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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現在可以說說我造的那台投石機。那東西妙得很,有風速儀測風,有拉力計測拉力,還有光學測距儀。所有能動的地方全是精密刻度。發射時起碼要十個人,有人報風力,有人用天平稱石彈,有人測目標方位和距離,數據匯總後,我拿個計算尺算彈道,五百米內首發命中率百分之百,經常把對面樓頂上走動的人一彈就打下來。如果打對面樓上呱噪的高音喇叭,一彈就能把喇叭中心的高音頭打扁,讓它發出「卟卟」的聲音。假如不是後來動了火器,就憑這種武器,完全是天下無敵。談到了火器,我和堂·吉訶德意見完全一致:發明火器的傢伙,必定是魔鬼之流,應當千刀萬剮:既不用三角學,也不用微積分,拿個破管子瞄著別人,二拇指一動就把人打倒了,這叫他媽的什麼事呀!到現在我還能記住那架投石機的每一個細節,包括每個零件是用什麼做的——用指甲掐來判斷木頭的質地,用鼻子來聞出木頭是否很幹。姓顏色的大學生是我的記錄員,負責記下石彈重量,風速,距離,拉力,等等。當然,還要記下打著了沒有。但是我根本用不著那些記錄,因為發射的每一彈都在我心裡——人在十六歲時記性好著哪。但是不管怎麼說,做試驗記錄是個好習慣。我一點沒記住打著了誰,被打到的人後來怎麼了。他們到底是從屋脊上滾了下去呢,還是躺在原地等著別人來救。說實在的,這些事我根本沒看到,或者是視而不見。我只看到了從哪兒出來了一個目標,它走進了我的射程之內,然後就測距離,上彈,算彈道。等打中之後,我就不管它了。一般總是打它的胸甲,比較好打。有時候和人打賭,打對方頭上的帽子。一彈把他頭上的安全帽打下來,那人嚇得在地下團團亂轉。對付躲在鐵網下的哨兵,我就射過去一個廣口玻璃瓶,裡面盛滿了羅絲釘,打得那人在網子後面噢噢叫喚。後來他們穿著棉大衣上崗,可以擋住這些螺絲釘,但是一個個熱得難受得很。再後來對方集中了好多大彈弓,要把我們打掉。而我們在樓板上修了鐵軌,做了一台帶輪子的投石機,可以推著到處跑。很難搞清我們在哪個窗口發射,所以也就打不掉,反到被我們把他們的大彈弓全打掉了。我們的投石機裝著鋼板的護盾,從窗口露出去時也是很像樣子(像門大炮)。不像他們的大彈弓,上面支著一個鐵絲編的,字紙簍子一樣的防護網(像個雞窩),挨上一下就癟下去。後來他們對我們很佩服,就打消了進犯的念頭。只是有時候有人會朝我們這邊呐喊一聲:對面的!酒瓶子打不開,勞駕,幫個忙。我們愉快的接受了他們的要求,一彈把瓶蓋從瓶頸上打下去。我的投石機就是這樣的。

  我們家變成了武鬥的戰場,全家搬到「中立區」,那是過去的倉庫,頭頂上沒有天花板,點著長明電燈;而且裡面住了好幾百人,氣味不好聞。那地方就像水災後災民住的地方。我常常穿過戰場回家去,嘴裡大喊著「我是看房子的」,就沒人來打我。回到我們家時,往床上一躺,睡上幾個鐘頭,然後又去參加戰鬥。X海鷹聽我講了這件事,就說我是個兩面派。事實上我不是兩面派。我哪派都不是。這就是幸福之所在。

