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伯庸 > 顯微鏡下的大明 | 上頁 下頁
九〇


  張萬益把劉景高從趙氏閨房裡拎出來,氣哼哼地往成都拽。齊表還要把涉案四人帶走,可王仲傑出面解釋,說案子已經銷了,要不我派他們去成都府解釋一下吧。

  於是在十一月二十六日,陶成和陳佐分別派了堂侄陶田、父親陳春,會同張萬益、齊表、劉景高先去成都。陶、陳、劉、王四人承諾晚一日即至。

  這一行人抵達大安門內,陳春、陶田主動花了六分銀子,在一戶叫王台的酒家裡買了一壇酒,請劉景高、齊表、張萬益喝。喝完以後,這一行人來到鐵五顯廟街,尋了一處旅店投宿。到了二十七日,劉、齊、張三人來到承流坊下,等著陶成他們到來。

  這時劉永敖,就是拘捕張萬益母親的那個水夫,跑過來,責問劉景高為何這麼晚才回來,從成都到彭縣也就一天路程,你拖延了整整一個月。劉景高面不改色地解釋,說那些人犯俱各有事,我得等人湊齊了,才好回來繳牌。

  劉永敖說我為了你這事,幾次被上司責問,你得賠我點人情。劉景高本不想給,可是他的歇家張萬益堅持讓他給,他只好從陳佐賄賂自己的銀兩裡分出四分,給了劉永敖。張萬益表示為了你的事我媽也去牢裡待了幾天,你看著辦。劉景高只好又吐出兩錢五分,算是給章氏壓驚。

  劉景高打點完這些人,繼續站在承流坊下等。可左等不來,右等不來,陶、陳、劉、王都不見蹤影。他起了急,只好再返回彭縣,繼續催提。那四位卻一點不急,反正杜山那邊也打點好了,糧食都補繳了,再拖幾日,一俟糧食入了府庫,賬簿一平,這事便能抹個乾淨。

  擺平了劉景高,這幾個人松了一口氣,覺得有驚無險,這趟麻煩算遮過去了。可陶、陳二人萬萬沒想到,在這個節骨眼上,手下那兩個閑漢卻壞了事。

  前面說了,他們四個人合資替杜山還了那筆糧食,其中劉本敖、王廷用各出了五石。這倆貨平時只吃不吐,這次被迫割肉,簡直心疼到不行,覺得必須從別處找補回來。於是他們倆又跑去恐嚇王廷美,說他犯了侵收紙銀的重罪,訛了三錢五分銀子、價值六錢的十二斤茶葉、價值三錢七分的八鬥黃豆。

  要說王廷美也挺無辜的,好好在戶房幹著,只因為被人懷疑是杜山的幕後推手,便被打入監牢,吃了幾天牢飯,還被劉本敖、王廷用幾個宵小反復敲詐,出血甚多。

  泥人也有土性。王廷美憤憤想到,你們不是懷疑我唆使杜山去告狀嗎?行,爺這次就親自去告一回!他徑直跑來成都府,把陶、陳二人強迫杜山承認誣告,又找了三個人替他補糧的勾當,一股腦全說了出來。

  這次接狀的,仍是直堂吏楊漢采。他一看,咦,這案子有點眼熟,好像是之前那樁久提人犯不到的杜山案後續。楊漢采覺得這事自己沒法自專,上報給了知府蔣宗魯。蔣知府一看,好嘛,錢糧這麼大的事,你們都敢肆意篡改挪移,還有什麼事幹不出來?簡直視《大明律》如無物!

  蔣知府異常震怒,親自做了批示。仍由楊漢采寫了一張牌票,派人再去彭縣提人。這一次成都府派的是正經差吏,而且要即提即走,不得耽擱。

  這麼大動靜,成都府內部先傳了遍。鄢乾很快聽說蔣知府震怒,非常驚慌。倘若劉本敖把行賄之事說出來,自己必然不保。他猛然想起,劉本敖給自己的賄銀三兩七錢還扔在辦公室,趕緊跑回去拿。

  拿到了銀子之後,鄢乾不知該怎麼處理。他思前想後,居然想出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計策。他趁著晚上公廨無人,偷偷把這封銀子扔到戶房黃德的桌子上,要行栽贓嫁禍之事。

  黃德原本出於好意,沒去舉報,卻沒想到農夫碰到了蛇,反而要被鄢乾陷害。好在黃家有一個親戚黃春童恰在附近,看到有人影扔下銀子在老爺桌上就走,心中生疑,緊追過去連問是誰。鄢乾不敢回答,只得悶頭跑,跑到庫樓下面時,一不小心,自己頭上的吏巾掉落在地。

  吏巾不是頭巾,是吏員專用的軟帽,平頂露額,正中一道折,背面一對烏紗帽翅。這種帽子的主體是庶民樣式,但又多了一對官員用的帽翅,正好符合吏在官民之間的地位。

  黃春童當即把這吏巾撿起來,連同那一封銀子送到戶房收好,然後把黃德叫過來。黃德一看,便知道是怎麼回事。他對鄢乾再無什麼愧疚之心,把這兩樣東西直接交到了知府蔣宗魯手裡。

