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馬伯庸 > 古董局中局2 | 上頁 下頁
三


  我眉頭一皺。我最見不得張老闆這種人,於是站出來勸解道:「見過挖墳掘墓的,還沒見過逼人挖墳掘墓的。你要覺得不過癮,自個兒下去掏,逼跑堂的算怎麼回事?」張老闆舉起鏟子,對準我冷笑道:「少在那兒裝善人。你給的賞錢最少,按規矩拿不了幾成東西。若不開棺,你這趟就算是白來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奉勸你懸崖勒馬,及時回頭。」我不甘示弱。

  「操!你他媽以為自己是新聞聯播啊!」張老闆罵了一句,突然不懷好意地眯起眼睛,對其他幾個人道,「這小子我在車上聞著味道就不對,跟咱們不是一路人。」他又把眼神飄向我這邊,「你小子不會是別有企圖吧?」

  他這是誠心挑撥,其他幾個人的表情立刻變得有些不自然。

  吃現席的風險就在這裡。挖墳的地方一般都是在荒郊野嶺,萬一買家或賣家起了貪心想謀財害命,事後把屍體往洞裡一扔,估計幾十年都發現不了,所以特別忌諱不相干的人參加,都得是熟臉,且外頭留了保人。也該著大眼賊倒霉,他這次找的我們幾個買主,彼此都不認識,不知根底,他自己又鎮不住。結果被張老闆這麼一挑唆,局面立刻變得微妙起來。

  大眼賊見勢不妙,扯扯我袖子:「許老闆,你就別跟他們頂了,大不了我自己損點陰德,去開棺唄……」

  「他都要埋你的人了,你還縮?」我瞪他。

  大眼賊枉長了這麼一隻大眼,居然有點眼淚汪汪,跟大姑娘似的:「我帶你們來這裡吃現席,要是鬧出人命,江湖上誰還敢信我?」我撇了撇嘴:「看不出你還挺講義氣的。」大眼賊聽不出來是諷刺,反而一拍胸脯,特自豪:「我大眼賊出道以來,一向是義字當頭。」

  張老闆在那邊不耐煩了,揮動鏟子,沖著大眼賊喝道:「今天這裡必然得埋一個人。要麼是你,要麼是他,你來挑!」他的一舉一動,讓人忍不住懷疑他早就想翻臉,剛才不過是借題發揮。今天一開席,就上來一道玉壺春瓶,惹得參加者貪欲大起,張老闆略加挑撥,這些人就什麼規矩都不顧了——人性就是如此,經不得任何試探。

  這大眼賊是個守老規矩的人,可碰到這些只認錢的主兒,算是認倒霉。我略一沉吟,拍拍大眼賊肩膀道:「這事交給我處理吧。」

  「許老闆?你……」

  我晃了晃頭,走到兩人之間,舉起右手胳膊大聲道:「張老闆,我可告訴你,你若是再執迷不悟,馬上可就要倒大霉了。」

  張老闆大概是覺得我在虛張聲勢,眉頭一跳,獰笑著往盜洞裡鏟進一堆土去。大眼賊不由得失聲喊了一聲:「張老闆!別!」

  他這一聲喊,驚起了四周樹上的宿鳥,整個林子裡都傳來撲簌撲簌的聲音。張老闆恍若未聞,舉起鏟子正要使第二下,突然發現自己胸口多了一個米黃色的光圈。他連忙抬頭看,看到手電筒還好好地握在大眼賊手裡,他再往大眼賊和我身後看,發現這是從林中霧靄中刺出的一道光柱,正印在胸口上。

  周圍幾個人立刻惶恐不安起來,不知這是個什麼情況。張老闆先是呆了一下,看這光柱對自己沒什麼損害,冷哼一聲,手裡填土的動作反而加快了。等到張老闆抬起第三鏟時,附近林中白霧之間升起了無數光點,約有二三十處,飄飄忽忽,都朝著這邊湧來,同時有悉悉索索的聲音在耳邊響起。

  大眼賊突然撕心裂肺喊了一嗓子:「墓主索命來了!」這聲音淒厲無比,張老闆手裡一哆嗦,鏟子「噹啷」一下跌落在地上。他本來不信這些怪力亂神,可此情此景來得詭異,心中本來就繃著,被大眼賊這一嗓子喊,頓時亂了方寸。

