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唐浩明 > 張之洞·上 | 上頁 下頁
一九


  「不,不能!」張之洞突然發狂一樣的在心裡喊叫。儒家信徒的「民本」思想,言官史家的職守使命,前任學政的道義責任,熱血男兒的天理良心,所有這些都告誡他,敦促他,決不能袖手旁觀,決不能冷漠淡然,決不能因個人得失而放棄人間公道!

  張之洞停止踱步,毅然坐到書案前,將已冷了的銀耳羹一口吞下,決心義無反顧地為東鄉冤民上疏請命。

  他托腮凝思。

  東鄉一案的關鍵是屬性。若屬聚眾抗糧鬧事,則派兵鎮壓並無大錯,失誤只在殺人過多。顯然,光緒元年的定案之所以對

  當事人處理過輕,光緒四年的複審之所以維持原判不變,都是基於這種認識。

  但事情原本不是這樣。

  案發的第二年春天,張之洞到綏定府考試生童,東鄉縣屬綏定府管轄。考試中,有十多份試卷不是按題作答,而是向學台訴說東鄉的冤情。張之洞確信此案一定冤情甚重,否則生童不會做出此種違規之舉。出於同情,張之洞沒有斥責這些生童;限於身分,他也沒有將此事告訴撫台和兩司。他只希望朝廷能秉公辦理,早安人心。這些天,聽了楊銳、何燃等人的敘說,他心裡更有底了,此案不是抗糧鬧事,而是對苛政的不滿。

  做過三年四川學政的張之洞,對蜀中官吏的苛征勒索深有瞭解。是的,現在就借為東鄉民人伸冤叫屈的機會,向太后和皇上奏報四川賦稅的實情。他提起筆,將自己所知的一切寫了出來——

  四川的賦稅與他省不同。咸豐中葉,軍餉緊缺,朝中大臣議定四川于錢糧之外再加津貼。所謂津貼,即按糧攤派,正賦一兩,則額外再徵收一兩。咸豐末年,則又議於津貼之外加收捐輸。所謂捐輸,也是按糧攤派。四川全省一百六十州縣,除最為貧苦的二十多個州縣外,其他各州各縣皆派及,或一年一派,或兩年三派,全是藩司決定。每縣地丁五六千金的,捐輸則派到萬金之上,這筆銀子都攤到各人頭上,不能少出。而所有這些,才只是報部完餉的正款,至於州縣府各級的耗羨、運費還不算在內。不僅僅這些,四川省還有許多雜派,其中雜派最多的是各種名目繁多的局,如夫馬局、三費局等等,此等局員的開支皆取之於民。各種雜費加起來,農人上繳的多於正款的錢糧,多則十倍,少的也到了五六倍。更可恨者,川省官吏還規定,農人必須先完雜費再完正款,一切完清後官府才發串票。若不繳雜費,即使完清正款的也不發串票。無串票,官府可視為未完錢糧而拘捕。川省官吏的這種手段,可謂狠毒。

  他省捐輸,不過偶一為之,即有勒派,也只加累富室而已,而川省捐輸之數,一向由藩司派定,照文徵收。從前歷次奏報中所說的東鄉農人於正賦外每兩加錢五百文,並非向富室勒捐,而是向每個人頭加派;也並非為國家增收財富,而是州縣府各級官府用來肥私利己。東鄉鄉民的憤怒正是沖著這一點而來的。

  此外,東鄉從同治八年以來,六七年間向鄉民徵收數萬銀子,而縣衙門從未有一紙清帳向鄉民公佈。鄉民要求公佈帳目清單,這也是合理的舉動,不為過分。東鄉鄉民憤恨加賦,請求清帳,這兩件事合起來,被縣令孫定揚誣告為聚眾抗糧鬧事,派兵鎮壓,造成了大血案。

  張之洞寫完這段話後,放下筆來,長長地籲了一口氣。這口氣已經憋了很多年了。

  在四川做學政期間,眼看川民為官府的敲詐勒索而怨聲載道時,他就憋了一肚子氣,回京師幾年來這口氣也一直沒有機會吐出。現在借東鄉之案上此奏章,既為東鄉的翻案找到了依據,又為川民說了話,出了這股多年悶氣。自己的俸祿,名為朝廷發給,而朝廷並不種田織布,還不都是百姓的血汗?因此當官要為民作主,乃天經地義。身為言官,為民請命,正是本職所在。今天的這份奏章,才是名副其實的言官之折。想到這裡,張之洞頗為興奮起來。

  「懿嫻!」他突然高聲叫起夫人的芳名來。

  王夫人正在東廂房裡與春蘭逗女兒玩,猛聽得丈夫呼她的閨名,甚是驚奇,春蘭也感到意外。通常,張之洞都不叫夫人的名字,當著夫人的面說話時從不稱呼,對下人說話則用「夫人」二字代替。出了什麼事嗎?王夫人忙不迭地跑出東廂房,春蘭牽著小姐跟在後面。