  蔣知府聞言,立刻派人將鄢乾收押審問。這個鄢乾別看只有十六歲,心思卻頗歹毒,自己都已經陷進來了,還要胡亂攀咬,說陳佐的父親陳春送了楊漢采白銀七錢五分云云,結果這謊話當場被揭穿。

  蔣知府把鄢乾收在監獄裡,又追了一道牌票到彭縣,叮囑務必拿涉案人員到府。

  兩道知府親發牌票相繼抵達,在彭縣的影響力堪比炸彈。這一次再無僥倖,陶成、陳佐、劉本敖、王廷用以及陶田、陳春等人,乖乖被解到了成都府。

  成都府調來杜山、王廷美的訴狀,一一審問,很快把所有的事情都審了個清楚。陶、陳、劉、王四人要挾杜山自承誣告之事;劉、王二人誣告訛詐王廷美之事;劉本敖賄賂鄢乾之事;劉本敖等賄賂劉景高阻撓公務之事;陶、陳將四個解戶捏成一戶欺騙胡知縣之事;陶、陳二人敲詐六十二個解戶之事;甚至連劉本敖、王廷用兩人買閑,王廷美越次爭參等舊事也被翻了出來。

  蔣知府沒想到,區區一件解糧案,牽扯出這麼多隱情。若無上官庇護,這些人豈能在彭縣如此囂張?他立刻發下一道措辭嚴厲的文書,責令彭縣主簿王仲傑來府上問話。

  其實蔣宗魯並沒打算把案子辦到主簿這一級,彭縣知縣、縣丞一直空缺,主簿再落馬,縣裡群龍無首了。所以他在文書裡還特意說了一句「如查無干,即放供職」。

  可王仲傑的心理素質實在太差了。陶、陳等四人被解往成都府以後,他惶惶不可終日。蔣宗魯的文書一送到,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嘉靖二十九年十二月初三夜裡二更時分,堂堂的彭縣主簿王仲傑居然繞過成都府派來的耳目,翻過衙門後牆跑了。

  這可真是多少年都沒出過的奇聞。

  成都府沒奈何,只好先把其他相關人等拘押起來,解送府上。

  又是一輪審下來,把陶、陳等人多年來敲詐勒索的一樁樁事情全抖摟出來,王仲傑庇護縱容刁吏的事情也被相繼揭發。這個彭縣小利益集團的積年齷齪,終於被完全掀開。

  等到了這樁案子審結之時,一共有十八個人被判刑。除了陶、陳、劉、王四名主犯之外,還有那四個未完解糧的解戶,那三個自願替杜山贖買的百姓,彭縣主簿手下的幾個小吏,成都府先後派去彭縣提人的幾個防夫、快手、水夫,包括陪劉景高睡覺的趙氏八兒、受賄栽贓的鄢乾、被劉景高連累的歇家張萬益,連苦主杜山與王廷美,都被關起來了——他們倆一個解糧未完,一個當初賄賂主犯越次進入戶房,這些罪行不會因為他們是受害者而免除。

  所有涉案人犯裡,最無辜的要數那位戶房老吏黃德。他雖然舉報有功,可在審理中發現,他當初聽見鄢乾徇私的要求,沒有及時報官,也要判罪。

  這件案子雖然涉事甚繁,但內情不算複雜。很快成都府推官便宣佈了判決結果:陶成、陳佐兩人,杖一百,徒三年,而且要先在衙門前站枷號一個月,以儆效尤;劉本敖罪減一等,杖八十,徒兩年;王廷用再減一等,杖七十,徒一年半。不過劉、王二人最終免去了杖刑,代價是發配到附近的衛所,終身充軍。

  趙氏八兒、杜山、劉景高、張萬益等十幾個人,分別判處杖八十,但允許用錢糧折免。只有王廷美和黃德,他們雖然犯律,但情節輕微,態度又好,蔣知府法外開恩,將他們無罪開釋了。

  至於鄢乾,他先被判杖八十,然後被褫奪了候缺吏的身份,革役為民,這輩子也別想做官吏了。

  這個判決,應該說是很公允的。畢竟案子裡沒鬧出人命,涉案金額也不大。人犯們忙來忙去,都是幾分幾錢地摳著銀子,最大的一筆贓款,也不過陶、陳向那六十二個解戶索要的四兩九錢六分……

  有意思的是,在這份檔案後,還附了一份「照出」。

  「照出」裡開列的,是犯人需要承擔的訴訟費用——術語叫紙銀——以及各種贓銀的最終去向,每一個人都不一樣。比如鄢乾、黃德等人,得掏紙銀二錢,其他彭縣犯人要掏紙銀一錢。「照出」裡還特意寫明,劉本敖賄賂鄢乾的那三兩七錢銀子,由黃德上繳,充入府庫。

  一干費用,算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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