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孫皓暉 > 大秦帝國四 | 上頁 下頁 |
| 二四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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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八,山出口。山者,溝壑峁峰之象也。尋常人所謂「山口」,說得是進出山巒的通道。可名家偏說,此等「山口」出於人口,並非真正山口;故此,「山口」非山口,山口當是山之出口,譬如火噴(火山)之口、水噴(山泉)之口,聲應(回聲)之口,皆謂「山出口」也。 其九,輪不碾地。常人皆知,車行於地,車輪非但會碾在地上,而且會留下深深的轍印。可名家偏偏說,車行於地,輪子並不碾在地上。其理由是:輪為全物,所碾部分乃輪之些許一點也;地為全物,被碾者乃些許一點也;碾地之輪非「輪」,被碾之地非「地」,故此輪不碾地也。 其十,目不見。眼睛能看見物事(盲人除外),這是誰也不會懷疑的事實。可名家偏偏卻說眼睛看不見東西,豈非咄咄怪事!公孫龍子的理由是:暗夜之中,人目不見物;神眠之時,人目亦不見物(熟視無睹),可見目之不能見物也;目以火(光線)見物,故目不見,火(光線)見物也;目以神(注意力)見物,故目不見,神(注意力)見也。 十一,指不至,至不絕。常人看來,只要用手指觸摸某件物事,也就知道了這件物事的情形。這便是尋常士子學人們所謂的「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也就是說,常人總以為只要看見了(視)接觸了(察)物事,自然便知道了這件物事的形狀體貌(外觀)與其屬性(意),從而能夠對物事命名。可名家偏偏說,常人這種認知事物的方法是錯誤的,人即使接觸了某件物事,也不能完全知道這件物事(指不至);即使為某件物事定下了名稱,也不能完全知道這件物事的全部(至不絕)!名家在這裡說的「至」,不是「到達」,而是「窮盡」之意。用白話說,「指不至,至不絕」便是,接觸了事物不能窮盡事物,命名了事物同樣也不能窮盡事物。這是「二十一事」中最具思辨性的命題之一,名家大師公孫龍子甚至特意作了一篇《指物論》來闡發他的見解。 十二,龜長於蛇。蛇比龜長,成體尤其如此,這是人人皆知的常識。可名家偏說龜比蛇長,不能不令人愕然!其理由是:龜有大小,蛇有長短,大龜可以長過短蛇,故雲龜長於蛇也。名家大師惠施從此出發,生髮出一大篇常人難以窺其堂奧的辨物之論:「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天與地卑,山與淵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與小同異,此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謂大同異。南方無窮而有窮。連環可解也。汜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十三,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矩者,曲尺也。規者,圓規也。常人皆知,曲尺是專門用來畫方的,圓規是專門用來畫圓的。連荀子在《賦》篇中也說:「圓者中規,方者中矩。」可見方圓規矩非但是常人常識,也是學家之論。可名家偏偏說:曲尺不能畫方,圓規不能畫圓!名家的說理是:「方」與「圓」都是人定的名稱,既是名稱,便有共同標尺(大同);而規、矩所畫之圓之方,事實上卻是千差萬別(大異);是故,矩所畫之方非「方」,規所畫之圓非「圓」;所以說,矩不能畫方(「方」),規不能畫圓(「圓」)。 十四,鑿不圍枘。鑿者,卯眼(榫眼)也。枘者,榫頭也。榫頭打入,榫眼自然便包圍了榫頭。這是誰都懂得的事理。可名家偏偏說,榫眼包不住榫頭!名家的理由是:榫頭入榫眼,無論多麼嚴實,都是有縫隙的;否則,榫眼何以常要楔子;是故,鑿不圍枘也。 十五,飛鳥之影未嘗動也。