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馬伯庸 > 顯微鏡下的大明 | 上頁 下頁 |
| 四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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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長的中原爭霸期間,項羽就像是一尊浮在空中的無敵戰神,每一次揮動武器,都把劉邦伸過來的藤蔓砸得粉碎。可這些藤蔓的根部緊緊吸附於大地,源源不斷地從土壤裡榨取營養,一次又一次重新生長,伸展,糾纏,韌勁十足。 慢慢地,戰神開始疲憊,藤蔓的數量卻有增無減。它們被打斷了無數次,可總能捲土重來。戰神想落在地上喘息片刻,卻驚訝地發現早已無立足之地,四面八方都被藤蔓密密麻麻地爬滿……接下來的故事,人人皆知。 如果說那些名將是藤蔓的枝,那麼蕭何就是藤蔓的根。 「鎮國家,撫百姓,給饋餉,不絕糧道。」這是劉邦給蕭何做的工作總結。這些工作沒有衝鋒陷陣那麼華麗激烈,也沒有運籌帷幄那麼驚豔燒腦,只是無休止地和數字搏鬥的瑣碎。它沒法保證漢軍在戰場之上連戰連捷,但可以讓漢軍在戰場之外始終不敗。 【注釋】據《華陽國志》所載,劉邦「自漢中出三秦伐楚」之時,「蕭何發蜀漢米萬船而給助軍糧」。蕭何這位同志不僅負責了信息搜集工作,還擼起袖子把收稅、後勤的活都給幹了,打仗的錢也都是他弄來的。所以最後,劉邦說他是首功之臣。 於是項羽百勝而後一敗,劉邦百敗而後一勝,江山遂告易手。 劉邦對這一切,看得非常透徹。他稱帝之後,論功行賞,把負責後勤工作的蕭何排在了首功。 若沒有蕭何當初從咸陽果斷運出的那一大批無人問津的檔案,這種奇跡般的運營效率簡直無法想像。善戰者無赫赫之功,這些不顯山不露水的戶口版籍,才是真正的第一功臣。司馬遷為蕭何這個行為做了總結:「漢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戶口多少、強弱之處、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圖書也。」 當然,這些咸陽老檔也並非萬能。 秦末戰亂時間太長,以致中原凋敝不堪。劉邦在自己下的詔書裡承認:「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這個「名數」,顏師古解釋說是「戶籍」。「不書名數」,是說老百姓都跑光了,戶籍管理體系已然崩潰。 【注釋】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語出《漢書·高帝紀》。古之為盜者,多保據山澤,占山為王,漢儒賈山曾言,秦「群盜滿山」。漢高祖劉邦十分清楚,之前戰亂年代,百姓多離家逃難,聚集在山澤之間,沒有戶籍,不受管控。據《漢書·嚴安傳》所載,秦朝末年,連年戰亂導致人力缺乏,真的是把女人當男人使,把男人當牛馬使。死個把男人不要緊,我們還有女人呢!運輸隊裡面都是女的。又據《漢書·食貨志》所載,經過戰亂,許多大城名都的在籍人口,只有原來的十分之二三。不但普通百姓的生活沒有保障,天子的日用也無法滿足,出趟門連四匹純色的馬都湊不齊! 咸陽老檔可以提供一些歷史數據以為參考,卻沒辦法繼續更新數據。 但不更新又不行。 馬上得天下,不能馬上治天下。維持一個國家,比佔領一個國家更難。 新生的漢家王朝想要延續下去,得先搞清楚人口數量,把流民趕回到田地裡去,固定稅基;有了稅賦徭役,政權機器才能運轉,實行有效統治。想做到這些,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戶籍制度和配套法律是絕對不行的。 這個難題,劉邦自然而然地交給蕭何去解決。 漢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蕭何便迫不及待地動手進行了一次全國人口大普查,「初為算賦」,然後以此為基礎,搞出了一套叫作《九章律》的法典。 