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海鴒 > 大校的女兒 | 上頁 下頁
三八


  「他喝酒喝得好凶喲,一天三頓飯,除了早晨不喝,頓頓得喝,少則幾兩,多則半斤,一斤,直到喝醉!為他這個毛病,我們不知道打了多少回。我懷娃兒七個月,有一天提前下班回家,他跟一個女的躺在床上,就這張床!我說我去醫院把孩子做了!離婚!他死死攔住了我。先是說我從懷上孩子就不讓他碰,他只好找別人;又說他今天喝了點酒,正常情況下保證不會。最後說他要戒酒,讓我再給他一次機會。我就心軟了,再說那時孩子已經七個月了,是個人了,孩子沒有錯。那次他寫了保證書。我說保證書我不信,就看你的行動,反正以後你再往家買酒,我就給你摔。他說好。戒了一陣,就又犯了毛病,我不管,我真摔,買幾瓶我摔幾瓶,他就說我脾氣暴躁。我說那就離婚,他說離就離,就離了。離了不到半年,有一天,他提著東西上我媽家找我,讓我看在娃兒的份上回家,再一塊過一段試試。我這個人就怕別人給我來軟的,就這麼著,又跟著他回來了。」

  「他自己做錯的事從來記不得,幹了一點好事總說總說。我懷娃兒時反應特別重,他一點不體諒,從來不說問問你想吃什麼我給你去買,沒有。那天我叫他給我買西紅柿,正是冬天,沒買到,他買了黃瓜回來,黃瓜也行。以後吵架,我一說他什麼事都不管,他就說,那次你想吃西紅柿沒有,我不是給你買了黃瓜回來?」

  這時我插了一句:「你們家裡誰做飯?」

  她笑了起來:「他跟你也說我們家他做飯了?你說,什麼叫做飯:買菜算不算?擇菜洗菜切菜淘米算不算?每次做飯都是我把什麼都準備好了,最後就讓他上鍋扒拉扒拉,吃了飯還是我刷鍋洗碗。如果不是油煙味過敏,我情願跟他換,他幹我幹的這些,我『做飯』!」顯然他們倆跟我說的都是實話,這時她又說了,「他這個人,心眼還特別小。離婚後,人家給我介紹了個男朋友,姓楊,我們處了一段,就那個時候他又來找我,我就跟人家斷了。我跟那個姓楊的就是一般朋友,一點事兒沒有,他就是不信。我說你不信我去找那個姓楊的問,他又不敢,膽小鬼。」

  這其間我聽到了幾次上樓的腳步聲,上來後,又下去了,當然是彭湛。小唐肯定也聽到了,但我們倆誰都沒有理他。她繼續講。我繼續聽。不知她是什麼心理,反正我的心裡,有著一種不無惡意的快感。當然這並不是說我被策反成功,人物關係先就註定這種策反成功不了,我怎麼可能會聽信她的?退一萬步,即使她說的事都是真的,他們共同生活了七年,把一個人七年的錯誤、毛病一一挑出來做一種片斷組合,這人當然是一壞人;但要是做一種相反方向的組合呢?結論就會截然不同。傳記就是這樣寫出來的。人一輩子沒有誰能做到只做好事或只做壞事。片斷組合法高明就高明在,既可達到目的,又能保證句句屬實。是那一刻我明白的,實話不一定就是實情。她一直在說,好幾次說得泗淚橫流,枕邊的半卷手紙被揪得只剩下一個細細的芯兒了。看來她的確不知我們已經結婚,我得讓她知道,看著她這樣徒勞的努力,未免殘忍。我說:「既然他這麼糟糕,散了算了!」自以為此話說得嚴謹得體無以反駁,不料她說:「真散了,孩子不是沒爸就是沒媽。我圖他什麼?你也看到了,他真沒啥可圖的,我還不是為了這個孩子!」我啞然。

  彭湛在樓下叫我,我下了樓,他說中午朋友請吃飯,到時間了。我示意樓上:「她怎麼辦?」

  他很快地道:「那孩子不是我的是她男朋友的,那人姓楊。」

  我很快地道:「怎麼知道不是你的?」

  他的回答是:「日子不對。」

  我張口結舌,愣住。他從雲南回來的那天下午,一回來就到處打電話找我,我正在上班,他非叫我馬上回來,我是請了假回來的。剛一進門他就把我抱住了,邊親我邊一個勁兒地說:「萍萍,想死我了,想死我了!」拉著我就上了樓。曾寄希望那是虛構是挑撥離間,顯然不是。慢慢地,我開始一字字複述樓上那個女子的話,邊講,那一幕就在腦子裡鮮活生動了起來,我甚至都看到了,當他在門口就迫不及待把她纖細的身體擁進懷時,由門上方的玻璃窗射進來的那縷照耀著他們的下午的陽光……

  「那你叫我怎麼辦?從雲南回來,憋了一肚子的火,又不能在你身上撒,只好找她。」這是他的回答。

  我有些迷糊了,被他的坦蕩和理直氣壯搞迷糊了,難道,是我心胸狹窄少見多怪小題大做?一時不知該說什麼才好,就不說了;我不說他也不說,兩人悶悶地出門,悶悶地走路。吃飯時我該說說該笑笑,對他也是。那是表演,是給觀眾看的。感覺得到彭湛有些意外,從前他的小唐生起氣來,不分內外不分場合,當眾跟他翻臉是常有的事,所以這次他要跟她分手得到了他全體朋友的大力支持。意識到這點我開始沾沾自喜:讓你見識見識,什麼叫素質,什麼叫教養!吃完飯走出餐廳跟他的朋友們熱熱鬧鬧地道了別,只剩兩個人時一下子就都又沉默了。在我這方面,是拿不定主意將吃飯前的冷戰繼續下去,還是將吃飯時的友好繼續下去。悶了一會兒,他去開自行車,開了自行車後也不說話,也不走,手扶自行車站在那裡昂首看著遠方,讓我頗覺好笑。我走了過去,我說「對不起」,這次不是為了表演素質、教養,是我喜歡跟他好,不喜歡跟他僵著,我這人最不能跟自己鬧彆扭,於是就積極去替他想:他們雖說離了婚,但正準備複婚,一直在一起住著,他那樣做沒出大格。……他顯然沒想到,不習慣,一時竟說不出話來,臉都紅了,像一個被大人呵斥慣了,乍一受到禮遇又高興又不知所措的孩子,好不容易才咕嚕出一句:

  「走,回家。」

  「回哪個家?」

  不是我故意找茬兒,這是個實實在在擺著的問題:是回那個住著別人的我們的家,還是回那個我們住著的別人的家?他似乎這才想起來這回事,想了想,說:

  「她不走,我們走!」

  「走哪兒?」

  「敦煌!沿著河西走廊,武威張掖酒泉金川嘉峪關,一路走下去,看一看沙漠戈壁,嘉峪關的日落。上次你沒去成,這次去,保證你不會失望!」

  「……再說吧。」

  當天,我們還是回了別人的家。首先,我們不可能把一個正坐小月子的女子趕出去,不管那月子是因誰而坐;其次,我她他也不可能同住在一個屋簷底下。那天晚上,躺在別人家別人的床上,躺在我的丈夫身邊,我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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