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馬伯庸 > 顯微鏡下的大明 | 上頁 下頁 |
| 九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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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在逃的犯人,只有一個前彭縣主簿王仲傑。這位腿腳挺靈便,比香港記者跑得還快,出逃之後,成都府一直沒逮住他。蔣知府沒辦法,給王仲傑的原籍西安府行了一道公文,提請當地有關部門注意,一發現他的蹤跡,立刻拘拿。至於後來到底王仲傑有無歸案,這個就實在不知道了。 縱觀這一樁彭縣窩案,案情一點也不曲折離奇,也沒什麼詭譎兇殘的情節,動靜只限成都一府一縣。但它相當具有代表性,我們從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明代胥吏們的日常生態。 從戶房的算手到府衙的防夫,從公堂上的皂隸到奔走鄉間的快手,只要有那麼一點點權力在手,他們便會挖空心思,在每一個細處尋租,從每一件政務裡訛詐。更可怕的是,這幾乎已成為一種不假思索的習慣。陳佐得知胡知縣查侵欺案時,第一反應不是惶恐,而是借機敲詐杜山;劉景高奸宿之餘,還不忘問劉本敖討要零花錢;劉本敖、王廷用補交了賠款之後,一定要再勒索王廷美來找補;就連負責催促牌票的小角色劉永敖,見到劉景高回成都之後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問他討要辛苦費。 整個案子裡,充滿了小人物揮舞著小權力的身影。 胥吏之害、之貪,在這麼一件普通案子裡可謂表現得淋漓盡致。 這是一種細緻無聲而又無處躲藏的恐怖,驅之不盡,揮之不去。你的生活,隨時可能處於威脅之中;你辛苦積攢的錢糧,隨時可能被啃噬。這個案子,被蔣知府雷霆萬鈞地打滅了,可陶成、陳佐這樣的胥吏,在全國每個地方都有。他們密密麻麻地攀附在各地府縣的底層,肆無忌憚地剝害生民。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杜山那麼好的運氣。 所謂青之末,即指於此。 按照慣例,最後還是要說說史料來源。 這個案子,是我在《四川地方司法檔案》裡翻出來的,編號九十一號。這套資料特別有趣,它以《明嘉靖年錢糧冊》和《四川各地勘案及其他事宜檔冊》為基礎合編而成,裡面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至三十年在四川布政司各地辦理的案子,一共九十八件。按照規矩,地方辦完的每一件案子,都要提交布政司留底,因此得以保存下來。 檔案裡收錄的,全是當時官府判決的司法文書原件。四川的司法官吏們的態度很嚴謹,每一份案卷記錄都非常詳盡,細節充實,很多案情經過跟寫小說似的。本文裡提及的細節,不是筆者腦補,而是皆來自這些記錄。比如鄢乾在布政司衙門前的洗墨池街遇到黃德,有地點,有對話,有心理活動,看似小說,其實是出自當時的供狀。 這些案子都不是大案,案情也不曲折,但我們從中可以看到四川官吏、平民的日常生活、經濟物價、風土人情,甚至還能看到很多當時社會上的潛規則。不記得19世紀哪位法國小說家說過,想要瞭解一個社會的形態,去法院裡坐幾天就夠了,那裡是最容易看到人生百態的地方。《四川地方司法檔案》也有相同的功效。 感謝那些保留下《四川地方司法檔案》並做了點校的學者,大明底層社會的鮮活,就藏在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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