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馬伯庸 > 顯微鏡下的大明 | 上頁 下頁 |
| 三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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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的應天鄉試中,局面更慘了。婺源籍只得兩人中舉,而且這兩個人的身份都頗尷尬。 一個叫李鏊元,是從徽州郡庠選貢入南京國子監的,和婺源縣學無關,另外一個叫汪秉元,人家是土生土長的京城人,只不過籍貫是婺源而已,而且他參加的是北直隸順天府鄉試,跟南直隸都不是一個榜——大明為了保證各個地區的考生平衡,榜分南北,各考各的。 也就是說,真正從婺源縣學出去赴考的,這一屆又是顆粒無收。 光陰荏苒,白駒過隙,一轉眼到了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 明哲保身的知縣金汝諧終於離任,此後他的仕途還算順暢,短短一年,先是入覲留部,然後考選南廣東道監察禦史,前景頗好。婺源的小小紛爭,對他來說已是過去式。 接替金汝諧擔任婺源知縣的,是一個叫趙昌期的官員,籍貫慈溪。 趙昌期是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的進士,三甲第二十八名,成績中等。順帶一提,趙昌期這一屆的探花,叫錢謙益。 趙昌期的出身不算特別好,但他娶的老婆來歷不小,姓朱。朱氏的父親叫朱國祚,朱國祚有個弟弟,叫朱國禎,曾摘取過狀元桂冠,給太子朱常洛當諭德官,後來在泰昌、天啟年間成為名震四方的閣臣之一。 以朱家的顯赫地位,竟然願意把女兒嫁給趙昌期,可見非常看好這個人的未來潛力。 趙的表現,也確實不負朱家青眼。史書對他的評價是:「慈祥可觀,尤加意學校。」可見這個人行事老成,對於文教最為關心。趙知縣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縣學建起一座尊經閣,然後大辦文會,會同各鄉名士來修撰地方誌,在婺源很快贏得交口稱讚。 這麼一個富有理想主義的知縣,對於龍脈之事一定比前任上心。對燒灰不滿的當地鄉宦找准機會,在萬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又一次聯名上書,要求加強保龍措施。 士紳們的這一份陳情,透露出目前婺源燒灰的新趨勢:「駕言餘山無害,實關正脈爪牙。斷一指而一身為之痛傷,一節而大勢為之疲。」可見這四年以來,灰戶們對於龍脈還稍有收斂,但對附近支脈一點不客氣,大肆開採。在風水理論裡,這種舉動同樣會驚擾龍脈。 婺源鄉宦們在這一份陳情裡,反復引用譚昌言、梁應澤等官員的批示,希望趙知縣能蕭規曹隨,繼續厲行禁止。有意思的是,他們對金汝諧卻隻字未提。這也是一種態度,可見地方上對金的姑息態度早有不滿。 在文章結尾,鄉宦們告誡趙知縣:「頑民習玩,非嚴禁無由攝奸。雖德盛化神,必痛懲始能畏志。」顯然希望他能一改前政,拿出雷霆手段。 趙昌期和前面兩任知縣的風格都不同,他朝氣蓬勃,銳氣十足,而且對儒學文教的重視勝過其他一切。他接到陳情表以後,二話不說,叫上縣學教諭,兩個人親自去船槽嶺勘察。 趙昌期走訪了許多當地居民,調研很深入,發現燒灰鑿山的情形確實觸目驚心,比立保龍禁碑之前還嚴重。回到縣裡之後,趙昌期焚膏繼晷,連夜撰文,拿出一份前所未有的嚴厲保龍方案: 第一,舊立灰窯,要全數登記在冊,然後在官府的監督下一一推土填埋。 第二,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當地居民,要互相監督舉報。 第三,一旦發現有人燒灰,除判刑之外,還要加罰一筆「追償龍脈銀」。這筆銀子一半用來獎賞舉報人,一半用來給縣學買田收租,租金用來支付官府專項巡查的費用。 第四,各都裡約、保甲實行連坐,每個月都得提交一份本地無伐石燒灰的甘結——保證書,官府要仔細查考。誰敢不交,視同燒灰,重打三十大板,枷號一個月示眾。 第五,縣衙不時走訪,如有一窯未拆,本犯及本都裡約、保甲重究。 趙知縣的這份方案,絕對是動了真格,比譚昌言的態度更加強硬,比金汝諧設計的監督、獎懲條款更細緻。而且他在策略的選擇上,也非前幾任因循守舊的知縣可比。 比如說,趙的方案有一條,是鼓動民間互相監視。 民間互相監視這事,不算出奇,譚昌言也試圖幹過,不過效用不彰。當地人都是抱成一團,指望他們舉報自家鄉親,怎麼可能? 可趙昌期這次出手,卻是大大不同。 關鍵就在於這個方案的第二條: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當地居民,要互相監督舉報。 它看似平淡無奇,實則暗藏精妙。 趙昌期親自踏勘之時,碰到過一件事。