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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我們說長安城土頭土腦當然不是無的放矢,因為這座城除了土坯泥巴,就是磚瓦陶器,不是黃就是灰。除此之外,大多數的人都穿土黃色的衣服,以至近視眼都看不到對面有人,非要撞到懷裡才知道。城裡的房子也都一模一樣,有一個土坯牆的院子,一個高高的門樓,走進去是一條磚鋪的甬道,左手是一個水井,從裡面打水來用,右手是一個滲井,把用過的水再倒回去,如此循環往復,以至無窮。站在井臺中間往前看去,在一片屎黃之中立著一個灰色的瓦頂,這就是大堂的所在。沒有事的時候,主人和主婦就並肩坐在這裡,男左女右,這座院子的主軸線從男人的右肩和女人的左肩之間通過。長安城裡每一所房子都是這樣。只是宅基地有大有小。

  長安建好了之後,城裡就再也沒有過一絲風,連飛鳥都不來。有一種下流的說法,說是在長安城裡住久了,屁眼都會變成方的,會屙出四方形截面的屎橛來。假如真是這樣,也沒什麼可怕的,大家都驚異於這座城市的嚴整,說衛公真是天縱之才,仿佛他天生就是個人端一樣。但是據我所知不是這樣的。衛公從來就不是真正的人瑞。他和我一樣是假裝的。後來他被人砍了一刀就蔫掉了,真正的人瑞絕不會挨了一刀就蔫掉。大清朝的雍正皇帝養了一幫血滴子,看誰不顧眼就派他們去砍該人一刀。只要沒砍死,那人後來必然會努力工作,每夜加班到淩晨四點。這些人才是真正的人瑞呢。

  李衛公建好了長安城的城牆、房舍之後,就給它制定各種制度。如前所述,這些制度是為了防止大家想入非非,但是他不以為防止的對象應該把自己也包括在內。除了制定各種制度,他還在發明各種器具,想起一件幹一件,而且完全不分輕重緩急。皇上看一份官制方面的奏章,發現有墨蹟從背面透了過來。翻過來一看,竟是一份放在小客棧裡那種木頭女人的設計圖,圖邊還有一個箭頭指向她的陰部,有一行小字注著「裡面用絨布」。皇上正在摸不著頭腦,李衛公從外面闖了進來,嘴裡大叫著:臣忙昏了頭,把奏章和圖紙寫到一塊了。

  待臣回去謄清了再奏罷。說完劈手把奏章搶過來,拔腿就跑掉了。他還藉口工作忙,做了一雙木頭旱冰鞋,在皇宮大內的磚地上滑行,發出可怕的噪聲,連小太監見到他過來都要雙手掩耳。但是皇上容忍了他,說道:李卿性情活潑,很可愛!但這不是說他對李靖完全放心了。據皇上的貼身太監說,皇上確實說過:李靖這小子造木頭女人,用的是誰的錢?是我的錢呀!

  皇帝對李靖不放心是有理由的。這個人除了舉止張皇顛三倒四-之外,還有想入非非的毛病。他的風力長安、水力長安都被否定了,但他依然不死心,還在做實驗。他家裡大堂上有三個大沙盤,左面一個上貼了個標簽「風力長安」,上面有紙漿做成的高塔,風車,街道等等,有一個人拿著扇子,不停的對它扇風。右面的一個貼了「水力長安」的標簽,有水輪水道等等,頂上有個蓄水池,有個人用水桶往裡灌水。中間一個是土黃色的沙盤,似乎上面什麼都沒有,仔細的看才能看到房屋和街道,這就是人力長安的模型。

  這三個模型的居民都是螞蟻,而且每只螞蟻身上都糊了一張紙,寫明瞭它的身份。不但有庶民蟻,公卿蟻,還有三隻螞蟻大逆不道地當了皇帝。所幸當時是大唐開國之初,各種制度尚未完成,否則連李靖帶他的三隻螞蟻,都該受千刀萬剮之刑。李靖完全知道這一點,他嬉皮笑臉地說:我就是鑽這個空子。實驗的結果是風力長安裡的螞蟻比較聰明,水力長安裡的螞蟻比較強壯,人力長安裡的螞蟻最為安分守己。這個結果證明了皇帝的聖明。皇上始終知道李靖在幹什麼,還知道他得到的結論,但只說了一句:朕之聖明何需他來證!