  我活了這麼大,只有一件真正屬￿自己的東西,就是那台投石機。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能造出這麼準確的投石機——這就是關鍵所在。那玩藝後來不知到哪兒去了。現在家裡雖然有些電視機,電冰箱之類,結構複雜,設計巧妙,但我一件也不喜歡。假如我做架電視給自己用,一定不會做成這樣子——當然,我還沒瘋到要造電視機給自己用,為了那點狗屁節目,還不值得動一回手。但是人活著總得做點什麼事。比方說,編編軟件。我在美國給X教授編的軟件是一隻機械狗的狗頭軟件。後來那只狗做好了,放在學校大廳裡展覽,混身上下又是不銹鋼,又是鈦合金,銀光閃閃。除此之外,它還能到處跑,顯得挺輕盈,大家見了鼓掌,但我一點都不喜歡它。因為這不是我的狗。據說這狗肚子裡還借用了空軍的儀器和技術來做平衡,有一回我向X教授打聽,他顧左右而言其他。這我一看就明白了:我是共產黨國家來的外國人,不能告訴我。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高興,就對他說:我操你媽!你以為我希罕知道!在美國就是這點好,心裡不高興,可以當面罵。你要是問我說了些什麼,我就說我禱告哪。但是後來我選了他當導師,現在每逢年節都給他寄賀卡。這是避免恨他一輩子,把自己的肚皮氣破的唯一方法。

  文化革命裡我也沒給「拿起筆做刀槍」做過投石機,沒給他們修過工事。假如我幹了這些事,全都是為了我自己。X教授也做過很多東西,不是給公司,就是給學校做,沒有一件是為自己做的。所以他沒有我幸福。

  7

  我小的時候,在鍋片上劃破了手腕,露出了白花花的筋膜,這給我一個自己是濕被套紮成的印象。後來我就把自己的性欲和這個印象連系起來了。我喜歡女人芬芳的氣味,但是又想掩飾自己濕淋淋粘糊糊的本質。這說明對我來說,性還沒有成熟。它像樹上的果子一樣,熟了才能吃。

  我小的時候,天氣經常晴朗,空氣比現在好。我背著書包去上學,路上見了漂亮女人就偷偷多看她幾眼。這說明我一點也不天真。我從來就沒有天真過。

  我在革命時期的第一個情人,就是那位姓顏色的大學生,身上有一股奶油軟糖的氣味。所以她又可以叫做有太妃糖氣味的大學生。這一點在出汗時尤甚。我第一次看見她時,她的頭髮上帶一點金黃色,這種顏色可以和二十年後我在法國尼斯海灘上看到的顏色相比。當時有個女人向我要一支香煙。當時金黃色的太陽正在逃訁上融化,海面上也罩著一層金色。那個女人赤裸著上身,渾身上下與陽光同色。我給了她一支煙,自己也叼上一支,點火時才發現把煙叼反了。與此同時,我老婆對著我左邊的耳朵喊:你癡了!對我的右耳朵喊:你呆了。她的氣味又可以和後來我在美國註冊學籍時所遇見的新生們相比,那些瘋丫頭在辦公室裡嘻嘻哈哈,帶來了各種各樣的香氣,有的像巧克力,有的像剛出爐的法國牛角麵包,有的帶有花香,就像尚未開放的玉蘭花,帶一點清淡的酸味。每次看到我時,她都微微一笑,說:你這小壞蛋又來了。然後就幫我把扯掉了的扣子縫上。那時候我總是爬排水管到他們那裡去,所以扯脫扣子的事在所難免。後來我把扣子用銅絲綁在衣服上,並且在衣襟裡襯上一根鋼條。這樣做了以後,扣子就再也不會扯脫了。那時候我只有十五六歲,還是個小孩子。

  在豆腐廠裡X海鷹逼問我有關姓顏色的大學生的一切,我告訴她說:我不記得她姓什麼,我更不知道她叫什麼,我和她只接過吻。這種簡約的交待使她如墜五里霧中。有時候她說:你和這個姓顏色的大學生一定幹過不可告人的事情,所以你不敢講!我聽了以後無動於衷。有時候她又說:根本就沒有這個人,是你胡編的——現在編不下去了罷。我聽了還是無動於衷。作為一個講故事的人,我是個製造懸念的大師,簡直可以和已故的希屈柯克相比。儘管我已經不再說什麼,但是已經說過了一些。這些說出的話是不能收回了。

  其實我和那個姓顏色的大學生還不止接過吻——我當然記得她姓什麼叫什麼,但是不知記在什麼地方了,現在想不起來——整個六八年她都在學校裡。當時拿起筆做刀槍已經全夥覆滅,只剩了她和我是露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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