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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傑克布要買的,是他的另一項發明,一種膏狀燃燒劑。

  跟羅恩伯格談到傑克布時,我覺得那是個不同的傑克布·艾得勒。我根本不認識羅恩伯格嘴裡的傑克布·艾得勒。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呢?講起來比較抽象,比較造作,但實際上他確實是有一層抽象人格的。那個傑克布渴望大動作,不放在大動作中他反而是假像。他的父母、兩個哥哥、我、他自己,看到他足夠的假像。你必須給他行動,否則他那種攻擊力和毀壞力,他那躁動不安、神經質的能量就會毀他自己和他周圍的人。所謂大動作,就是硬碰硬的對抗衝突:生對死、善對惡、我對敵。他的家庭帶著他在一九三三年離開德國,錯過了「水晶之夜」那樣硬碰硬的對抗衝突,而在上海,他心裡一定常常呐喊:啊哈,我可沒白來,我可終於沒白活!

  這個一九四二年八月下旬的晚上,當我見到傑克布的時候,我就試圖把羅恩伯格描述的傑克布和我認識的他交疊。但是辦不到。他這人和我有同樣的毛病,自我厭惡。談著談著,他就嬉皮笑臉,惡嘲那個莊重的自己;他對一本正經、煞有介事的那個傑克布是自我厭惡的,而他對嬉皮笑臉、自己不拿自己當回事的那個傑克布也是自我厭惡的,因此他在說「我太想你」的時候,一個哂笑馬上冒出來,表示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你呢,信不信都行。

  我從渡船上走下來,他迎著我站著,早就等煩了的樣子。我想他千萬別動,別當著挑菜擔子或者獨輪車上裝滿雞籠子的人群沖上來,把我一抱什麼的。這件尷尬事總算沒出現,看來傑克布挺尊重中國國情。他現在學會悄悄把你的手一捏,或在你臉蛋上飛快拍下之類的偷襲式親昵。偷襲式親昵適合這個人口密集的國家,尤其上海。

  他的傷還沒有痊癒,臉上的血腫褪了,但還有些檸檬黃和淡紫的淤塊,看上去還是斑斕無比。

  他告訴我,從此他不能再回我家了,因為他在從事的活動會給我們帶來危險。他那危險人物的目光雪亮地照射我一下,又照射一下前後左右。上海浦東的傍晚已是夜深人靜,燈火闌珊。不久我們就坐在渡口的一個小吃鋪裡,等著大鍋裡的陽春麵。

  我情不自禁看一眼他的衣服。他穿著不太乾淨的襯衫,褲子的大腿上兩攤油亮,是磨損和污垢造成的。就這樣一身,那把銀行保險箱的鑰匙藏在哪裡……

  傑克布問我最近過得怎樣,是否參加過舞會或酒會。還問我是否碰到了猶太難民中的熟人。他擔心那些熟人們是否還活著。自從太平洋戰爭打起來,難民們雖然每天仍舊得到一頓救濟餐,但分量和油水減了許多。

  我隨口應答著他,心裡有九隻貓在抓搔,什麼樣的機遇可以讓我取出那把鑰匙。我得像身手不凡的扒手那樣兩根手指一鉗,從他深深的褲子口袋裡鉗出那一整串鑰匙。

  ……我想,你還是回美國吧。他說。你有美國護照,一旦被日本人發現,很麻煩。

  我沒有聽見他在此之前的話,所以朝他笑了一下。我的笑在他看是相當純情的。

  想法先去澳門。我可以給你找到路子。到了澳門再去葡萄牙。葡萄牙現在成了歐洲去美國的唯一後門了。別擔心錢。

  那你呢?我說。

  我必須在這裡。他說。

  你到底在做什麼?我問他。

  他看著我,把我的手捏緊。他眼睛大了,又大又黑。成了彼得的眼睛。我撬不開他的嘴,正如日本人的刑具也撬不開。但那眼睛裡的恐怖是足夠的,足夠讓他突然崩潰,秘密像血一樣被吐出來。

  小吃店的老闆和老闆娘一看就是幾年前從浙江跑反來的難民。他們照應著十幾個顧客,但還是給我們額外款待。老闆娘從後面拿來長長一條蛇形蚊香,放在桌下。後面一定是他們的住房,大概孩子們剛才還借蚊煙屏障在溫習功課。

  我跟老闆娘說:請燙半斤加飯酒。

  傑克布加了一句:煮花生和茴香豆!

  我「撲哧」一聲笑出來。他的上海話土頭土腦,浦東味十足,並且吃懂了土頭土腦的小菜。

  其實燙酒是我的計謀。傑克布喝不慣黃酒,半斤酒就能醉倒他。然後我將閃電似的朝他口袋裡的鑰匙下手。

  一杯黃酒喝下去,傑克布用手掌橫抹額頭和脖子上的汗。他受不了黃酒的味道,喝得齜牙咧嘴,我不住地笑。

  我說:熱的話就把襯衫脫了吧。

  他站起來脫襯衫,短汗衫的袖口露出他胳膊上的淤血,顏色也正是青黃不接。我朝他的兩個褲兜掃一眼,初步的偵察完成了。右邊那個口袋看起來沉些,鑰匙一定裝在那裡面。我從鞋匠補好的小包裡拿出手絹,站起身,走到他旁邊。做扒手是要經過嚴格專業訓練的,否則就不可能在一秒鐘裡做完一整套動作。你得把鑰匙掏出來,再把它藏進小皮包。在我的手指向傑克布的右邊褲兜伸手時,館子裡七八個人同時停止了「呼啦呼啦」吸麵條、喝湯、抽鼻涕的聲音,四周一片寂靜,我的心跳像是一座巨大的老爺鐘,所有人都聽得見。

  當然,你肯定猜到了,我什麼也沒做。一切都是錯覺。

  我剛張口想說什麼,喘亂了的氣息讓我喉嚨一陣痙攣。扒手是令人噁心的行當。自我厭惡使我一杯杯地猛喝酒。這也是我重複幹的蠢事:為了舒緩自我厭惡而灌自己酒,又因為酒醉而加倍地厭惡自己。

  傑克布笑著說:上海是個好地方,容納了多少像你這樣看起來不到二十一歲的酒鬼。(美國法律禁止年輕人在二十一歲之前喝酒)。

  臉上的傷疤使他成了個醜漢。他端起酒盅,傳遞著醜漢的風情目光。

  我舉起杯子說:為我遠行美國,為我們在美國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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