甚或是一種春節、農閒的鄉村文化生活,但由小賭進入大賭,賭到深夜不歸、飯時不回,輸錢了東借西借,賣糧食、賣樹木,那就不再是娛樂的文化生活了,而是一種賭性或賭癮,甚或可以稱為賭徒了。 大伯是由小賭娛樂走進賭而不歸的生活的。開始間,因為農忙疲憊,農閒清淡,生活單調,他同村人們一道加入了那種俗稱「搬三帽」的贏錢遊戲,即:把三個銅錢無字的一面磨平打光至鋥光瓦亮,而讓有字的一面,還原封不動地顯示著「乾隆」或「道光」的字樣,然後,把這三個銅錢放在手心或手指,使其有字的背面向上迎天,發光的亮面迎下對地,身子半弓,懸地半蹲,把這三個銅錢猛而富有節奏地突然朝著地上的石頭或磚面拋下去,如果三個銅錢的光面翻身向上,為全贏;如果有兩個光面向上,則為部分之贏。反之,三個有字的背面落下後全部向上迎天,則為全輸;兩個有字的背向上迎天,則被視為部分之輸。遊戲簡單,規矩嚴明,一看即會,是這種遊戲的最大特點。 大伯就是從這種遊戲開始成為一個好賭的人。先是賭注從三分、五分開始,後來賭注就上升為幾毛幾塊,賭到眼紅的時候,那賭注甚至會大到上百甚或兩百塊錢。在今天,幾十、上百塊錢,也就是有些人的一盒煙錢,而兩百、三百塊錢,也就是大家走進路邊店的一頓飯錢。可在那段歲月中,二十世紀的六七十年代,每顆雞蛋小的兩分、三分,大的三分或四分,一斤食鹽也才不過八分錢的時候,輸掉一百、兩百塊錢,其實是輸掉了一間瓦屋的房錢,輸掉三百、五百塊錢,就等於輸掉了三間瓦屋或者一所宅院。 然而,大伯是每年有賭必輸,輸之又賭。賭資之重,使他每年都會輸掉一所宅院或者三間新的瓦屋。甚或是,帶著孩子們頂風冒雪、破冰越河到十幾裡外爆石運石,賣上一個冬天的血汗積存,本是為了孩子們蓋房娶妻的一種準備,到了過年的幾天空閒,他吃了年夜的餃子,人就忽然間無了蹤跡,直到我大娘或孩子們找到賭場,爭爭吵吵,把他從那場合拉回來。 為了防止大伯過年賭博,家裡有了存錢,大娘就會謹慎地把它藏起來。可任我大娘把錢藏到哪兒,最終大伯鑽天入地,也都能偷偷地將其找出來。 大伯自己,為了防設自己的賭博,有了錢也常常交給我的母親或父親,說讓他們把錢收起來,如果有一天他賭博輸了,來要這錢時,也一定不要父親、母親還給他,留著那錢將來給孩子們結婚娶媳用。然而往往的結果,卻總是事與願違,適得其反,等大伯又一次輸到無可再輸時,大伯一定會去找到我父親、母親說:「把錢給我吧,有些急事要用呢。」 知道他是賭,卻又不能不給他。 母親說:「大哥,不要再賭了。」 大伯紅著臉:「不是賭,確實有急用。」 父親是我大伯的弟,他常常為大伯的賭性氣得直跺腳,氣得有時不吃飯。我想,父親若是大伯的哥,在大伯賭癮上來找他要錢時,他會把耳光打到大伯的臉上去;倘若父親是大伯的長輩了,他會因為大伯的賭,把大伯趕出家門或吊在房梁上。可他是大伯的弟,大伯才是他的哥。鄉間的倫理和道德,讓這個做弟的對哥哥又氣又無奈。到了大伯輸錢後去找他要自己掙的錢,或找母親說又沒錢用了,能否借給他幾十塊錢時,父親總是把臉扭到一邊去,低著頭,含了淚,待那淚幹了,擦去了,父親會回頭有些哀求地對我大伯說:「大哥,你就不能不賭嗎?」 大伯站在他的弟面前,沉默許久後,極其傷感而又羞愧地說:「就再給這一次吧,我以後再也不賭了。」 因為他是哥,父親不能不把錢給他。因為他們是同父同母的親弟兄,大伯拿著錢走出大門去賭時,父親望著他的背影,即便不掉淚,眼圈卻總是紅紅潤潤,如哭過一場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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