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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


  ▼第五章 帝國一角的繁榮性崩塌

  曾經有人滿懷感情地如此讚頌後湖黃冊庫:「天下黃冊,該載戶籍、事產,實國家重務,億萬載無疆之根本也。」

  大明的治政國策,乃是以貯存其中的版籍檔案為基礎,說這裡是「國家重務」,不算誇張;而歷代皇帝對於這個庫房的重視程度,亦當得起其「萬載根本」的地位。

  可如此重要的一處機構,從初建之時起,便面臨著一個離奇的窘境、一個多少仁人志士為之困擾的千古難題:

  沒錢。

  更準確地說,是戶部從來沒有編列過相關預算。在朝廷的賬本上,從來沒有這麼一筆「後湖黃冊庫開銷」的支出。

  這可真是離奇了。朝廷這麼重視後湖黃冊庫,怎麼會不撥款呢?

  藏書的花費沒有養兵那麼誇張,可是庫閣冊架的日常修葺、管庫人役的吃喝拉撒、器具船舶的購買整治、官吏監生的薪俸廩米,這都是要花錢的。更別說每十年一次的駁查,幾百人在島上起居消耗,開銷更是巨大。

  後湖黃冊庫自己不是生產部門,朝廷不給錢,日常工作怎麼展開?

  這事,得怪大明的總設計師朱元璋。

  農民出身的朱元璋有他務實的一面,也有一拍腦袋異想天開的時候。在戶籍制度的設計上,他深諳基層弊端,手段施展得極有節奏,不出二十年便完成了前朝所未能完成的版籍大業。可到黃冊庫建立之後,一涉及錢,他卻變得很天真。

  朱元璋覺得,如果單獨為黃冊庫編一筆預算,會導致開支總數上升,這筆負擔最終會落到底層農民身上。他一拍腦袋,想到了個好主意。

  在黃冊庫投入運營之後,朱元璋是這麼安排的:所有的官員和監生相關支出,由國子監負責,如果不夠,則由都稅司以及江寧、上元二縣補足;紙墨之類的文具支出,由刑部、都察院負責,不夠的話,再由應天府補足;房屋、冊架、過湖船隻、桌椅板凳之類,由工部負責添造修理;至於其他瑣碎支出,則由戶部負責。

  一處花費,居然要七八個中央和地方各個衙門來養活。

  朱元璋是這麼想的:每個衙門的經費,肯定會有結餘。把七八個衙門的結餘匯總起來,便可以在不增加支出的情況下養活黃冊庫。一不至於浪費各衙門的余錢,二不至於再從百姓身上征斂,多完美。

  可稍有財務經驗的人都知道,這個看似完美的結構,運轉起來有多麼可怕。

  任何一個部門,在不涉切身利益的事情上都會消極怠工,所以KPI必須和他們的職責相對應。戶部和國子監負責的部分還好,畢竟是本管業務。像刑部、都察院、都稅司之類的機構,跟黃冊庫關係不大,憑什麼每年給你錢啊?

  朱元璋在世之時,這套「吃百家飯」的制度尚能有效運轉。等到他一去世,各部門便互相推諉起來。

  當初洪武爺制定的財務政策裡,有這麼一個「不敷」——意思是不夠花——的規定:國子監的錢不敷,就從都稅司和江寧、上元二縣調撥;如果刑部、都察院的錢不敷,就從應天府調撥。這麼設計,是因為每個部門每年的結餘款是不固定的,萬一不夠用,還有下家可以支應,總歸有人托底。

  朱元璋想得挺好,可他沒預料到,這個卻成了官僚們的一個完美藉口。

  官老爺別的不擅長,最擅長踢皮球。你想要經費?對不起,本部囊中羞澀,不敷開銷。按洪武爺的規矩,您還是去別的部門問問看吧。

  尤其是到了永樂遷都之後,這種情況變得更加嚴重。

  正管衙門都去了北京,偏偏後湖黃冊庫沒有搬遷,還留在原地。於是負責供養它的那些部門,便從戶部、刑部、工部、都察院變成了南京戶部、南京刑部、南京工部、南京都察院……

  這套政府班子徒具中樞虛名,除了戶部還管著南直隸錢糧之外,其他部委的權勢連地方衙門還不如,對待黃冊庫這個拖油瓶的態度,自然更差。

  連南京國子監,都忍不住跳出來,給黃冊庫移了一道公文:「本監惟供給監生。」意思是,監生的費用我們承擔,其他的可不管,你們自己想轍吧。國子監還來回扯皮,一會兒直接給米,一會兒折成銀錢,總之給得極其不痛快。

  南京部委足球隊高舉著「不敷」這面大旗,開始了精妙的傳球。國子監推給都稅司,都稅司推給江寧、上元二縣;戶部推刑部,刑部推都察院,都察院推應天府,應天府呢,自然也往下甩鍋,又推給下轄的江寧、上元二縣。

  供養黃冊庫的費用,被一層層挪移轉嫁,最終盡數落到了江寧、上元兩縣頭上。這兩個縣就在南京城外,離後湖最近。兩縣實在是推無可推了,只能含淚把負累扛下來,向基層征派。

  這下子可苦了這兩縣的老百姓。

  冊籍有紙張筆墨支出,看守有匠工支出,修繕維護建築有磚石支出,駁查有書算支出,還有炭食藥等閒雜支出。而且,島上幹活的匠役民夫,由兩縣抽調充任,筆墨茶菜炭紙等諸項支出,由兩縣辦稅承擔,連祭祀湖神所用祭品,都需要兩縣官府購買三牲。

  甚至監生所用肉食,都是由都稅司派遣專人在兩縣路上巡檢,看到趕豬進貨的屠戶就上前強行抽稅,趕走幾頭——你還別小看這個稅,後湖三天就得用二百三十斤肉,可想而知這稅有多重。

  如果只是日常開銷,兩縣咬咬牙也能熬過去。但每十年還有一次大規模的駁查,這期間產生的費用,比日常支出要翻幾番,同樣也得兩縣扛大頭。

  這比天塌下來還可怕。

  咱們前文講過,從宣德年開始,駁查時間越來越長,從起初三個月到六個月、一年乃至數年不完,成本也是直線上升。每次駁查一開始,江寧和上元兩縣真是連想死的心都有。

  拿正德九年(1514年)的駁查舉個例子。

  當期黃冊自正德八年十一月開始駁查,至九年五月,一共查出十四萬戶黃冊有問題。

  在這一年裡,從上元、江寧兩縣雇用了書手四十人,每個月工食銀一兩五錢;冊夫四十人,每月工食銀九錢;紙四萬八千張,筆兩千支,墨十斤,以及官員七人、監生兩百人的各項茶菜炭藥的日常開銷……總計是一千四百兩的開支。

  聽著是不是還好?雖然超期,但畢竟在半年之內完工了嘛。

  但你得知道,這半年查完的,僅僅是整個南直隸十八府州的黃冊。它們分佈在南京周邊,最先運抵。至於北直隸和十三布政司的黃冊,在路上還沒到呢。

  光一個南直隸,就要半年時間、一千四百兩的駁查成本。全國得花多少時間?用多少銀子?成本妥妥超過一萬兩。

  上元縣有一百九十五個裡,江寧縣有一百零五里,兩縣合計三萬三千戶稅基,哪裡扛得下這麼重的負擔?更過分的是,黃冊庫的費用屬於雜泛徭役和雜稅,兩縣的正役正稅並不因此而減免,負擔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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