這個法典是以秦六法為基礎,在《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之外,又補充了《戶律》《興律》《廄律》三部法律。這其中的《戶律》,正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架構出的一套戶籍制度。 【注釋】《戶律》裡面規定,每個人都必須自覺上報自己的年齡。如果歲數太小,又沒有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那麼就要當地的官員估個數,替他上報。如果報年齡的時候,虛報達到三歲以上,就要罰錢。制定這條法律,是因為經驗豐富的蕭何事先就考慮到,有些人會虛報自己的年齡,不願意被登記為「丁」,以逃避賦稅和徭役。後來,曹參繼承了蕭何的職位,就隨便混混日子,天天喝個小酒什麼的。人家問曹參你幹活怎麼這麼不積極啊?曹參說蕭何制定的規矩太好了,我還要費什麼腦子呢?後來這成了一個成語,叫「蕭規曹隨」。 這套體系展開來說,是個非常大的話題。簡單來講,漢戶律「計家為戶,計人為口」,以一戶作為基本單位。戶籍要開列戶主以及家庭成員的籍貫、爵位、年齡、性別、相貌膚色、健康狀況等。還要對家庭財產進行登記,一戶有多少田畝、多少奴婢、多少牲畜,一一寫明。 該戶的賦役數額和戶口級別,皆據此而定。 每年八月,老百姓還要向當地官府主動申報戶口變動情況,謂之「案比」。每隔三年,各級官府就要把手中的人口數量、年齡、墾田、稅收、官吏數量做一個統計,鄉里交縣裡,縣裡交郡國,最終匯總成「計簿」,再派專人遞交中樞。 中央這邊接到「計簿」,由禦史先審核一輪,確認數字沒問題,再提交給丞相。有了這些數據,朝廷可以保證稅收,也可以借此控制民眾流轉,進一步增強中央集權。 這都是秦法搭建起來的運作框架,由漢律來落地實行。 確定了田地數量,稅賦就有了出處;確定了人口數量,徭役就有了來源。這兩樣掌握住,政權就穩了。用《大學》裡的話說:「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 這套體系不光讓西漢渡過了初期的難關,逐步走向強盛,還深刻地影響到了後世。 自漢以後,隨著社會生產力發展,每一個朝代都演化出自己獨特的戶籍管理體系。比如東晉分本土黃籍和僑民白籍;唐分天下戶口為九等,三年一團貌;宋代分有常產主戶和無常產的客戶,又分坊郭(城市)戶和鄉村戶,等等。但萬變不離其宗,無論細節如何變遷,其運作的基本邏輯,始終不曾偏離蕭何的《戶律》精神,總結下來就八個字——收稅有據,束民有方。 【注釋】東晉的戶籍制度:西晉因著八王之亂、永嘉之禍而亡國,琅玡王司馬睿在南渡過江的中原士族與江南士族的擁護下稱帝,國號仍然為晉,史稱東晉。東晉政權偏安江南,中原之地陷入被胡人分裂的混戰之中。北方世家大族、百姓紛紛渡江南遷,稱為僑人,散居在僑立的郡縣中。據《隋書·食貨志》所載,本來戶籍無黃、白之別,皆是黃籍,但南渡而來的僑人被允許攜帶其北方原來的籍貫,故產生了白籍。持白籍者可以不向官府納稅服役。僑人越來越多,必然加重江南土著居民的負擔,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造成嚴重的社會經濟問題,故出現了旨在把僑人變為南方土著人戶的土斷,努力恢復戶籍無黃、白之分的舊狀,擴大徵稅、服役人群。 唐代的戶籍制度:據《舊唐書·食貨志》所載,唐高祖年間,凡天下戶口,量其資產,定為九等,每三年編造一次。編造戶籍時,地方官吏必須親自檢閱人丁的形貌,將結果記錄在冊。因各地常集合五黨或三黨為一團進行,故稱為團貌。團貌要耗費相當可觀的人力,所以,在戶籍編制正常的情況下,貌閱的重點對象為與賦稅制度密切相關的五個年齡段的男子,以及可以免除賦役的三種不同程度的殘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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