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馬伯庸 > 顯微鏡下的大明 | 上頁 下頁 |
| 五〇 |
|
|
|
宋代的戶籍制度:宋代戶籍有主戶、客戶之分。主戶,又稱稅戶,指有田產、稅錢或家業錢的民戶,根據地域、田產的不同,分為五等,使之在負擔差役、雜稅等方面有所區別。上戶承擔重難差役,中下戶承擔較輕的差役。客戶,也稱佃客,指沒有土地、常居主人之家、為人傭耕的佃農。官府出於徵發勞役的需要,將客戶也登記在冊。坊郭戶和鄉村戶大約始于宋朝初年,其實就是城鎮戶口和鄉村戶口。兩種人交的稅不一樣,城鎮戶口又有錢的,就要交更多稅。不管是城鎮戶口還是鄉村戶口,都有主戶和客戶之分。主戶是城市裡的有房一族,客戶則是租人家房子、店面的那些人。 一個政權掌握的戶籍數據越詳細,天下就越透明,統治也越穩定。 因此我們會看到,歷代王朝肇造,皇帝要做的第一件事,永遠是統計天下,修造版籍。這事搞不定,啥也幹不了。 不過建戶籍這事吧,說難不難,說容易也不容易。 戶籍檔案有一定的繼承性。如果你前頭趕上一個靠譜政權,規則設計完備,資料保存完整,能省不少事。比如劉邦,有現成的秦法可以參考,又有蕭何保留下來的秦檔,很快便能進入狀態;司馬炎運氣更好,魏、蜀、吳三國皆襲用漢制,三分歸晉之後,三家戶檔可以直接合併;大唐之前,有隋朝幫它「大索貌閱」,收拾流民和隱藏戶口;大宋之前,後周已把基層建設得差不多了,趙匡胤黃袍加身,照單全收便是。 跟這些幸運兒相比,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可就沒那麼好的運氣了。 因為他要面對的,是奇葩前任留下來的一個大爛攤子。 元代是一個非常奇葩的朝代,它的戶籍體系叫作「諸色戶計」,以繁複而著稱。有按職業分的,如軍戶、民戶、匠戶、鹽戶、窯戶、儒戶、打捕戶、樂戶、織戶、采珠等等;有按貢賦內容分的,如薑戶、藤花戶、葡萄戶;有按照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等宗教信仰分的;還有為了服務于貴族而設立的投下戶、怯憐口戶;再往下細分,還能分成草原兀魯思封戶、五戶絲食邑戶、投下私屬戶、投下種田戶等等;甚至還會細分到負責侍奉貴族老年生活的養老戶,負責供養皇親國戚的江南鈔戶,給公主和王妃當嫁妝的從嫁民戶,隸屬於寺院的永業戶;等等。 順便一說,同一類戶籍下面,還按財產數量分為九個級別。 再順便一提,不同類別的戶籍,歸屬不同的管理機構,沒有統一的協調機制。比如探馬赤軍戶歸奧魯官管理,匠戶歸戶部管理,僧道戶歸宣政院管理,投下戶則是不同的宗王貴戚私有之物,江南鈔戶名義上歸戶部管,稅收卻要上交諸王與駙馬們。 在沒發明電腦的年代,想把如此錯綜複雜的戶籍體系理清楚,就是一百個耶律楚材也沒辦法!忽必烈在中統元年(1260年)曾經試著搶救了一下,立了十路宣撫司,定戶籍科差條例。可這種種錯綜複雜的關係,讓他這次「閱實天下」的目的沒有實現,反而弄得更亂了。 跟繁複的戶籍體系相對應的,元代的戶籍管理也極其簡單粗暴。 馬可·波羅在遊記第二卷裡,講過一段他在杭州的見聞:「每家的父親或家長必須將全家人的名字,不論男女,都寫好貼在門口,馬匹的數目也一樣要載明。如有人死亡或離開住所,就將他們的名字勾去,如遇添丁,就加在名單上。」 雖然他是以讚賞的口氣來描述的,但讓秦漢唐宋的戶籍官吏看到這個場面,能吐出一口血:這管事的得多懶多糙,才會這麼幹啊! 這還是在一線城市杭州,其他地方更不敢想像了。所以元代的戶籍管理,其實算得上放養。 如此破爛粗放的一部機器,一直磕磕碰碰地運轉了百年。元末戰亂一起,它便徹底趴窩崩潰。用史書上的話說就是:「元季喪亂,版籍多亡,田賦無准。」 