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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七)

  一九四一年暑假,鐘書由陸路改乘輪船,輾轉回到上海。當時辣斐德路錢家的人口還在增加。一年前,我曾在辣斐德路弄堂裡租到一間房,住了一個月,退了。這回,卻哪裡也找不到房子,只好擠居錢家樓下客堂裡。我和圓圓在鐘書到達之前,已在辣斐德路住下等他。

  鐘書面目黧黑,頭髮也太長了,穿一件夏布長衫,式樣很土,布也很粗。他從船上為女兒帶回一隻外國橘子。圓圓見過了爸爸,很好奇地站在一邊觀看。她接過橘子,就轉交媽媽,只注目看著這個陌生人。兩年不見,她好像已經不認識了。她看見爸爸帶回的行李放在媽媽床邊,很不放心,猜疑地監視著,晚飯後,圓圓對爸爸發話了。

  「這是我的媽媽,你的媽媽在那邊。」她要趕爸爸走。

  鐘書很窩囊地笑說:「我倒問問你,是我先認識你媽媽,還是你先認識?」

  「自然我先認識,我一生出來就認識,你是長大了認識的。」這是圓圓的原話,我只把無錫話改為國語。我當時非常驚奇,所以把她的話一字字記住了。

  鐘書悄悄地在她耳邊說了一句話。圓圓立即感化了似的和爸爸非常友好,媽媽都退居第二了。圓圓始終和爸爸最「哥們」。鐘書說的什麼話,我當時沒問,以後也沒想到問,現在已沒人可問。他是否說「你一生出來,我就認識你」?是否說「你是我的女兒」?是否說「我是你的爸爸」?我們三個人中間,我是最笨的一個。鐘書究竟說了什麼話,一下子就贏得女兒的友情,我猜不出來,只好存疑,只好永遠是個謎了。反正他們兩個立即成了好朋友。

  她和爸爸一起玩笑,一起淘氣,一起吵鬧。從前,圓圓在辣斐德路乖得出奇,自從爸爸回來,圓圓不乖了,和爸爸沒大沒小地玩鬧,簡直變了個樣兒。她那時虛歲五歲,實足年齡是四歲零兩三個月。向來只有人疼她,有人管她、教她,卻從來沒有一個一同淘氣玩耍的伴兒。

  圓圓去世,六十歲還欠兩個多月。去世前一兩個月,她躺在病床上還在寫《我們仨》。第一節就是《爸爸逗我玩》。現在,我把她的記事,附在卷末。

  鐘書這次回上海,只準備度個暑假。他已獲悉清華決議聘他回校。消息也許是吳宓老師傳的。所以鐘書已辭去藍田的職務,準備再回西南聯大。《槐聚詩存》1941年有《又將入滇愴念若渠》一詩。據清華大學檔案,1941年3月4日,確有聘請錢鐘書回校的記錄。據《吳宓日記》,系裡通過決議,請鐘書回校任教是1940年11月6日的事,《日記》上說,「忌之者明示反對,但卒通過。」(《吳宓日記》VII,258頁)。鐘書並不知道有「忌之者明示反對」,也不知道當時的系主任是陳福田。

  陳福田是華僑,對祖國文化欠根底,鐘書在校時,他不過是外語系的一位教師,遠不是什麼主任。鐘書從不稱陳福田先生或陳福田,只稱F.T.。他和F.T.從無交往。

  鐘書滿以為不日就會收到清華的聘約。「他癡漢等婆娘」似的一等再等,清華杳無消息。鐘書的二弟已攜帶妻子兒女到外地就職,鐘書的妹妹已到爹爹身邊去,鐘書還在等待清華的聘書。

  我問鐘書:是不是弄錯了,清華並沒有聘你回校。看樣子他是錯了。鐘書躊躇說,袁同禮曾和他有約,如不便入內地,可到中央圖書館任職。我不知鐘書是否給袁同禮去過信。鐘書後來曾告訴我,葉先生對袁同禮說他驕傲,但我也不知有何根據。僅正清華和袁同禮都杳無音信。

  快開學了,鐘書覺得兩處落空,有失業的危險。他的好友陳麟瑞當時任暨南大學英文系主任,鐘書就向陳麟瑞求職。陳說:「正好,系裡都對孫大雨不滿,你來就頂了他。」鐘書只聞孫大雨之名,並不相識。但是他決不肯奪取別人的職位,所以一口拒絕了。他接受了我爸爸讓給他的震旦女校兩個鐘點的課。

  10月左右,陳福田先生有事來上海。他以清華大學外文系主任的身份,親來聘請錢鐘書回校。清華既決定聘錢鐘書回校,聘書早該寄出了。遲遲不發,顯然是不歡迎他。既然不受歡迎,何苦挨上去自討沒趣呢?鐘書這一輩子受到的排擠不算少,他從不和對方爭執,總乖乖地退讓。他客客氣氣地辭謝了聘請,陳福田完成任務就走了,他們沒談幾句話。

  我們擠居辣斐德路錢家,一住就是八年。

  爹爹經常有家信,信總是寫給小兒子的,每信必誇他「持家奉母」。自從鐘書回上海,「持家奉母」之外又多了「扶兄」二字。鐘書又何需弟弟「扶」呢,爹爹既這麼說,他也就認了。他肯委屈,能忍耐。圓圓也肯委屈,能忍耐。我覺得他們都像我婆婆。

  我那時已為闊小姐補習到高中畢業,把她介紹給我認識的一位大學助教了。珍珠港事變後,孤島已沉沒,振華分校也解散了。我接了另一個工作,做工部局半日小學的代課教師,薪水不薄,每月還有三鬥白米,只是校址離家很遠,我飯後趕去上課,困得在公交車上直打盹兒。我業餘編寫劇本。《稱心如意》上演,我還在做小學教師呢。

  鐘書和震旦女子文理學院的負責人「方凳媽媽」(Mother Thornton)見面之後,校方立即為他增加了幾個鐘點。他隨後收了一名拜門的學生,束總隨著物價一起上漲。淪陷區生活艱苦,但我們總能自給自足。能自給自足,就是勝利,鐘書雖然遭厄運播弄,卻覺得一家人同甘共苦,勝於別離。他發願說:「從今以後,咱們只有死別,不再生離。」

  鐘書的妹妹到了爹爹身邊之後,記不起是哪年,大約是1944年,鐘書的二弟當時攜家住漢口,來信報告母親,說爹爹已將妹妹許配他的學生某某,但妹妹不願意,常在河邊獨自徘徊,怕是有輕生之想。(二弟家住處和爹爹住處僅一江之隔,來往極便。)我婆婆最疼的是小兒小女,一般傳統家庭,重男輕女。但錢家兒子極多而女兒極少,女兒都是非常寶貝的。據二弟來信,爹爹選擇的人並不合適。那人是一位講師,曾和鐘書同事。鐘書站在妹妹的立場上,妹妹不願意,就是不合適。我婆婆只因為他是外地人,就認為不合適。鐘書的三弟已攜帶妻子兒女遷居蘇州。三弟往來于蘇州上海之間,這時不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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