  四

  長安城剛建好的時候,李衛公只有五十來歲。長安城黃澄澄的,四四方方,好像一塊用玉米麵蒸好的新鮮切糕,而李衛公精神抖擻,就像糕上面一粒蒸熟了的小棗兒。有一夥法國人遠涉重洋而來,在長安城中間的十字路口上修起了一座大磨坊,出售法國式的麵包和麵點。這座磨坊是靠風力推動的,但是長安城裡沒有風,所以只好修了一座高入雲霄的高塔到天上去找風。那些法國人每天早上三點就要起身往塔上爬,五點鐘可以爬到工作崗位。李衛公每天起絕早到這裡來,買一根新鮮的長棒麵包,撅下一大截裝在褲擋裡,把剩下的吃掉做早點。這樣在上班的時候他就顯得雄赳赳氣昂昂。人家問他為什麼這樣,他就說:給公家幹活,為主上分憂時它總是這樣。

  我們還要補充說,剛一打完仗,紅拂就把他的鐵棍扔掉了。所以他要用麵包來壯大自己。除此之外,他還描眉畫目塗紅嘴唇,使用鏡子的頻率比紅拂還要高,假如被紅拂看見了,就用手指刮臉來羞他。當時正是大唐開國之初,無論君臣,都在拼命地抖擻精神,就像我們這裡評定職稱之前一樣。假如人人都像衛公一樣,就會比誰褲子裡藏的麵包大。幸虧不是人人都裝神弄鬼,否則就太浪費糧食了。

  我覺得我的毛病就是不會裝神弄鬼,所以現在是這麼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樣。好不容易證出了費爾馬定理,卻不知怎麼把它發表。當然,我可以把它叫做「李衛公定理」,發出去沒什麼問題,但是我已經不樂意這樣幹了,因為它是我證出來的,和衛公沒什麼關係。其次,我可以說是我證出來的,但我需要一個故事:我為什麼要證它。要給自己編個故事,就必須不那麼肉麻。

  假如說我是為國爭光,在數學事業上拼搏,那就太過裝神弄鬼了。滿腦子崇高的思想,拿什麼去想數學題?這就像衛公在戰場上直挺挺一樣不可能。這一條暫且不論。最後我還得說自己是怎麼把它證出來的。這在早兩年倒不成一個問題,因為必須說是讀了某一條毛主席語錄後,心胸豁然開朗,等等。實際上我證這個定理的動機是想自己露一手,並且是在小孫的肚皮上證出來的。但是這些情形都不能講。最後只能求助於加州伯克利。相比之下,費爾馬根本就沒有證明這個定理,卻名震四海。這完全是因為他會裝神弄鬼。

  現在該說說裝神弄鬼是什麼意思了。在我看來(再說一遍,是在我看來),這世界上最重要的定理是這樣的:凡以兩足直立行走,會使用一種語言的,都是人類,不管他是黃白黑;反正餓了就想吃,困了就想睡,性交以前硬,性交以後軟。還有一系列重要特徵,比方說聽報告就犯困,貧困時就會想入非非等等。這些都是不能改變的,誰要說他不是這樣的,就是裝神弄鬼。由此派生出第二個重要定理:就是自打有了人類,就有人裝神弄鬼。當然了,一開始是想占點便宜,但是後來沒便宜也要裝,這就叫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這個定理不能把虯髯公包括在內,因為他是有史以來最難猜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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