【注釋】元季喪亂,版籍多亡,田賦無准:據《明史·食貨志》所載,元朝末年時局動盪,多死傷禍亂之事,官方的戶籍和田畝賬冊多有亡佚,賦稅徵收沒有根據。據《明實錄》所載,直至洪武十四年十二月的最後一天,朝廷才統計出全國人口的數字。 蒙古人拍拍屁股,跑回北方草原放牧去了。前來接盤的朱元璋,可發了愁。他望著那一堆冒著狼煙的機器殘骸,蹲在地上歎了口氣:這飯啊,夾生了。 元代戶籍實在太亂,大明根本不可能全盤繼承;可徹底拋開另起爐灶,難度也極大。廢棄不是,繼承也不是,朱元璋面對這個複雜局面,只能摸著石頭過河,一步一步試探著來。 早在洪武元年(1368年),他在南直隸諸府和江西三府搞過一個叫作「均工夫」的試點制度。規則很簡單,按田地數量征賦役:每一頃地,出一個壯丁,農閒至京城服三十天徭役。如果田不夠一頃,可以幾家合出一丁;如果田多人少,也可以出錢雇佃農去服役。 這是一個無奈的折中做法。因為那時老百姓跑得到處都是,沒有戶籍來制約。官府乾脆不按人頭徵稅,而是把賦稅折到田裡。你人可以跑掉,但土地總跑不了吧? 除此之外,朱元璋在洪武元年還發佈詔書說:「戶口版籍應用典故文字,已令總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軍民之間者,許令官司送納。」這是在向民間徵集散落的元代戶籍殘本。緊接著,第二年,朱元璋又宣佈:「許各以原報抄籍為定,不許妄行變亂。」 【注釋】戶口版籍應用典故文字,已令總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軍民之間者,許令官司送納:戶籍賬冊還是有根有據為好,朕已下令總兵官注意徵收元時戶籍殘本,或者它們已經失散於軍、民之間,如果能找到的話,允許地方官府送交上來。 許各以原報抄籍為定,不許妄行變亂:每個人的戶籍必須以原先的戶籍為准,不得擅自改變。萬曆年間,《大明會典》重申,所有軍人、農民、驛站工作人員、鹽場工人、醫生、天文星象觀察者、工匠、樂工,都不可以擅自轉行。如果偷偷改變戶籍記載的職業,想換輕鬆工作的,抓住你就要打八十杖。 你在元代是什麼戶籍,現在還是什麼戶籍,別自己亂改。在新戶籍建起來之前,權且用舊戶籍管著,先把人攏住了再說。 無論是「均工夫」還是「原報抄籍」,都只能臨時救個急。真正想讓大明長治久安,還得儘快把新的戶籍體系建起來才行。朱元璋手下有一位大臣叫葉伯巨,他把這個道理說得特別直白:「夫有戶口而後田野辟,田野辟而後賦稅增。」 為此朱元璋輾轉反側,到處開會調研,最後還真讓他尋到一個辦法。 甯國府有個叫陳灌的知府,在當地搞了一個戶帖法,成效斐然。朱元璋深入研究了一下,覺得這個建戶籍的法子特別好,又是經過實踐檢驗的,完全可以作為樣本在全國推行。他決定拿來先用用看。 時間很快推移到了洪武三年。 洪武三年對大明來說是個特別重要的年份。在這一年,朝廷相繼出臺了各種政策,重修了官員殿陛禮法,制定了王府官制、五等勳爵,明確了明代科舉的框架。一個新生政權,正緩緩走上正軌。 在這一年的十一月二十六日,朱元璋頒佈了一道聖旨,鄭重宣佈戶帖制在全國推廣上線。 「戶帖」這個詞不是明代原創的,它最早見於南齊,在南北朝至唐宋的史料裡時常可見,是一種催稅到戶的術語。不過在明代,這個「戶帖」的內涵卻變得很不一樣。 不光內涵不一樣,連口氣都變了。 朱元璋的這道聖旨,在中國的皇家文件裡極有特色。要知道,一般的聖旨正文,在皇帝形成意見之後,都會交給專家潤色一番,使之駢四儷六、辭藻雅馴,看起來高端大氣上檔次。而朱元璋的這份「戶帖諭」,卻是一篇原汁原味的「口諭」。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