鳥在天上飛,鳥兒的影子也在動。這是三歲小兒都知道的常識。可名家偏說,飛鳥的影子是不動的!公孫龍子的說法是:「有影不移,說在改為。」意思是說:鳥影不動。飛鳥與影子總是在某一點上,新鳥影不斷生成,舊鳥影不斷消失,此謂影動(改為)之錯覺也! 十六,簇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射出的箭頭在疾飛,這是誰都看得見的,常人沒有人會說箭頭不動。可名家卻說,疾飛的箭頭既不動(不行)也不停(不止)!令人驚歎的是,名家此說與稍早的古希臘學者芝諾在遙遠的愛琴海提出的「飛矢不動」說幾乎如出一轍!芝諾的理由是:一支射出的箭在飛,在一定時間內經過許多點,每一瞬間都停留在某一點上;許多靜止的點集合起來,仍然是靜止的,所以說飛箭是不動的。而中國名家的說理是:疾飛之箭,每一瞬間既在某點又不在某點;在某點便是「不行」,不在某點便是「不止」,故雲飛矢不行不止!與芝諾說理相比,既在又不在(不行不止),顯然比純粹「不動」說深邃了許多。 十七,狗非犬。常人觀之,狗就是犬,犬就是狗,一物二名而已。可名家卻說,狗不是犬!周典籍《爾雅·釋畜》云:「犬未成豪曰狗。」也就是說,犬沒有長大(豪)時叫做狗。公孫龍子由此說理:二名必有二物,狗即「狗」,犬即「犬」;狗不是犬,犬亦不是狗;非大小之別也,物事之別也。 十八,黃馬驪牛三。驪牛者,純黑色牛也。在常人看來,一匹黃馬與一頭黑牛,顯然便是兩物。名家卻說,一匹黃馬與一頭黑牛是三件物事!公孫龍子的理由是:黃馬一,黑牛一,「黃馬黑牛」名稱一,故謂之黃馬黑牛三。這與「雞三足」乃同一論戰命題。 十九,白狗黑。白狗是白狗,黑狗是黑狗,這是常人絕不會弄錯的事。可名家偏與常識唱對台,說白狗可以是黑狗!理由便是:狗身有白曰白狗,狗身有黑曰黑狗;今白毛狗生黑眼睛,同為狗身之物,故白狗也是黑狗。墨子當年為了批駁此論而先解此論,在《小取》篇推論解說:馬之目眇(瞎),謂之馬眇(瞎馬);馬之目大,而不謂之馬大。牛之毛黃,謂之牛黃;牛之毛眾,而不謂之牛眾。據此推論:狗目瞎可叫做瞎狗,狗目黑自然可以叫做黑狗也。 二十,孤駒未嘗有母。無母之兒為孤兒,無母之駒為孤駒。然無論孤兒孤駒,都是曾經有過母親的。這是常人毫不懷疑的事實。但名家卻說,孤駒從來(未嘗)沒有過母親!理由便是:「孤駒」,物名也,母死謂「孤駒」,母未死不謂「孤駒」;但為「孤駒」,一開始便沒有母親;故雲,孤駒從來沒有母親。 二十一,一尺之椎,日取其半,萬世不竭。一根木杖用刀攔腰砍斷,每日從中一半一半砍去,砍不了幾日便砍無可砍,木杖自然也就不存在了。這是常人都知道的事理。名家卻說,即或一尺長的木杖,每日取一半,萬世也分割不盡!理由便是:物無窮盡(物不盡),一尺之椎本身有盡,然不斷分割(取),便成無盡也。 到了戰國中後期,公孫龍子成為名家最有名的大師。這公孫龍子非但對「二十一事」大有增補,更獨創了「離堅白」(石頭的「堅」與「白」是可以分離的)、「白馬非馬」等論戰題目。因了「二十一事」已為天下熟知,所以公孫龍子後期的這兩個命題便沒有列入「二十一事」之中。雖然如此,卻也同樣是名家的重要命題。 卻說公孫龍子率一班追隨者遊歷天下處處求戰,竟日漸大成勢頭。許多名士即或不贊同名家之說,卻也公然欽佩公孫龍子學問。這年來到邯鄲,平原君邀得信陵君與幾個名士與公孫龍子席間論戰,恰恰便有當世兩個最負盛名的顯學大家——荀子與孔子第六代孫孔穿。孔穿自恃大儒,不屑與公孫龍子辯駁那些雞零狗碎偏離大道的雜說,只淡淡笑道:「白馬非馬,異說也。公孫子若棄此說,孔穿便拜足下為師耳。」 「足下大謬也!」公孫龍子昂昂然道,「吾之成名,惟因白馬非馬之辯也!果真棄之,何以教人,何以為足下之師?」 「豈有此理!」孔穿頓時張紅了臉。 「無理者,足下也!」公孫龍子笑道,「足下欲拜人為師,無非因才學不如人也。今足下要我棄立身之說,猶先教誨於我而後再求教於我,豈非無理也!再說,白馬非馬之說,當年孔子也曾用之,足下何以羞於受教耳?」 「子大謬也!先祖幾曾有過此等邪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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