  「怎麼啦,四爺!」

  還未踏進門檻,王夫人便氣喘吁吁地問。踏進門後,卻見丈夫滿臉得色地站在書案邊。

  「你吩咐春蘭,今天中午包餃子吃!」

  「有什麼喜事了?」見丈夫高興,王夫人也高興地笑起來。

  這幾天,張之洞為東鄉的事愁眉苦臉,茶飯不思。王夫人看在眼裡,疼在心頭,但他知道丈夫的脾性,不敢多問。張之洞雖然生長在貴州,但家裡一直保持著北方人的生活習慣,經常吃麵食,逢年過節,或來了北方籍的客人,則包餃子以示鄭重。張之洞繼承這個家風,遇到喜慶,則安排家裡包餃子。王夫人和大根、春蘭都是北方人,一聽包餃子,更是滿心歡喜。

  張之洞對夫人說:「我張某人做了三年四月學政,總覺得欠了蜀中父老一筆很大的情,今天總算還了一點,故先來個自我慶賀。」

  看著丈夫臉上綻開發自內心的笑容,王夫人甚是快慰。她忙叫大根上街去割肉買韭菜,然後帶著春蘭親自下廚張羅。

  張之洞繼續構思他的奏章。

  東鄉鄉民不是無理取鬧,而遭到如此慘毒的殺害,這就是冤案。冤案不雪,民心不服。民心、民心,張之洞想到這裡,心情陡然沉重起來。

  童年和少年時代在興義府長大的張之洞,經常親眼看到貧病交加的貴州老鄉流落街頭、逃荒討飯的情景。一年到頭,光倒斃在知府衙門外的餓殍就數以百計。興義府所屬各縣的苗民常常鬧事,身為知府的父親一面彈壓,一面也同情,在飯桌邊對家人說:「苗民沒飯吃,沒衣穿,受苦受罪,鬧事也是逼出來的。」父親的這些歎息,深深地印在張之洞幼小的心靈中。

  青年時代回直隸老家參加鄉試,後又去河南巡撫衙門做幕僚,再後來又去浙江、湖北、四川,從西南到京畿,從江南到荊楚,張之洞所到之處,民不聊生的多,富裕小康的少;人心浮動的多,安居樂業的少;怨聲載道的多,歌功頌德的少。真的是國本鬆動,民心可慮呀!

  身為大清詹事府官員,理所當然應當借東鄉一案的典型事例,將「民心」二字的重要向太后、皇上指出,這實在是關係到大清長治久安的頭等大事,也是身沐皇恩的大清臣子對朝廷的最大忠誠。張之洞想到這裡,凜然提起筆來繼續寫下去。豐厚的學養,過人的記誦能力,使得他在引經據典這方面,一向得心應手,左右逢源——

  我朝深仁厚澤,美不勝書,然大要則有二事:一曰賦斂輕,一目刑罰平。賦輕不至竭民財,刑平則不肯殘民命。順治元年,世祖告誡群臣,凡官吏蒙混倍征者殺無赦。十三年又下令嚴禁加派。康熙五十二年,聖祖特頒「永不加賦」之諭。此為古今數千年所無之善政。至於好生惡殺,慎重刑

  辟,乃列聖相傳之心。順治十年,聖諭告誡:死者不可複生,誤者不可複改,務必平心守法,使人不冤。康熙十二年敕刑部,所押罪犯,凡情罪稍可矜疑者概行省釋。康熙二十四年又規定,凡官吏犯有貪污之罪,概不寬免。

  接下來,張之洞又列舉康熙、雍正、乾隆、道光等朝對幾個大案件的慎重處理事例。因為懲治了貪官污吏,故而贏得民心,在史冊上留下美譽。這些先例應是這次處理東鄉冤案的借鑒。最後,張之洞傾注滿腔之情,為這道奏章收了尾:

  臣來自蜀中,實有見聞,若不發言,上無以對朝廷,下無以對四川通省之士民。願皇太后、皇上深惟祖訓至嚴,人命至重,民心可畏,天鑒難欺,關係至大,不獨一蜀。應如何核議之處,恭候聖裁!

  擱下筆,張之洞這才發覺肚子已餓了,對著窗外大叫「開飯」。王夫人笑吟吟地走過來告訴丈夫,全家人為等他吃餃子,中飯已足足推遲一個時辰了。

  吃完飯後,張之洞在小庭院裡散著步,思維仍沒有從東鄉案件中解脫出來。東鄉發生的這一起四百多條人命的重大慘案,完全是人為的,縣令孫定揚、提督李有恆負有主要責任,不殺這兩個人不足以平民憤,也不能達到為這起冤案平反昭雪的目的。上午的奏章還沒有來得及講這一點,而這個體現四川通省士民的要求必須上達天聽,請求聖旨批准。因此,很有必要再附一片。

  張之洞匆匆結束散步,走進書房,又拿起筆來。正要動筆時,關於東鄉之案的另一方面的情況突然浮出腦海。而這,又恰恰是這幾年來無論定案,還是複審時都被各方忽視了。張之洞在四川時就聽說過,前兩天楊銳、何燃、黃奇祥也說到了。原來,此案發生前還有這樣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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