他到了十七都那裡去走訪居民,居民們都說損毀最嚴重的是獅山、象山,都在十八都的地界;他又去了十八都,當地居民表示我們這裡確實山體損毀厲害,不過損毀最嚴重的通元洞、水岩山,都在和十七都交界的地方,是他們越界幹的。 趙昌期很好奇,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原來自從有了燒灰業,十七都和十八都、二十三都、四十三都的當地居民經常越界,去別人山裡鑿岩,運回自家灰窯裡燒。四都之間,沒少因為這種糾紛發生爭鬥,幾十年下來,幾乎成了仇人。 這對官府來說,是一件好事。趙昌期在第二條裡特別規定:「如十七都有犯,許十八等都之人;若十八、二十三、四十三各都有犯,許十七都之人彼此指名首縣。」你們不是看對方不順眼嗎?給你們個機會去逮他們的錯,擺明瞭要挑動群眾鬥群眾。 在「裡」這一級,群眾會互相包庇;在「都」這一級,不同地域之間彼此敵視。 為了鼓勵四都內鬥,趙昌期加了一個補充條款:舉報成功者,罰金分一半走。 新仇舊恨,足以驅動人心。 這個方案,于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二月初十公佈,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次官府要動真格的了。士紳們一片歡騰,齊聲頌揚趙的政策好。 而囤戶、灰戶們在度過最初的試探期後,紛紛偃旗息鼓,不願與之正面對抗。 沒辦法,這位趙知縣太狠了。官差清山,跟篦子掃過似的,一個窯口不留。僥倖有那麼幾個倖存下來的,很快都被同鄉給舉報了。任何一都,誰敢進山鑿岩,另外三都會立刻撲上來咬一口。要知道,官府或許不清楚當地情況,易受矇騙,本地人可最清楚那些山中貓膩了,一抓一個准。 上有知縣督戰,下有民眾自察,灰戶們兵敗如山倒,一個灰窯接一個灰窯被堵封,一個囤戶接一個囤戶被拿下。整頓行動如犁庭掃閭,很快肅清了大大小小的石灰礦窯,只有保龍禁碑屹立依舊。 整條龍脈終於平靜下來,恢復了往日的安詳。 這次對船槽嶺灰戶的勝利,毫無疑問趙昌期該論首功。 比起譚昌言的委曲求全、金汝諧的明哲保身,趙昌期可以說是一個雷厲風行的實幹家。如果他沒有親自去船槽現場查勘,沒有仔細走訪四都民風,斷然拿不出如此實用巧妙的方案;而如果他沒有銳氣,也不會堅定不移地把政策執行下去。 當然,趙知縣之所以如此大膽,也是因為他喜好詩詞書法,平日裡和婺源士紳們時常飲宴唱酬,關係極為密切。在士紳眼裡,譚也罷、金也罷,都是外來官員,而趙則算是半個自己人。有了他們支持,趙昌期才能徹底放開手腳。 次一年的萬曆四十年應天鄉試,婺源縣一舉高中五人,其中四個婺源本籍。還有一個更好的消息,在萬曆四十一年的會試中,婺源學子方大鉉勇奪會魁,殿試位列二甲第十二名——婺源縣在科場的運氣真的回來了。 這簡直神了!這邊廂趙知縣的保龍方案才開始執行,那邊廂婺源就出了一個進士。這一定是龍脈感於真誠的愛護之心,終於顯靈啦。風水之驗,如響斯應。 如果讀者還有印象的話,應該記得這個方大鉉,他在萬曆三十一年和餘懋孳同科成為舉人,但沒通過會試。這位十年磨一劍,終於在這一科奇跡般地沖到了前列。 會魁又叫五經魁,指在五經中選一經進行考試,並在本房分組中考取頭名。雖然會魁沒有會元那麼厲害,但也值得誇耀一番。而殿試二甲十二名的排位,是個極高的名次。想想看吧,國家公務員考試,全國成績你排第十五名是什麼感覺。 順帶一說,這一科的狀元是崇禎朝首輔之一的周延儒。陪著方大鉉在二甲裡的,還有一個將來成了魏忠賢心腹的王化貞。三甲裡還有一個潘雲翼,這個人倒沒什麼作為,不過在天啟那場著名的王恭廠大爆炸裡,他在乾清宮裡生生被震死。只能說人生各有際遇吧。 方大鉉的表現,讓婺源人對龍脈之說更有信心了。你看,萬曆三十一年是龍脈燒灰最囂張的時候,結果連方大鉉這樣的文曲星都止步於會試。現在趙知縣狠狠整治了一番,龍脈複靈,效果立竿見影,文曲星立刻就出頭了。 灰霾絕跡,文脈複通,至此婺源的保龍大作戰獲得了完全勝利,緩緩落下帷幕…… 才怪。 趙昌期的做法無可挑剔,可他也忽略了一點。 時間。 受限於婺源的地理和經濟模式,你可以永遠禁止某些人燒灰,也可以暫時禁止所有人燒灰,但你做不到永遠禁止所有人燒灰。 趙昌期的強力壓制政策,需要一個始終不鬆懈的領導者。一旦他離開了,政策必馳,政策一弛,燒灰戶必然捲土重來。而趙知縣不可能永遠留在婺源,所以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萬曆四十一年,趙昌期結束了在婺源短短的任期。他留下一雙遺愛官靴,告別了依依不捨的婺源人民。 接任的人叫馮開時。 馮開時文章寫得漂亮,頗有文名。他接任之後,並沒有毀棄前任制度,該執行的條例還在執行,只不過不像趙昌期抓得那麼嚴格了。 要知道,一個體系的運轉,需要各個零件緊密咬合,方能運轉無礙。馮開時開著機器,卻懶得上潤滑油,時間一長,問題便開始出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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