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海鴒 > 大校的女兒 | 上頁 下頁 | |
四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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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關於這個家,關於將來,你儘管放權給我,由我安排,好不好?有一點你可以放心,咱們家將來絕不會比任何家庭差!」又是這句話,但這時我已沒有了初聽到時的興奮。他很樂於談將來,談以後,對今天怎麼辦,明天干什麼,從來不說,不知是不屑還是不耐,還是心裡壓根沒有。也許這也是男女的差別?男人嘛,是應當宏觀一些,目標遠大一些,那麼好,具體的、近期的、日常的瑣事,就由我來安排。 「韓琳!」彭湛在樓下叫,我答應著下了樓,來到客廳。「倒水!」他左腿壓著右腿,整個身子深陷在沙發裡,沖茶壺揚了揚下頦。我盯著他的眼睛看了幾秒。暖瓶就在樓下的廚房,他離著比我近得多,我非常清楚他這樣做是為了什麼,我非常的不喜歡,有意思嗎?有意義嗎?令他如此反復再三樂此不疲?每一次我都忍了,不想讓大家難堪,他卻不懂得這是教養,是尊重,反成了癮似的變本加厲。數年後同申申閒聊時聊起過這些瑣事兒,申申說,這是你的老問題了,看著挺聰明,處理起具體事兒來還不如普通的家常婦女。要叫我,第一次就堅決地毫不含糊地給他一個迎頭痛擊,保證他不敢再來第二次。我說申申你說得對,但是我不喜歡。夫妻間那種愚蠢淺薄的勾心鬥角,我真是不喜歡。她說可是人家喜歡,早說過你倆壓根就不是一個筐兒裡的人不能往一塊裝,你不聽,怎麼樣?從前,還是單身的時候,我就很怕看到夫妻在我面前表演親熱、展覽不和,或像彭湛似的非要在外人面前爭個我高你低,那每每使我如坐針氈。前車之鑒將心比心,我想我不能這樣做,可惜彭湛不配合。……客人們都靜了下來,看我,令我感到了一種被迫降低水準的恥辱。我一聲不響去廚房拿暖瓶給他們續水,我如果不這樣做只會使所有人包括我更加難堪。客人走後我說彭湛:「你怎麼跟農民似的!」「我們那不正談事呢麼。」他沖我嬉皮笑臉,一句話就堵住了我的嘴。語言在夫妻間就是這樣的沒用,夫妻間那許多的微妙事情,用行動說話往往比語言簡潔明瞭,也有效,比如像申申說的「迎頭痛擊」。但我做不到,我喜歡樸素自然平和,喜歡跟我的丈夫相互尊重。硬碰硬,硬欺軟,還是夫妻麼?那樣的日子過起來,累也累死了。 我把這種種種種的不一致用了一個很大的詞兒做了概括:價值觀。當然並不是說我對他錯,不一致罷了。夫妻之間無是非,只有合適不合適。 續的十天假期又到了,我必須返回北京,偏偏彭湛他們的事正忙到哏節上,於是我們面臨著一個問題:冉怎麼辦。他讓我把冉帶去北京。我飛快將北京我的宿舍、工作、周邊環境等諸方面情況在腦子裡過了一遍,然後說我不能。他再沒有說話,伸手關了燈。這時是晚上,我們都上了床,冉已睡著了。黑暗中,他在大床上翻來覆去地折騰,弄得我久久無法入睡。早晨一大早他就出去了,招呼都沒打,飯也沒吃。我一個人在家裡收拾著要走的東西,忐忑不安,怒氣衝衝。他直到下午才回來。 「你去哪了?」 「找他媽去了。」 我反應了一會兒才想起「他媽」是誰。「找她幹嗎?」 「帶冉。」 「她怎麼說?」 「跟你一樣。」 我怒不可遏。「你說這話有意思嗎?!」