  那幾個買家都傻了,有一個還偷偷摸出一串佛珠,顫抖著手撚動。我一動不動站在原地,抱著胳膊,露出高深莫測的微笑。與此同時,一個深沉嚴厲的聲音從幽幽林中飄了過來:「你們已經被包圍了,立刻放下武器,舉起手來。」

  聲音裡帶著劈啪的電雜音,顯然是通過喇叭喊的。張老闆和那幾個買家一聽,臉色頓時煞白一片,估計他們這時候寧可自己碰到的是厲鬼索命。

  只見從林子的霧靄裡蹭蹭蹭蹭鑽出來二三十號警察,那一大片「鬼火」,其實是他們手中的強光手電筒。皮靴踐踏在草地上發出鈍聲,大蓋帽上的國徽偶泛寒光,威勢在無聲中鋪天蓋地壓下來。這些警察一言不發,腳下如飛,一下子將這個小山坳圍了個水泄不通。

  先是大眼賊,然後是張老闆,還有另外幾個買貨的,都乖乖蹲下身子,雙手抱頭——看得出,他們每個人動作都很熟練。只有我站在原地,保持著手臂高抬的姿勢,仿佛這些警察是我召喚出來的。到了這時候,張老闆他們哪裡還不知道怎麼回事,紛紛投來兇狠的目光,殺意畢現。

  按老規矩來說,我這麼做,其實是理虧的。古董行和黑社會有點像,行內的恩怨在行內解決,起了糾紛找圈內的高人裁斷,輕易不上法庭。誰要是請來公差壞了別人買賣,這叫為虎作倀,是會被人瞧不起的。

  不過話說回來,這年頭,誰會在乎這些老規矩,也只有大眼賊那種人還恪守本分。我正是欣賞他這種古風猶存,才不惜提前暴露一下。

  堅守原則的人,總是值得敬重。我曾經看過一部香港電影,裡面有句臺詞,說:「人生在世,總得堅持點看起來很蠢的事情。」

  一名小警察看到我沒蹲下,眼睛一瞪,一腳就要踹過來,卻被旁邊一人攔住了。這人手裡拎著個電喇叭,正是剛才在林子裡喊話的那位警察。他身材精悍,黑瘦的臉膛上浮著一層若有若無的嚴厲,整個人往這一戳,周圍的森森鬼氣都畏縮地四散而逃。

  他把電喇叭交給小警察,背著手慢慢踱到我身邊,掃視了現場一圈。張老闆他們被他這麼一掃,立刻像見了貓的耗子一樣把頭低了回去。

  「你跟我過來。」他冷冷說道,然後勾了勾手。

  我跟著他朝旁邊的灌木叢裡走了十幾步。直到確信距離足夠遠,談話不會被旁人聽到,他才停下腳步,皺著眉頭道:「許願同志,你這麼做,可有點胡鬧。」

  「方震同志,我不是一直在配合你們嗎?」我滿不在乎地回敬了一句。我跟這位叫方震的老警察早就認識了,算得上是生死之交。可是他卻一點沒有老友重逢的興奮,臉色反而變得陰沉起來:「你剛才幹嗎主動站出來暴露自己?」

  我回答道:「他們欺負老實人,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大眼賊這種肯守老規矩的人,如今已經不多了,我也是想仗義執言一回——反正你們已經把這兒包圍了,索性嚇唬嚇唬他們嘛。」

  「糊塗!你應該跟他們一起被警方抓走,到公安局隔離以後再放你出來。現在這些人都知道你是警方的臥底了,風險會很大,你就不怕他們報復嗎?」方震一臉嚴肅地批評我。

  「他們起碼得判個十年二十年,怕什麼?」我滿不在乎地揚了揚手。

  方震搖搖頭,歎了口氣,仿佛對我這種毫無必要的出風頭很不滿。我佯作沒看見,伸了個懶腰:「這些細枝末節就不說啦,我說老方,我這趟差事算結了吧?」

  「還沒呢,一會兒回局裡還要做份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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