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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


  他失神了一會兒,眼睛的藍色也褪去一些。我跟裡昂若真搞起任何類型的「羅曼史」,就得讓便衣們(無論哪個部門的便衣們)徹底前功盡棄。這樣一想,我大致不困了。

  「你上禮拜二晚上遭了搶劫?」

  「沒錯。」我的五十九塊現鈔,一個假鑽戒,都在十秒鐘之內落到了盜匪手裡。那盜匪十七歲,或更年輕些。我一點兒事都沒讓他費,把假首飾真鈔票全給了他。他手裡的刀大概不是假的,但他持刀的姿勢不太像真的。我好說好商量地請他把我的身份證、學生證扔下再跑。他扔下了我的學生證。這也不壞了,學生證能使我買機票的時候得到大折扣。

  「當然,你也有過錯——你不應該在半夜十一點步行。芝加哥南部,白天你都不該獨自步行。這是你的不是。」

  「是的。」你呢?我給人搶劫,你不去追殺那個劫匪,反來審我,找我的不是。

  「以後你絕對不要一個人走夜路。」

  「我十點鐘下課。乘不起出租車,你說我不步行怎麼辦?」

  「我是擔心你一個人在夜裡步行,那個輕量級搶劫恐怕是所能發生的壞事中最美好的一樁了!你就不應該從牧師家搬出來!」

  「嗯,可能那是個失策。」牧師太太又在籌備更大的一次捐助晚會,要我準備至少十個像「芒果樹」那樣的故事。她這次的雄心大志是爭取籌到我下學期的學費。因為我的獎學金落了空,我的學位可能會流產。牧師太太說她一定把四五百個人集合到更大的教堂,去聽我的濫情故事。我比較討厭賣「情感狗皮膏」的人,尤其對自己賣狗皮膏藥的形象感到噁心,所以我千恩萬謝了美好無謊的牧師夫婦,緊急搬離了他們甜蜜溫暖的宅子。當然,我緊急搬家的理由也是緊急中胡亂撒的謊。我告訴他們我的好友王阿花身懷重孕,行動不便,隨時有生命危險。我不能把她孤零零一人撂在巨大貧民窟裡,見死不救……我的謊言抑或半實話打動了好心的牧師夫婦。他們遺憾地看著我背著四個行囊走入了芝加哥的春雪。

  那是很大的失策。」他說。

  理查·福茨的臉又有戲了,他一定認為自己這張含有潛語的面孔非常好萊塢。他的潛語是:你看看你看看,為了圖奸宿的方便,在盜匪橫行的芝加哥南部冒搶劫、兇殺、強姦的險——很大的失策。

  「你被搶劫了之後,立刻報警了嗎?」

  「我立刻坐下了。」坐在暖氣稀薄的大房子裡,裹著圍巾戴著手套穿著雪靴,默默地坐了一小時。我想不通的是我這個經歷了真正戰火的正牌軍少校,怎麼那樣好講話地把錢包掏個空。交給了一個毛孩子。

  「為什麼不報警?你應該立刻報警!」

  「我不想報警。」

  「為什麼?」

  「沒那個激情。」是你讓我對英勇的芝加哥警察倒了胃口。你這便衣,讓我沒人可信賴,沒人可依靠。

  「報警要什麼激情?!」

  「那我換個說法:我是沒那精力。有時跟警察打交道比跟匪盜打交道還累人。」便衣警察呢?當然更累。

  這是我真實的感覺。就是累。被人審累了,被功課壓累了。讓人救助、同情,也是很累人的。講英文,也夠累的。警察一來救我,我得有兩小時的英文要講,提供罪犯的形象特徵,形容他的每個舉動……那是不得不累的事。我呆坐其實就是讓那陣絕望的累漸漸過去。我晃晃悠悠地站起來,想打電話給安德烈,但又想到華盛頓和芝加哥的時差,此時已是淩晨一點。我打的惟一的電話是給裡昂的。電話那端一片嘈雜,他的排練剛剛開始。他沒有任何吃驚的表示,只問我是否受傷。聽說我半點傷也沒受,他說:那個區常常出這類事。我對他的不驚訝反而很驚訝。並且很好奇。我突然想不起裡昂有過驚訝的時候。也許我這夜做了盜匪搶劫了別人他會有些驚訝。而半小時之後裡昂的出現讓我明白他受了不小的驚。他說他借了樂隊鼓手的車過來看看我是不是還活著。他見我穿著王阿花的老羊皮袍子,膝上裹著毛毯正在電腦前工作,笑起來。然後就告辭,回去接著排練。我把他送到樓下。我的眼睛大概叛賣了我,他上來揉揉我的後腦勺,說:嘿,別送啦,快進去!他的眼睛其實也叛賣了他。他的話是這意思:我知道你不願意我走,我在這時撤下你很不像話,但我們都明白下面會出什麼事。我站在門口,看他往汽車停泊的地方走。他在四五步之外站住了,回過身。再冷的天,裡昂單薄的身板都不會佝縮。因此,他這一瞬間幾乎是個亭亭玉立的女孩。我對他擺擺下巴,催他快走。他卻不動。我說:我根本不怕。他說:我知道。我說:那你愁什麼?你看你一瞼的愁。他明白我倆這時做出的滿不在乎是多麼累人的事。他說:我不是愁你。我是怕你去搶劫別人!我們都大聲地哈哈笑。他又走回來,眼睛把我的眼睛逼得很緊。然後他說:好好的,嗯?別出去殺人越貨。我看出他回來絕不是為講這句俏皮話。他身體裡集聚著一個擁抱,他心裡湧動一個可怕的願望。我知道那個願望是什麼,因為我心裡湧動的是同樣可怕的願望。那願望是一個吻。

  「你剛才說你如果跟裡昂去戀愛,我們的案子就可以結束了?」

  「對呀。」

  他微蹩起眉頭,想著我講到的這個「事變」的可能性。他將一枝筆的尾部在嘴唇上輕輕摩擦。在那副堵住了阿書滿口野話的標緻嘴唇上。我特別喜歡看男人下午兩三點的嘴唇,胡茬子剛剛頂出皮膚,形成一片暗色,使那些嘴唇的線條更肯定。安德烈有次在下午來到芝加哥,我對他突然增添的男人味和英俊啞然了至少一分鐘。我後悔我沒把這種生理的審美感受寫到小說習作中去,讓整天拿「性感」來表揚文學的翰尼格教授開開眼。

  「你已經知道了安德烈·戴維斯將任坦桑尼亞副大使的事?」

  「是贊比亞。」

  「他在這個年紀就能得到這樣的晉升,很難得。你對這事怎麼想?國務院對他『派遣解凍』這件事……」

  「我想他的才幹應該讓他當大使。」

  「你知道怎樣才能當上大使?」

  「先當上副大使。」在一個鬼都不生蛋的地方。

  「不對。大使是靠政治大人物特別指定。」理查發現我的走神,問我:「你知道特別指定是靠什麼嗎?」

  「不知道。」反正不是靠才幹和學識。

  「是靠政治背景。」

  「噢。」

  「你看上去有點兒失望。」

  「有點兒。」

  「為什麼?」。

  「因為我原來以為美國這地方,才幹、學識是一個人成功的全部要素。現在我一看,溜鬚拍馬,走關係拉幫派在哪兒都一樣。在哪兒都不需要一個端莊的人品,即使他渾身才華亂髮光。」

  「你認為安德烈·戴維斯才華很大?」

  「不是很大。是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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