他不吭氣了。我想不行今天我得把我該說的話說出來。「你以為冉是什麼,小狗,小貓,說提溜到哪兒就能提溜到哪兒?他是個人,一個小孩子,要吃要穿要住要玩要上幼兒園!我那有什麼?一個小屋,一張小床,孩子需要的一切一概沒有,在這他至少還有幼兒園上。而且我剛回去,得上班,得收拾屋子,得採購,肯定還得處理一些別的什麼雜事,若聯繫幼兒園,還得去開這信那信,去幼兒園看——這麼多的事兒,冉在,怎麼辦?鎖屋裡,還是帶著一塊東跑西顛?」 「冉很乖的……」 「再乖他也只有四歲。」心想,既然很乖你為什麼不能把他帶在身邊?沒說,現在不是吵嘴的時候。 「我這邊事情多,馬上還要去海口,看地。那地買下了,就是不養蝸牛,轉手賣了也能掙幾十萬。幾十萬啊!」 記得上次他說是十幾萬,才過幾天,上下嘴皮子一碰,就成了幾十萬。但我現在沒心情去跟他糾纏這些無聊的細節。 「看地讓別人去,你的情況他們又不是不清楚。」 他沉默了會兒,突然問:「你是不是不喜歡冉?」 我反問:「你呢?」 「嘁!」 我說:「論喜歡,也許我不如你,但我會為他負責,至少不會閉著眼睛把他推出去了事;同樣,也不會在自己心裡沒底兒的時候就讓他跟著亂七八糟地過。」 他不響了,很久,他說:「韓琳,結婚前我覺著你比我小,現在我怎麼覺著你比我大呢?」 心中一驚,他怎麼也有著跟我相同的感受?——結婚前我看他清清亮亮,如看玻璃缸中的魚;結婚後卻越看越覺著面目不清,如雲裡霧裡。 按照婚姻專家的理論,婚前婚後雙方對對方的不同認識,是由於婚前雙方比較注意對缺點的掩飾,進了婚姻的保險箱後,就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或者說,露出了廬山真面目,所致。一位女作家據此理論還敷衍成了一篇小說,說的是一個女人為使婚姻之樹常青所做努力的故事。那女人的常青秘訣就是,永遠保持戀愛時在丈夫眼中心中的美好形象。具體措施很多,有兩點印象比較深刻:其一,不管多忙多累,出現在丈夫面前時都要光鮮紅豔,決不能放任自己做蓬頭垢面的黃臉婆,當時我還沒有結婚,但想,做到這點應該不難;其二,不管什麼情況下,都不跟丈夫同房,做完愛後即各回各的房間睡覺,以免他看到你不化妝的臉,或可能存在的不雅睡態。這點當時比較地令我擔心,那要是住房條件不允許不同房怎麼辦,聽任婚姻之樹枯萎?心下不免將信將疑。現在想想,真是扯淡。是婚後生活內容的變化導致了人狀態的變化。婚前的戀愛是什麼?是一位與你有著能產生美的距離的美人兒,婚姻則是這美人兒的專職殺手,它去除了距離讓人吃喝屙撒睡廝守一起原形畢露。露出原形後彼此仍不厭棄那就叫合適,反之就是無緣。戀愛不是婚姻的基礎,婚姻也不是戀愛的延續,談戀愛和過日子是兩碼事,橋是橋,路是路。「試婚」一說是有道理的,其核心實質不容忽視。比如,我和彭湛若不是相識在雲南邊防,沒有那些深山、大霧、蒼茫壯麗的渲染,能夠一見如故一拍即合嗎?並不是說當時的我們不真實,而是說在那種情境中我們所展現出的只能是與此相關的局部,婚姻要求雙方接受的,卻是彼此的全部。對於從小寄宿、爾後當兵、二十八歲才離開四面水一面天的小島的我來說,這不啻于一門全新的功課。人說婚前要睜大眼,婚後要半閉眼,我卻把前後的順序給倒了一個個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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